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5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有关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为加快绿色农用生物产品产业发展,促进循环经济,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我委决定于2009-2010年组织实施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的主要内容绿色农用生物产品是指利用现代生物技术,从植物源或微生物源类物质中获得的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生物饲料、动物疫苗及动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产品,是不含对人类和环境有害物质的绿色农业生产资料。根据我国生物农业特点、产业技术基础和发展状况,专项将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对产业发展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重要绿色农用生物产品的产业化。主要包括:1、畜禽新型疫苗产业化。针对严重制约我国畜牧业发展、干扰市场供应、引发公共安全问题的突发性、流行性、高致病性和高经济损失性的重大动物疫病,支持快速、高效、安全、廉价的新型畜禽疫苗和疫病诊断试剂盒的产业化。包括针对口蹄疫、禽流感、猪瘟、新城疫、蓝耳病、狂犬病的快速血清学检测试剂盒、免疫和感染鉴别诊断试剂盒、基因工程疫苗、外壳蛋白疫苗、合成肽疫苗的产业化。2、新型饲用抗生素替代产品产业化。针对我国畜牧业集约化养殖抗生素使用超标、药物残留严重的问题,以大幅度减少和完全取代畜禽产品中抗生素和药物残留为目标,开展安全高效的新型饲用抗生素替代产品的产业化。包括新型饲用酶、益生素、抗菌肽等产品与制剂的规模化生产。3、新型高效生物肥料产业化。针对我国化肥使用超量、低效、耕地质量逐年下降的突出问题,以减少化肥施用量、改善耕地质量为主要目标,开展新型高效生物肥料产业化。包括万吨级固氮生物肥料、溶磷生物肥料、解钾生物肥料、抗病生物肥料、降解化学农药的生物肥料的产业化。4、农林生物农药产业化。针对我国农林有害生物灾害种类多、频度高、成灾面广、损失大的特点,以棉铃虫、螟虫、小菜蛾、蝗虫、地老虎、病毒病、软腐病、灰霉病等重要病虫害为对象,以常年大面积基本控制病虫害爆发、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为目标,解决生产防治缺乏高效、安全、规模化主导产品的突出问题,开展新型生物农药的产业化。包括千吨级病毒制剂、真菌制剂、细菌制剂、抗生素制剂、蛋白制剂、壳寡糖制剂的产业化。二、专项的实施目标通过实施绿色农用生物产品专项,提高绿色农用生物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重大畜禽疫病免疫预防率,降低化学肥料施用率,提高兽用抗生素替代率;显著提升我国绿色农用生物产品的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培育一批大型生产企业,大幅度提升我国生物农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有效保障我国人民的粮食和环境安全。三、专项实施的原则为确保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能够取得应有的效果,在专项的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原则:(一)鼓励自主创新。着重推动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成熟度较高的成果和自主品牌产品的产业化。(二)促进产学研联合。重点支持合作关系清晰、合作实体明确、合作任务落实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促进我国生物农用产业技术基础和优势领域的形成。(三)构建合理的区域布局。按照相关产业规划布局,根据区域的不同特点,推动地方优势、主导产品的发展和壮大,促进我国绿色农用生物产品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四、具体要求和进度安排(一)各主管部门所报项目,需符合我委颁布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3号)和本文的有关要求,且已完成项目开工建设的相关准备工作或已开工建设。若项目涉及行业准入制度管理的,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许可文件。(二)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项目的产业化基础和申报单位的建设条件。产业化项目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申报单位(包括技术依托单位)应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和相应的技术开发、经营管理、资金筹集能力。涉及行业准入制度管理的项目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生产许可文件。应对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生产许可文件等)进行认真核实。(三)国家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所在省市申报项目数量不应超过5项,其它项目主管部门申报项目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请于2009年4月30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项目简介和有关附件等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委,并同时完成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网上申报。(四)在项目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我委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要求等在2009年5月中旬组织专家评选后,择优予以支持。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特此通知。附件: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二〇〇九年月日主题词:农用生物专项通知附件: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一、项目意义和必要性。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与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总体思路、原则、目标等关联情况。二、项目技术基础。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三、项目建设方案。项目的产能规模、建设的主要内容、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建设期管理等。四、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投资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以及贷款偿还计划。五、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与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其中节能分析章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要求进行编写。六、项目法人基本情况。项目法人的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等。七、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项目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八、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国家补贴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并填写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表),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并盖章。九、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银行承贷证明(省分行以上)文件;2、项目法人近三年的经营状况(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保证落实文件;3、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4、前期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需经权威机构认证或出具技术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前期科研成果的成熟度,应能够满足产业化试验或产业化示范的要求;5、相应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意见;6、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项目);7、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生产、经营许可文件等;8、土地、重要原材料以及其它所需证明材料;9、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企业投资项目需提供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10、项目单位填报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附表: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基本条目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不采用招标方式勘查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其他审评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此栏由主管部门填写具体意见)年月日注:在空格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