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47号令需要重点解读的条款(十)第二章第20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这一条主要是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二、47号令需要重点解读的条款这里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安监部门需要掌握职业病危害情况;2.目前技术服务机构不能满足需求;3.参照安全许可证发放现行作法。二、47号令需要重点解读的条款(十一)第二章第21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一)初次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或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的;(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应当落实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并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这一条规定也是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而作出的。二、47号令需要重点解读的条款这里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现状评价是用人单位全面掌握职业病危害状况基本方法;2.现状评价是安监部门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3.现状评价是发放职业卫生许可证审核把关的主要手段。二、47号令需要解读的条款与把握(十二)第二章第27条“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危害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替代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这一条引自《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这里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精神的需要;2.落后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重要原因之一;3.先进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是控制、减少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重要措施。落后工艺先进生产工艺石英砂干法破碎石英砂加工湿法破碎1.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淘汰落后生产工艺2.采用先进技术,淘汰落后技术先进技术机器人喷漆技术人工喷漆落后技术3.采用先进设备,淘汰落后设备先进设备石英砂加工球磨机落后设备简陋石英砂破碎机高毒原料(无标识)低毒或无毒原料油性漆料水性油漆料4.采用无毒或低毒材料,淘汰高毒材料二、47号令需要重点解读的条款(十三)第二章第29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条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这一条引自《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这里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1.本条的法律责任由安全监管部门来执行;2.告知本身是预防职业病的一种重要手段。??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二、47号令需要重点解读的条款(十四)第二章第34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档案资料:(一)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六)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七)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九)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十二)其他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资料或者文件。”――这一条主要是为了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而设立的。二、47号令需要重点解读的条款这里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1.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2.便于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卫生执法检查;3.保证履行《职业病防治法》第48条规定。二、47号令需要重点解读的条款第三章监督管理,共9条,重点解读第39条。(十五)第三章第39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内容:(一)机构或者组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情况;(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三类人的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四)“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六)监测、检测、评价及结果报告和公布;(七)防护设施的情况,以及防护用品的情况;(八)警示、告知情况;(九)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十)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情况;(十一)提供健康损害与职业史、危害接触关系;(十二)其他情况。”――这一条主要依据是《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二、47号令需要解读的条款与把握这里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1.执法检查要重点突出;2.有利于促进用人单位抓落实;3.有利于各地结合实际灵活把握。二、47号令需要重点解读的条款第四章法律责任,共10条,重点解读第48条。(十六)第四章第4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实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的;(二)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这里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1.前有规定,后有罚则,才能有利于落实;2.保证第9条关于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规定的落实;3.保证本规定第12条关于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的要求的落实。***************《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解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47号令)2012年7月447号令制定的背景及特点一35二3二47号令需要重点解读的条款一、47号令制定的背景及特点(一)主要背景: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文赋予了安全监管总局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预防环节上的主要监管职责,相关工作需要提出落实要求;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确定了安全监管部门在职业病预防环节依法监管的主体地位,相关工作需要具体规范;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国务院法制办要求制定配套规章,相关工作需要细化补充;安监总局23号令存在与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文和《职业病防治法》不符之处,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一、47号令制定的背景及特点主要特点1.职责分类归并、集中明了,便于落实;2.重要条款细化完善,规定明确,便于执法;3.用人单位职责具体,有利主体责任的落实;4.五部规章有机结合,各有侧重,相辅相成。共5章61条第一章总则7条第二章用人单位的职责31条第三章监督管理9条第四章法律责任10条第五章附则4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47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48号)(49号)职业病防治法(50号)(51号)二、47号令需要重点解读的条款第一章总则(共7条,重点解读第3条和第4条)(一)第一章第3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作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总要求)――这一条主要依据是《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和第十四条。二、47号令需要重点解读的条款这里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相当多的用人单位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职业卫生标准;2.相当多的中小divid=loadingADdivclass=ad_boxdivclass=waitingstrong文档加载中.../strong广告还剩emid=adtime/em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