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工程管理员》(三级)培训机构职业设置条件一、编制说明本文件按照30人/班的规模制定,如学员人数超过30人,配备的教师人数及实训设备也应相应增加。原则上办班人数不超过40人/班。二、师资配置1、专业理论课教师基本要求(1)人数要求:3名。(2)从教资格:应具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教师资格证书。(3)从业经历:取得本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3年以上或本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及以上,同时在本专业领域从业5年及以上。2、实训指导教师基本要求(1)人数要求:3人。(2)从教资格:具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实训指导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3)从业经历:取得本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3年以上或本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及以上,同时在本专业领域从业8年及以上。3、其他要求:在同时满足专业理论课和实训指导教师要求的情况下,专业理论教师和实训指导教师可兼用。三、硬件配置1、场地要求(1)理论教学教室:30座以上满足理论教学要求的标准教室(配备多媒体设备)。(2)实训操作场地:30座以上标准电脑机房(P4,局域网),标准画室和制图室,能满足30个工位,要求有水、电、空调、画架、画板、制图台、丁字尺等,照明备件完备;有符合公共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这是培训学校应具备的。另外借用社会资源,施工工艺样板房或考核模板或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测和质量点评的实训场地。2、设备要求(1)实训设备:30台P4以上计算机、教师用笔记本型及台式电脑各1台、投影仪一台。(2)必需的工具和材料:装饰质量检测工量具,如工程检测组合工具、JZC2型建筑工程检测器、电阻测量仪、游标卡尺、电源漏电检测器(10A、16A)、红外线水平仪3套。(3)软件配置:AutoCAD2005中文版本。3、环境要求:人均面积应保证安全性、舒适度,照明条件完备。根据实训项目要求应具备水、电通风条件,确保安全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