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5.2原材料5.2.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3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查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说明】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其强度、伸长率实测值应满足本条的要求,其目的是通过控制材料的性能保证重要结构构件的抗震性能。本条规定的框架包括各类混凝土结构中的框架梁、框架柱、框支梁、框支柱及板柱-抗震墙的柱等,其抗震等级应由设计人员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确定;斜撑构件包括伸臂桁架的斜撑、楼梯的梯段等,相关标准中未对斜撑构件规定抗震等级,所有斜撑构件均应满足本条规定。牌号带“E”的钢筋是专门为满足本条性能要求生产的钢筋,其表面轧有专用标志。对于其他钢筋,常规进场检验抽样方法无法准确判断其性能是否符合本条规定的指标要求,故不应采用。5.3钢筋加工主控项目5.3.2A(方案一)盘卷供货的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单位长度重量偏差的检验,其强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断后伸长率、单位长度重量偏差应符合表5.3.2A的规定。2经现场监理(建设)单位确认钢筋调直采用无延伸装置的机械设备时,可不进行本条规定的检验。表5.3.2A调直后钢筋的断后伸长率、单位长度重量偏差要求钢筋牌号断后伸长率A(%)不小于单位长度重量偏差(%)不大于HPB235、HPB3002010HRB335、HRBF335168HRB400、HRBF400RRB4001513HRB500、HRBF50014注:1断后伸长率A的量测标距为5倍钢筋公称直径;2单位长度重量负偏差百分率按公式(W0-WT)/W0(%)计算,其中W0为钢筋理论重量(kg/m),WT为调直后钢筋的实际重量(kg/m);3牌号带“E”的HRB335E、HRBF335E、HRB400E、HRBF400E、HRB500E、HRBF500E钢筋的要求与本表中不带“E”的牌号钢筋相同。5.3.2A(方案二)盘卷供货的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单位长度重量偏差的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经现场监理(建设)单位确认钢筋调直采用无延伸装置的机械设备时,可不进行本条规定的检验。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调直钢筋,每20吨为一批,每批见证取2个试件。检验方法:每个试件先进行单位长度重量检验,再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检验重量偏差时,试件长度不应小于500mm,分别量测其重量和长度,量测仪器的精度分别不应低于0.1g和0.5mm。【说明】本条规定了钢筋调直后力学性能和单位长度重量偏差的检验要求,为本次局部修订新增条文。增加本条检验规定主要是考虑与本规范第5.3.3条配套,加强对调直后钢筋性能质量的控制。对于是否采用无延伸装置的机械设备,可通过机械设备的牵引力是否小于调直钢筋的屈服力进行判断,并应注意不同规格钢筋的屈服力有所不同。经现场监理(建设)单位按上述原则确认并检查相关施工记录文件后,可不进行力学性能和单位长度重量偏差检验;对所有冷拉调直或采用不符合本条要求的机械设备进行调直的,均需进行力学性能和单位长度重量偏差检验。对于场外委托加工或者专业化加工厂生产的成型钢筋,现场监理(建设)单位的相关人员应到加工设备所在地进行检查。对于本条检查质量要求,现提出两个方案供征求意见。涉及主要钢筋性能的相关国3家现行标准有:《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GB1499.3等。表5.3.2A中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的规定增加了一些新的钢筋品种。两个供选择方案的差异如下:方案一:调直后的强度(屈服强度、拉断强度)仍应满足产品标准要求;断后伸长率、单位长度重量偏差较产品标准要求适当降低。主要考虑了规范允许进行冷拉调直,且冷拉至允许的冷拉率时钢筋应力已经超过钢筋的屈服强度,必然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强度提高和延伸率降低,表中所列指标即是根据允许的冷拉率估算的数据。方案二:调直后的强度(屈服强度、拉断强度)、断后伸长率、单位长度重量偏差要求均应满足产品标准规定,控制要求较严格。请在反馈意见时注明建议采用哪种方案。一般项目5.3.3钢筋宜采用无延伸装置的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方法调直。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235级、HPB300级光圆钢筋的调直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HRB500级、HRBF335级、HRBF400级、HRBF500级或RRB400级带肋钢筋的调直冷拉率不宜大于1%。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按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说明】本条规定了钢筋调直加工过程控制要求。钢筋调直应优先采用机械调直方法;如采用冷拉调直,应控制调直冷拉率,以免影响钢筋的力学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