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发包方:承包方:2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x一期A、B标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来源: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2.1承包范围:乙方对XXXX一期建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永久性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场地移交界面后土方工程及其他一切相关工作(包括降水、基础超深、土方开挖及场内运输、主楼土方回填等,地下室顶板及侧面回填除外),室内按设计标高执行;(2)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包括地下室、上部结构等);(3)砌筑工程(包括砌块墙等);(4)外墙装饰工程;(5)室内装饰工程(详工程装饰作法表);(6)防水工程;(7)保温隔热工程;(8)甲供材的施工;(9)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具体包括(包括但不限于):9.1建筑物室内给水系统均施工至户内最近一间用水房间,并安装一个普通水龙头;给水系统外接管出外墙皮1.5米,并预留单片法兰或丝口(有阀门处做到第一个阀门处,3含阀门);管网至水箱的进水及控制,设备出水口至二次供水管网(7#、10#、E#栋室外管网除外)。9.2排水系统及雨水系统排水管出外墙皮1.5米;9.3电气系统:住宅部分照明总箱及其前端只预留箱体洞、预埋电缆保护管或穿线管;住宅部分电表箱至户内配电箱预留电缆保护管或穿线管;电线电缆及桥架、户内及公共部分电气线路、开关插座、灯具、配电箱(含商铺表箱);9.4与电梯分包商的界面划分:乙方做至电梯电源配电箱的供电电缆其电缆做至户外1.5米或±0.00以下1.5米,控制柜、电梯井道照明、其电线、管、盒属电梯分包范围。按钮盒、其它电路部分的预埋管、盒均由乙方完成;9.5地下室桥架及电缆不计,其他按图施工(日光灯改为深罩节能灯40W)9.6与电力分包商的界面划分:表计(商铺表计除外)前为电力分包部分,以后为乙方部分,表计(商铺表计除外)、低压屏计入电力分包;(电表箱后(商铺表计除外)至户内配电箱电线电缆另计)9.7与消防、通风工程分包的界面划分:以动力电源配电箱为界,箱前(含箱)到低压屏低压馈线端部分电缆、线管属乙方范围,箱后部分(不含箱)的预埋管、盒为分包方施工。(10)防火门;(11)施工图纸所示的其他工程;2.2指定分包工程:(计入独立费部份及配套费取费标准)序号项目名称计费基数甲包指定分包备注1铝合金门窗工程结算价2%/计入独立费或配套费,指定分包不计配套费,甲包计配套费2住宅楼公共部份(一层入户大堂二次装修、电梯门套)结算价2%/3铝合金百叶结算价1%/4各种栏杆结算价1%/5防盗门/单元门结算价2%/6地下室底板锚杆结算价1000元包干/477#、10#、E栋外墙石材、成品线条及屋面瓦结算价为便于质量控制及责任追溯,以上指定分包项目原则上纳入总包,甲方保留甲包权利;以上指定分包由乙方自主招标及报价,分包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相关招标文件及报价资料需报送甲方审定,由甲方最终核定中标单位(即指定分包商)和中标价格,乙方接受甲方核定则纳入总包且不计配套费,不接受则由甲方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并按合同规定给予乙方相应配套费。甲方、乙方、分包方三方另签三方施工协议以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三方施工合同范本见附件二。2.3甲方直接发包工程及计取配套费标准:序号项目名称计费基数甲包备注1土石方工程结算价0计入配套费2桩基础工程结算价2万元包干3道路工程结算价04商业、会所精装修结算价2%5红线内小市政工程结算价06园林绿化工程结算价07高低压配电工程(按公专变划分的公变部份)结算价08电梯结算价18层按3000元/台,33层按4000元台计配套费。9智能化(设备款除外)结算价1%计入配套费10消防(设备款除外)结算价1%11煤气结算价0以上配套费计入合同总价款;2.4承包方式:乙方实行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包人工、包材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税金、包费(指应由施工方承担的费用)、包施工方全部风险等。第三条合同工期18层:XXX天(日历天)33层:XXX天(日历天)5工期自甲方开工令注明开工日期起计算,已在原定工期上延期三个月,不再计取赶工措施费,但施工方必须承诺保障业主方首期营销阶段的节点工期及交房日期,此节点延期按违约处理。第四条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争达优良工程(其中A标或B标达湖南省“安全文明工地”、“湖南省优质工程”的奖励方式见附件)第五条合同价款与计价方式5.1本工程按总价包干承包,总价包干金额包括总包工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工作与费用(除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直接发包项目外),另“指定分包项目”、“直接发包项目”的配套费根据以上确定的费率按结算金额计取。除合同允许的部分主材、指定分包项目暂定金额可调差外,其他均属于不可更改内容及价格。5.1.1其中“18层地上部分”合同包干总价为元(单价约为898元/平方米)(“33层地上部分包干总价”、“地下室及主楼基础部分包干总价”、“商铺(A、B、C、D、E)包干总价”待双方确认后以补充协议形式体现,此总承包均按02版施工图图纸、规划核定面积为准),“包干总价”不含甲供材、暂定金额。甲方另提25元/平方的样板工程奖励金(本项目工程奖励金为25元*152195平方=3804875元),以通过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考核形式体现,具体方案附后。5.1.1.1本工程依据甲方提供的02版施工图施工,若在不影响结构的情况下,甲方变更某些零星构件的装饰作法,所发生的费用不进行调整。5.1.1.2除材料暂定(本合同指定调差材料)外,合同总价及平米包干单价均不会因费率、税金、材料价差、物价、人工、政策性调整等因素之升降而调整。5.1.1.3材料暂定单价项目(即“甲供材料”项目)的单价的调整方法如下:调整金额=[实际单价-暂定单价]×预算材料消耗量(预算用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订认定的预算量)5.1.1.4乙方应充分考虑停电、停水、多次搬运、施工场地可能不足、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设计、施工、安装、运行和维护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并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影响施工及工期的因素所引致增加的费用,并已包含于承包平米单价内。