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论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并论劳动生产物自然而然地分配给各阶级人民的顺序第一章论分工自问一: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是什么?答:斯密认为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不仅如此,他还指出分工能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促进财富的增加。斯密用著名的制针业分工的例子,说明分工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作用。假设制针业共有18种操作工序,在没有分工的情况下每人每天连一枚针也造不出来。如果在分工的情况下,十个人每天可制造出48000枚,平均每人每天可制4800枚。由此可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劳动分工的结果。对于这一观点,大部分经济学家都基本同意。但是对这一观点我仍持有以下观点和疑问:1.分工的范围和程度应有所界定,因为如果当我们将分工推向两个极端——完全分工和完全不分工,我们就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结果:使劳动生产力最大增进的分工是一个不确定因素,即分工是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必要条件,但并非是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充分条件。2.对于“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这一句话有值得探究之处:一方面,“最大”一词如何确认和理解应有商榷的余地;另一方面,“似乎”一词给我们这样一种想法,就是说连斯密本人也无法十足确信(当然这一点同时强烈反映了斯密治学的严谨程度)。3.从分工的性质来看,分工有两种模式——工种分工和工序分工,这是有着本质区别的,但是,这两者之间有相互推动和发展的关系,所以,单纯地分裂来看都是片面和错误的。而斯密在文中似乎只关注了“工序分工”,对“工种分工”言之甚少(就我看来,几乎没有),这是令人十分遗憾的。所以,客观地说,分工只是一种生产方式,如果以主次来看待地话,应该还不能属于主要问题,因为它不可能成为一个“本源”问题,即它本身就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而“分工决定论”自其诞生起必然存在其历史局限性。自问二:斯密认为有了分工,同数劳动者就能完成比过去多的多的工作量的原因在何出?答:斯密认为其中原因有三:第一,劳动者的技巧因业专而日进。第二,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通常须损失不少时间,有了分工,就可以免除这种损失。第三,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的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斯密认为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的发明也是起因于分工)2第二章论分工的原由自问一:斯密是如何阐述分工的原由的?答:斯密认为分工不是人类智慧的结果,而是一种人类倾向所缓慢而逐渐造成的结果,这种倾向就是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在此,斯密又在理论上作了进一步的探讨,他认为,交换是人类一种天然的倾向,是出于利己心的一种行为。正是由于人类这种交换倾向产生了分工。附录:《道德情操论》和《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简称《国富论》)的关系————简评所谓“亚当·斯密问题”我们认为,《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这两部名著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其论述的侧重点虽有不同,但就本质而言,却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从《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的交替创作、修订及其整个研究、写作计划来看,决不能否认斯密学术思想体系在本质上的一致性。斯密原来计划要分部地研究和写出“道德哲学”这一学科的全部内容,以揭示作为自然的人和作为社会的人的本性及其生活的终极目的、过程和形态,从而建立一个庞大的学术思想体系;即使他到了晚年,眼看已不可能实现其全部写作计划,他仍坚持想实现他所谓的“道德哲学”的实用部分,即伦理学、法学和政治学部分。他在1790年临终前几个月,为《道德情操论》第六版写的新增前言《告读者书》中写到:“在本书第一版的最后一段中,我曾说过,我将在另一本论著中努力说明法律和政治的一般原理……不仅涉及正义,而且涉及警察,国家岁入,军备,以及其他任何成为法律对象的东西。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我已部分地履行了这一诺言,至少在警察,国家岁入和军备问题上。”斯密这一论述清楚地表明:他把《国富论》看作是自己在《道德情操论》中论述的思想的继续发挥。因此,我们不能认为这两部著作之间存在什么基本矛盾。(二)从对人的行为动机的分析来看,《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都是从人的利己本性出发的。在斯密看来,个人利益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出发点;而从利己出发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就是斯密所假设的“经济人”(主要是指资本家)。但他在《道德情操论》中把这种基于个人利益的利己主义称为“自爱”(Self-Love)。他指出,支配人类行为的动机有自爱、同情心、追求自由的欲望、正义感、劳动习惯和交换倾向等;人们自爱的本性是于同情心相伴随的,然而,人在本能上又是自私的,总是在自爱心的引导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从而妨碍同情心的充分发挥。他还肯定了利己心的社会作用。他认为,“自爱”是人类的一种美德,它决不能跟“自私”相混淆。他把人们追求自身利益的“自爱”看成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必要条件。斯密在《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中,就从这种“经济人”活动的利己主义出发,探讨了人类沉湎于“对财富的追求”的原因。他认为,原因主要有这样两个:第一,人性的本能迷恋发明、改良和革新;第二,为追求财富而“极度”地工作是出于实现和维持他的社会地位的需要。所以无论怎样看,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论证“经济人”的出发点,和《国富论》是相同的,一致的,即都是从人的利己主义的本性出发的。3(三)《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之间的有机联系,还集中表现在斯密对那只“看不见的手”的统一论述中。