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试验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的通知(83)水电电生字第84号自一九六五年颁发《火力发电厂煤质试验方法》以来,迄今已有十八年,随着电力工业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原方法已不能适应生产和建设的要求。现将修订后并定名为《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颁发执行,原方法同时作废。燃料试验是火电厂化学监督的重要内容,是保证锅炉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应认真执行本方法,并进一步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和提高,对本试验方法的修改建议,请随时函告我部西安热工研究所。1983年9月RS-3-1—83燃煤、飞灰和炉渣试样的制备(一)制备样品的基本要求为确保制备样品质量,缩短制备时间,减少粉尘污染,保护人体健康,样品制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制样室:制备样品应在专用的制样室内进行。室内面积不应少于20~25m2,并应备有通风、卫生设施。地面为光滑水泥地,缩分、堆掺样品的地方应铺有厚度为5mm左右的钢板。2.破碎设备:(1)颚式(60×100)或其他类型的破碎机。(2)振荡密封式或其他类型粉磨机。(3)圆盘式或对辊式磨煤机:为制备煤可磨性样品专用。3.缩分和筛分设备:(1)机械振筛机。工作时,垂直打击150次/min,水平回转220r/min,回转半径为12.5mm或其他性能接近的振筛机。(2)筛分筛。孔径为50,25×25,13×13,6×6,3×3,1mm×1mm的筛子和孔径为0.2mm的标准筛。(3)槽式二分器(见图7)。30(20,10,6)号槽式二分器:此器的格槽宽度为30(20,10,6)mm,格槽数目为12(16,16,16),斜度不小于60°,供缩分粒度为10~15(5~10,3~6,3)mm的煤样用。4.缩分方法:(1)堆锥四分法。该方法适用于粒度25mm以下煤样的缩分。用大小适当的铲子,将煤样对着圆底面中心均匀散落,使之堆成锥体。如此反复三次后,用压板自锥顶向下压,再用十字分样器(如图8)将煤样分成四等分,弃去相对的两个,继续按上法掺合缩分,直到该煤样达到相应粒度级所要求的重量为止。(2)槽式二分器法。该方法适用粒度为13mm以下的煤样。样品沿着二分器的长度方向均匀撒落,使煤样流入存样箱,弃去任意一个存样箱的煤样,留下的煤样重复上述操作,直至该煤样达到相应粒度级所要求的最小重量为止。用二分器法缩分时,缩分前不需混合煤样。(二)入厂和入炉煤试样的制备1.分析试样:1)原始煤样必须全部破碎到粒度级在25mm以下方可缩分。2)按表6中规定逐级缩制煤样。3)在缩制过程中,必须使全部原始煤样通过规定的筛子,不得任意舍弃。4)若原始煤样水分太高不易制备,可将其适当干燥后再进行破碎、缩分。5)将粒度为1mm以下的煤样继续干燥至恒重后,用磁铁进行除铁,再制备成粒度为0.2mm的分析试样。2.测定应用基水分的煤样:按照点攫法从堆成锥体的原始煤样中的不同部位采集子样(至少四个),并立即用破碎机破碎到3mm以下(对水分较高的煤样,允许破碎到粒度为13mm以下)后,再用点攫法缩分出0.1kg(粒度13mm以下为2kg),作为测定应用基水分试样。(三)入炉煤粉试样的制备入炉煤粉的试样不须磨细,但要按要求进行缩分。将煤粉试样倒入方盘内,摊成厚度为2~3mm的薄层,将它分成若干个小方块,再用平底小铲按顺序或一定间隔取样,取样点不得少于9个,每点取样量为5g。此样充分混匀后作为分析试样。(四)飞灰和炉渣试样的制备1.飞灰:若灰样量较多,可参照入炉煤粉试样的制备方法,缩分出适量试样,并磨细到粒度在0.2mm以下供试验用。2.炉渣:(1)将全部炉渣试样破碎到粒度为25mm以下,然后按表7规定缩制。(2)若炉渣水分较高,则可予以干燥并达到恒重后制备分析试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