5.1.1.5承包总价已包括所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保修、测试、检测及维修等一切责任的费用。倘若工程未能达到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乙方须进行纠正、补修及相关测试,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乙方负责。(1)凡为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内容其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包干总价内。除按本合同的规定以外,例如因暂定工程的调整、变更及其它本合同约定允许的调整以外,一6概不作任何调整。(2)总价包干不会因永久或临时工程的材料或消耗性储存品价格、燃料或电力价格、运费或保险费、工资、物价、税率或汇率的变动而有所调整,亦不会因任何合同价格的计算错误,不论是算术上的错误还是其它错误而有所调整。(3)总价包干被视为已包括了所有为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工作和费用,无论合同文件内是否己详细说明。所有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设备费、材料的损耗、附件或配件、调试测试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卸货费、贮存、就位、固定安装、脚手架、工作台、工具、设备、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费、高层建筑增加费、技措费、监督及管理费、文明施工增加费、企业经营费、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人工费调增、调价、竣工调价、材料价差、风险费、包干费、竣工图费、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备案/验收等费用、利润、税金、水电费一切政府取费等以及从项目说明中所获知的任何合理的必不可少的费用。(4)总价包干内包含一切乙方履行合同条件及工程规范的有关费用。(5)除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外,因一切在综合包干明细的数量、项目内容和实际施工之数量及项目内容有所差异而提出的索赔将不被受理,即包干总价不会因项目之错漏而作出任何修改。图纸所绘画或规范所要求的工程项目若未于已标价工程内容列出,则有关费用被视为已包括在包干总价的报价内。(6)除非另有规定,包干总价须包括执行及完成合同文件描述的工作时不能缺少的所有附带工作的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工程内容中列出或在合同中有所说明,亦不论它们是否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预料到,任何因乙方的疏忽而导致其损失将不获补偿。(7)“指定分包项目暂定金额”所涵盖的工作是一些不能完全预见、规定或详细说明的工作,此部分的工作包括于工程范围内,此部分的工作所须时间亦包括于合同工期内,惟有相应的款项仅为暂定。有关暂定金额所涵盖的工作的计价按相关条款的规定计算,而合同价格及付款额则按该费用和有关的暂定金额的差额相应调整,付款办法则按付款规定执行。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6.1本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件;6.2本合同书及补充协议;6.3中标通知书;6.4招标文件及附件、招标会议纪要及招标书补充文件(包括招标时已签字确认的电子版图);76.5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和承诺函件;6.6本合同专用条款;6.7本合同通用条款;6.8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6.9图纸、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及有关技术文件。6.10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有关争议的约定处理。第七条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第八条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第九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第十条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8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详见GF-1999-0201标准合同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1本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件;1.2本合同书及补充协议;1.3中标通知书;1.4招标文件及附件、招标会议纪要及招标书补充文件(包括招标时已签字确认的电子版图);1.5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和承诺函件;1.6本合同专用条款;1.7本合同通用条款;1.8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9图纸、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及有关技术文件。1.10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有关争议的约定处理。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适用法律和法规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质量保修办法》及湖南省、长沙市地方法规和规章。2.2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建设部一、《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四、《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五、《木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六、《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七、《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9八、《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九、《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含条文说明)》GB50210-2001十、《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