斯密对利己心的论述,十分强调“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一只看不见的手”这一著名短语,在《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中各出现一次。在《道德情操论》中,他写到富人为了满足自己贪得无厌的欲望,雇佣千百人来为自己劳动,“但是他们还是同穷人一起分享他们所作一切改良的成果,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们对生活必需品作出几乎同土地在平均分配给全体居民的情况下所能作出的一样的分配,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并为不断增多的人口提供生活资料。”这只“看不见的手”被描述为对财富的追求或获取欲。这种获取欲是从荣辱之心一类的私利出发的,是受人们的个人情感和爱好驱使的,但是,人们在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追求狭小的私人目的时,却始料未及地实现着增进人类福利的更大的社会目的。在《国富论》中,斯密谈到,把资本用来支持产业的人。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自己能在什么程度上促进这种利益,他所盘算的只是自己的利益,而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在这里,这只“看不见的手”是用来比喻说明竞争过程的有益后果的。而在《道德情操论》中,这只“看不见的手”却被用来说明另外的问题,即对财富的获取欲本身如何实现促进人类福利这一更大的社会目的。可见,在《道德情操论》中,这只“看不见的手”所起的作用比在《国富论》中所起的作用更为基本。其实从总体来看,“看不见的手”是一种对利己出发的活动进行调节、从而使私利与公益协调的力量。这种力量在经济生活中表现为经济规律,在政治生活中表现为社会法规;它的作用是实现经济均衡、政治均衡。这种思想,可以说是一种早期的控制论思想和社会均衡思想。总之,《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这两本杰出著作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无论是对其学术思想体系和对人的行为动机的分析,还是对那只“看不见的手”的论述,都涉及人的本性是利己的。因此,所谓“亚当·斯密问题”实际上是由于误解其著作而产生的。那种把他看成在《道德情操论》中“研究道德世界的出发点是同情心”,在《国富论》中“研究经济世界的出发点是利己主义”的观点,不仅割裂了这两部著作之间的有机联系,而且曲解了斯密的学术思想体系。4第三章论分工受市场范围的限制自问一:为何斯密认为分工受市场范围的限制?答:斯密认为分工起因于交换能力,分工的程度,因此总要受交换能力大小的限制,换言之,要受市场广狭的限制。市场要是过小,那就不能鼓励人们终身专务一业。因为在这种状态下,他们不能用自己消费不了的自己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随意换得自己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他又从如下两个方面进行说明:(1)有些业务,哪怕是最普通的业务,也只能在大都市经营。(2)水运开拓了比陆地所开拓的广大得多的市场,所以从来各种产业的分工改良,自然而然地都开始于沿海沿河一带。*但是,实际情况是否完全是分工受市场范围的限制呢?客观地说,有时候实际上它们的关系正好相反:市场的大小取决于分工的程度。尤其是在国际贸易中,一个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必然先受到各国分工程度大小的限制。当然,随着市场的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市场影响分工也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可见,斯密关于分工受市场范围的限制的思想本身是错误的,但是,在市场和分工各有多大规模才能彼此符合的意义上,他的思想是正确的。第四章论货币的起源及其效用自问一:斯密如何看待货币的起源?答:斯密把货币的出现同分工以及社会变为“商业联盟”联系在一起。他认为,交换当事人在彼此交换时遇到了不便。不过,斯密并没有把交换中由于没有货币而带来的技术上的困难作为解释货币起源的出发点。相反,他是从分工程度所决定的交换发展条件中引出这些困难的。他说:“自分工确立以来,各时代各社会中,有思虑的人,为了避免这种不便,除自己劳动生产物外,随时身边带有一定数量的某种物品,这种物品,在他想来,拿去和任何人的生产物交换,都不会见拒绝。”可见,交换关系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导致了货币的出现。《国富论》关于货币起源的思想,可看作是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最优秀的成果之一。自问二:斯密对人们使用金属这一媒介作为货币有何看法?答:斯密认为在当时人们使用金属而不使用其他货物作为货币的媒介有其历史必然性。金属有其当然的优点:不易磨损,具有很大的耐久性,它还能任意分割而全无损失,分割了也可再熔成原形。且这性质却为一切其他有耐久性商品所没有。金属的这一特性,使金属成为商业流通上适宜的媒介。但是,如果使用金属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状况还比较粗陋,则其对金属的使用就往往会产生两种极大的不便:第一是称量的麻烦;第二是化验的麻烦。当然,为避免此种弊端,便利交易,所对应的方法就是建立铸币制度和称为造币厂的官衙,以划一金属的分量和品质。5第五章论商品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或其劳动价格与货币价格问一:何为商品的真实价格?何为商品的名义价格?为什么?(包括“问二”)答:劳动是商品的真实价格,货币是商品的名义价格。进一步解释(斯密观点):(1)价值一词有两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交换价值,甚或没有;反之,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使用价值,甚或没有。例如,水的用途最大,但我们不能以水购买任何物品,也不会拿任何物品与水交换。反之,金刚钻虽几乎无使用价值可言,但须有大量其他货物才能与之交换。(2)任何东西的价格就是它的交换价值。所以,“任何一个物品的真实价格,即要取得这物品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乃是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对于已得此物但愿用以交换他物的人来说,它的真正价值,等于因占有它而能自己省免并转加到别人身上去的辛苦和麻烦。”(3)由于两种辛苦和麻烦的量很难等当起来,所以人们创造了货币这一媒介,但其实“以货币或货物购买物品,就是用劳动购买,正如我们用自己的劳动取得一样。此等货币或货物,使我们能够免除相当的劳动。它们含有一定劳动量的价值,我们用以交换其他当时被认为有同量劳动价值的物品。”由此可见,劳动是第一性价格,是最初用以购买一切货物的代价。世间一切财富,原来都是用劳动购买而不是用金银购买的。所以,对于占有财富并愿用以交换一些新产品的人来说,它的价值,恰恰等于它使他们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4)象一切其他商品一样,金银的价值时有变动,时有高低,其购买也时有难易。一定金银量所能购买或所能支配的劳动量或他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