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定密责任人确认书依据保密法律法规和《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为规范定密工作,建立健全定密责任人制度,XXXXXXX法定定密责任人,授权为制定定密责任人,依法履行职权范围内定密职责。一、定密具体职责:对承办人拟定的定密意见进行审批;对本街道产生的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机型审核,做出是否变更或解除的决定;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先行拟定密级,按照规定的程序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二、定密权限:被授权人具有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权力。此权限不可再授予他人。三、授权人可以改变或者撤销被授权人的定密权限,并对具体定密事项具有最终的定密决定权。四、本授权书的权责将随着被授权人职务更换而自行变更、终止。法定定密责任人:指定定密责任人:XXXXXXXXXXXXX201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