附件1《化学品危险信息短语与代码》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2012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化学品危险信息短语与代码》(项目编号20121259-T-450)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负责起草。二、目的和意义GHS是联合国建立的一项关于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的体系,其中化学品分类后对应的危险性说明和防范说明信息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国内于2008相继实施了《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系列标准(26项)、GBT22234-2008《基于GHS的化学品标签规范》、GB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等一系列标准,但与GHS分类和标签对应的危险性说明和防范说明体系未得以建立,本标准旨在解决此问题。危险信息(包括象形图、危险性说明和防范说明)是《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分类后化学品的危险性和防范处置方法(包括预防措施、事故响应、安全储存和废弃处置)做了规范化的说明,便于接触者理解化学品的危险性并按规定操作或使用以避免危险。从而达到保障工人或消费者安全和健康的目的,而这正是GHS设立的初衷。设置规范性的代码,有利于化学品安全管理,并可使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标签及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中相关内容更加规范、明确。因此,引入规范化学品危险信息短语与代码是非常必要的。本标准是GBT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中对于危险性说明和防范措施的一个重要补充,同时是规范《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待批)的重要标准。三、标准的编制过程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接到标准修订任务后,由起草标准的负责人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2、标准起草小组仔细查阅了联合国GHS(第四修订版)、《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安全规范》系列标准,按照英文原版对中译本中的部分翻译做了适当调整,形成了标准的修订稿。调整内容主要如下:——增加了象形图与象形图代码——对部分翻译内容做了技术上的调整,如烟雾剂统一改为气溶胶、急毒性改为急性毒性、吸入危险改为吸入危害、敏化改为过敏、特定目标器官改为特异性靶器官、急性毒性-口服改为急性毒性-经口、急性毒性-皮肤改为急性毒性-经皮、单次接触改为一次接触等。——对前后文不一致的翻译内容予以统一。四、标准的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象形图、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与所对应的代码。本标准主要内容由以下部分组成:1、术语和定义,介绍了危险信息和危险信息代码的定义。2、象形图与代码,介绍了9个象形图,规定了象形图代码的组成方式。3、危险性说明短语与代码,介绍了危险性说明,规定了危险性说明代码的组成方式。4、防范说明短语与代码,介绍了防范说明,规定了防范说明代码的组成方式。5、附录A(规范性附录),列出了象形图与代码的对应关系。6、附录B(规范性附录),列出了危险性说明与代码。7、附录C(规范性附录),列出了防范说明与代码。五、说明1、本标准的编写在格式上遵循GB/T1.1-2009的规定。2、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一致。六、标准水平与联合国GHS关于危险信息的内容一致,本标准的技术水平处于国际一般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