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学校门卫保安岗位安全责任书为了保障我园有一个安全的环境,保证园内有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校财产不被盗窃丢失,保证不法分子及社会闲杂人员、精神病人不能进入园内,特制定本责任书。第一条:签订对象:幼儿园保安。第二条: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具体落实好以下工作:一、坚守岗位做好保卫工作。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到文明值班,礼貌待人。严把园门关,在幼儿来园离园时要注意门卫管理和幼儿安全.绝不让幼儿私自外出。家长、社会人员入园等需登记、询问后得到有关领导同意方可入园。二、有权查问本园职工及外来人员携带出门的物品,所有出园的物品需园长签字或通知后方能放行。三、要在全天时间对园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有效监控,特别在晚间和节假日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查,严防盗贼及其他破坏分子进入校园进行破坏行为。四、熟悉火警、急救等电话号码,遇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五、保证门口安全检查,对进园车辆、人员进行疏散、指挥,对各种异常情况进行观察,并对有危害幼儿及学校的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六、防火、防意外灾害。定期检查园内大型活动器械、水电线路设施、消防设施,及火灾隐患、建筑隐患等,及时汇报,排除隐患。在突降暴风雨等意外灾害时,及时查看,有效监控。七、在流行病紧急时期,严把园门关,起到预防隔离作用。八、在做好保卫工作的前提下,协助打扫环境卫生,做到场地整洁,并兼管环境绿化工作。九、做好相关安全活动的记载,规范一切保卫行为。第四条:责任追究。在责任期内,如因疏于管理、违反责任书第三条酿成的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责任。第五条:附则。1、本责任书供本园使用。各岗位责任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2、责任书各岗位责任人、学校双方签字(盖章)后在责任期内生效。3、责任书一式两份,各岗位责任人和学校各执一份。学校(幼儿园)名称:(写全称盖章)校长(园长)签字:(手写)岗位安全责任人签字:(手写)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