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社会民主监督制度1.建立和完善社会民主监督组织、制定评议管理办法。2.设置意见箱、意见簿、监督电话、开展满意度调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社会民主监督。3.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社会民主监督员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听取工作建议。4.对各项意见建议及时登记、汇总、分析,并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改正。5.监督结果与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挂钩。6.定期公示社会民主监督情况。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制度1.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部门职责、监测、预警、报告、程序、应急处理等。2.定期对全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并组织演练。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储备,并进行动态管理。4.疫情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发生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应听从政府统一指令,服从统一指挥。6.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书写完整病历记录,协助转送病人。7.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传染病管理制度1.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法定报告时限内,以最快速度向本辖区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简称疾控中心,下同)报告。2.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转入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3.建立传染病个案登记卡,按照卡片登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掌握其动态情况,做好追踪随访。4.做好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必要时对病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对病人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预防性用药。5.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症候群(如发热、腹泻、因病缺勤、缺课等)监测工作。建立监测资料档案,开展监测分析。6.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的发现与报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辖区内恢复期结核病病人的送药和访视工作。7.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开展防治知识宣传,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咨询、检测、转诊服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学随访、医疗救助;妥善保管工作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8.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管理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缓报、漏报、谎报、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追究责任。免疫规划管理制度1.对适龄儿童根据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并宣传免疫预防知识。2.建立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更新,上传至国家信息管理平台。档案应长期妥善保管。3.疫苗专人管理,制定需求计划,从规定渠道购入。购入时须验收疫苗相关合格证件。做好领发登记,及时掌握使用量及耗损量。过期疫苗登记后上交。4.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符合冷链管理要求。建立冷链设备档案,账物相符、专物专用。5.合理安排疫苗接种门诊周期,设成人接种日。接种场所、接种人员、消毒、体检及接种均应符合相关要求。6.及时建立接种卡、接种簿与接种证,按时预约接种。做好常规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7.做好接种率监测与常规接种月报表统计,定期评价疫苗接种情况。8.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登记、调查,并及时处理、上报。健康教育管理制度1.在街(乡)政府健康促进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3.开通社区健康服务咨询热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社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2.对社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5.对本社区已确诊的五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肿瘤)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地方病管理制度1.结合本地区地方病流行情况,制定防治工作计划,开展综合防治工作。2.做好地方病的登记、统计与上报工作。3.配合专业机构开展地方病病情和相关危险因素的监测,准确、及时、定量分析和预测地方病情及流行趋势。4.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5.完善信息网络,为调整防治策略、制订防治规划、开展防治工作及效果评估提供科学依据。职业病管理制度1.定期收集职业卫生基础资料,掌握本辖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与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发病、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等相关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变化。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业卫生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职业病危害和防护知识咨询、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3.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告知劳动者本人及用人单位。4.建立辖区职业卫生档案目录,统一编号,实施计算机管理;定期检查核对档案的内容,记录变动情况。5.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并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指导。儿童保健工作制度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3.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4.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血红蛋白、智力、视力测查,听力筛查和口腔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转诊、追踪和治疗。5.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按照管理常规进行登记和管理。6.掌握辖区内托幼园所的基本情况,定期深入园所进行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与指导。7.负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8.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妇女保健工作制度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妇女保健相关信息收集与管理、孕前与孕产期保健管理与指导、妇女多发病防治与管理、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等妇女保健工作。2.掌握辖区内人口、已婚妇女、育龄妇女、孕产妇、人口出生、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等基本情况,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3.负责辖区内妇女常见疾病的筛查工作,对筛查情况进行登记,对筛查出的高危妇女进行随访治疗或转诊。4.开展预防常见妇科肿瘤和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5.负责为辖区内妇女提供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开展妇女病防治工作。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1.为辖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中的妊娠妇女建立“母子健康档案”(母子保健手册),并进行早孕检查与指导。2.对孕产妇和围产儿进行访视,统计上报相关信息。3.做好孕产妇与围产儿生命监测与管理工作。4.对建册的孕妇进行高危筛查,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按要求进行登记、追访与管理。5.入户调查、核实本辖区内的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含外地户口及外区户口)情况,填写死亡报告卡,及时上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制度1.为辖区内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开展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普及。2.开展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做好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指导育龄人群实施有效的避孕措施。做好性生活指导,提高已婚夫妇生活质量。3.提供避孕药具,做好相关药具的储存与保管。4.开展经常性的孕情监测服务,做好跟踪随访工作。5.开展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的监测。6.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数据的登记、汇总、统计与上报。精神卫生工作制度1.成立地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2.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8.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老年保健工作制度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2.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3.对以社区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4.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5.对于高危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行为危险因素干预。6.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社区康复工作制度1.开展社区残疾人健康状况调查,掌握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和康复需求,并建立社区残疾人基本数据档案,实施动态管理。2.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建立康复档案,进行功能评估,制定康复计划,实施康复治疗和功能训练。3.积极开展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工作,对残疾人及亲友开展康复知识培训和指导。4.对于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法满足的康复需求,向设有康复科的上级综合医院或康复服务机构进行转诊。5.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康复服务。全科门诊工作制度1.全科诊室的工作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质的全科医师或持有全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师担任。2.全科医师应对病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整体的检查和评估,并将结果准确记载于健康档案。两次不能确诊的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对需要转诊的病人,认真填写转诊单,协助转诊至上级医院。3.全科医师应根据病人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指导和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记入健康档案。4.全科医师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应进行规范管理。5.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及相应信息,按时上报。6.发现传染病病人,及时做好诊治、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及转运。7.全科诊室应有相对独立的单人诊区,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保持清洁整齐。首诊负责制制度1.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责任人。2.首诊医师对病人进行初步诊断,并做出相应处理,不允许任何推诿或变相推诿现象。3.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治疗;如设备、条件有限,首诊医师在应急对症处理的同时,与上级医院或120联系,并护送病人到上级医院。4.遇危重、疑难病人处理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它科会诊,或转诊,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5.病人病情涉及多个科室,原则上首诊科室先处理,必要时请其他科室协同处理,各科室经治医师均应详细记录处理经过。6.病人因病情需要住院或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