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新旧对比2014-08-12石材物联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发布日期:2013年12月19日实施日期:2014年07月01日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1.0.3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0.1建筑面积construction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2.0.2自然层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2.0.2自然层floor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2.0.3结构层高structurestory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1层高story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明确为结构层高)2.0.4围护结构building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2.0.12围护结构envelop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2.0.5建筑空间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2.0.6结构净高structurenet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7围护设施enclosure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2.0.7回廊cloister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2.0.8地下室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2.0.19地下室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2.0.9半地下室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2.0.20半地下室semi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2.0.10架空层stilt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2.0.3架空层emptyspace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明确为有结构支撑无围护结构)2.0.11走廊corridor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2.0.4走廊corridorgallery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2.0.12架空走廊elevatedcorridor2.0.10架空走廊bridgeway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2.0.13结构层structurelayer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2.0.13围护性幕墙enclosingcurtainwall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2.0.14落地橱窗frenchwindow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2.0.15落地橱窗frenchwindow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2.0.14装饰性幕墙decorativefacedcurtainwall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2.0.15凸窗(飘窗)baywindow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2.0.23飘窗baywindow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2.0.16檐廊eavesgallery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2.0.6檐廊eavesgallery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2.0.17挑廊overhanging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2.0.5挑廊overhanging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2.0.17眺望间viewroom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2.0.18门斗airlock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2.0.8门斗foyer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明确了空间范围)2.0.19雨篷canopy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2.0.18雨篷canopy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2.0.20门廊porch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2.0.21楼梯stairs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2.0.22阳台balcony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2.0.16阳台balcony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2.0.22永久性顶盖permanentcap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2.0.23主体结构majorstructure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2.0.24变形缝deformationjoint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2.0.21变形缝deformationjoint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2.0.25骑楼overhang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2.0.24骑楼overhang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2.0.26过街楼overheadbuilding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2.0.25过街楼arcade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2.0.27建筑物通道passage为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空间。2.0.9建筑物通道passage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2.0.28露台terrace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2.0.29勒脚plinth在房屋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置的饰面保护构造。2.0.11勒脚plinth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2.0.30台阶step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形踏步。3.0.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3.0.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3.0.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4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3.0.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3.0.27下列1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3.0.24下列项2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空间和建筑物通道;目不应计算面积:底层)。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3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7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8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9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10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