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小贷事业部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SF[2015]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董事会经营理念,有效配置金融资源,防范风险,维护XX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制定了本暂行办法。第二条经营实体注册所在地应在XX公司分支机构所在地。第三条贷款用途。小贷事业部发放贷款用于个体工商户、企业经营或个人消费贷款。原则上控制发放消费贷,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贷款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房地产市场等国家政策禁止领域。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四条贷款对象:小贷事业部贷款是针对于工薪阶层个人、企业法人、个人经营主,包括以个人名义贷款,用于个人、公司日常经营流转的贷款。第五条贷款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自然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实际拥有者、2/14经营者以及控股股东;或拥有良好还款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借款自然人需满足下列条件:(一)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年满22岁(含)至60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或合法经营的企业单位;(二)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并个体工商户、企业在贷款申请地有固定经营地址;(三)借款人品行良好,无违法行为,在人民银行“征信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当前无逾期,近24个月内,个人信用征信记录的逾期记录累计不得超过6次且每次逾期天数不超过2个月,且未列入银监会违约名单。二、经营实体所有权明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内部管理规范;借款人应当有固定住所。三、经营实体要求连续经营一年以上,且经营正常,无不良记录,主营业务突出,现金流稳定;借款人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具备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五、我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章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第六条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及抵押物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金额,原则上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贷3/14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采用房地产等抵押的担保方式,其中房地产(住宅、网点房、厂房等)抵押率不得高于50%。针对个别经营情况良好且贷款申请额大于10万元的信用类客户或50万元以上的抵押贷款客户,可以上报信审会审批。第七条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含),特殊情况另行审批。第八条贷款月综合利率。贷款月综合利率原则上控制在1.5%以上。第九条还款方式我公司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收入来源特点,规定借款人的还款方式。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还款、先息后本、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等方式。原则上,我公司要求借款人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我公司规定借款人必须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第四章贷款程序第十条贷款申请借款人向XX公司客户经理提出申请,填写沪港财富借款服务申请表,同时提交以下基本资料:一、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等)的复印件;*二、借款人经济收入和居住情况的证明;*4/14三、借款人工作证明*,及直系亲属的工作情况;四、其他可以证明个人或家庭财产情况的证明,如车辆证明等;五、个人信用的证明,如近一个月内打印的个人征信等;*借款人为企业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的,需补充以下资料: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章程及验资报告、出资协议,若为特殊行业,还需提供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二、借款人固定经营场所(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明;如是租赁,需提供租房合同及缴费凭证)、抵押房产产权的证明;*三、经营实体近期内连续6个月银行交易明细*、水电账单*、纳税证明等;四、近一个月内打印的企业的征信情况;五、企业经营情况,最近两年度及当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六、能够证明贷款合理用途的资料,如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购销合同、承包合同、订单等;七、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标注*的选项为必须提供的资料,只有必需资料齐全才会进入受理审查阶段。第十一条受理贷款申请客户经理接收借款人提交的资料,客户经理、主任或门店店5/14长同意进件后在《沪港财富借款服务申请表》上签字确认,转交门店客服受理。第十二条客服初步审核通过公司内部查询,该借款人的直系亲属在公司申请或者已经获得贷款的,不予以批复贷款。客服初步审核客户资料,并保证借款人提交的资料真实、清晰、完整。同时需得出客服初步意见,由客服专员、客服经理在《客户基本信息表》上签字后,递交信审部门。对不符合我公司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直接退回。第十三条信审人员贷款审查与审批信审人员对提交的借款人及借款资料进行全面审核。信审人员实现实地调查制度,必须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还款能力、贷款用途、财务风险、抵押情况等因素进行着重审查,对于客户申请材料有疑问或者资料不充分的,要求门店及时补充。信审人员根据调查审核结果,撰写信审调查报告,填写《贷款审批表》并签字,对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条件、还款方式等提出明确授信建议。审核未通过的客户给出明确原因,反馈至门店。对审核通过的客户,经小贷事业部经理同意后,将该借款人所有资料提交至总部授信与风险管理部。注:对于10万元的贷款业务,需实地调查的客户,为节约6/14时间和成本,信审人员可以协商总部授信与风险管理部,共同实地考查客户,考查过程中不允许给客户出具意见。第十四条授信与风险管理部审批总部授信与风险管理部对门店审核通过的借款人资料进一步审核,对潜在的风险点进行着重审核。在《贷款审批表》上,对该笔业务进行意见反馈并签字。贷款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业务,由总部授信与风险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将所有资料返回门店,由门店进行放款手续操作。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业务,授信与风险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呈交总部信审会审批。对存在较大风险且无法把控的,该笔业务退回门店,并给出明确的处理意见。总部授信与风险管理部对资料齐全的业务:10万以下业务,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给出明确意见;10万以上业务,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给出明确意见;需经信审会审批的业务,按照信审会程序执行,原则上4个工作日内给出明确意见。对资料不齐全的业务,总部授信与风险管理部要求业务部门及时补充,但补充次数不能超过2次,以最后资料补充齐全时间为准。第十五条总部信审委审批针对总部授信与风险管理部审核通过的10万元以上的贷款7/14业务,信审委(详见XX金融授信审批委员会管理办法)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审核,最终给予审批意见。审核通过的业务,由总部授信与风险管理部将所有资料返回门店,由门店进行放款手续操作。对未通过的贷款业务,由总部授信与风险管理部代为转达信审委意见。第十六条合同签订对总部授信与风险管理部或信审会审批通过的业务,由门店通知客户签约,门店客服人员进行签约审核。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等应在我公司客服人员或主任级以上人员双人面前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服务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合同,并进行拍照留存,我公司有权签字人签署合同或加盖有效合同印鉴。第十七条手续办理对抵押贷款业务,由门店客服人员等相关人员主办,抵押人及配偶或企业相关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后,由门店将抵押登记资料原件带回,交至总部资金财务部统一保管。交接重要凭证时,要建立交接制度,填写交接表格。第十八条放款审核及贷款资金支付管理贷款业务在审批通过及所有合同等资料齐全后,由门店发起,经小贷事业部经理、授信与风险管理部经理、资金财务部经理、8/14总裁等相关负责人在《放款审批表》上签字同意放款后。转交资金财务部出纳进行放款操作。资金财务部审核抵押登记手续及合同文件签署是否合规、合法,审核无误后,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借款合同支付贷款。原始凭证、合同由资金财务部统一保管。资金财务部对重要凭证及合同实行双人监管,出入库需双人办理。第五章贷后管理第十九条客户情况调查一、客户经理每月至少检查30%的客户及三分之一以上的企业客户,每三个月对所有客户必须检查一次,客户经理需了解客户当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并撰写贷后检查报告,转信审人员检查留存;二、客服人员应每月在还款期前,对每个客户电话回访,并善意提醒还款日期,对于电话联系不上的客户,及时反映上级领导,让客户经理实地联系客户;三、信审人员根据客户经理的调查报告,每月抽查客户,对有风险的客户,还款不及时的客户重点检查,对风险较大的客户,有权建议要求客户提前还款,如连续两个月出现逾期,或者逾期还款超过一个月;四、总部授信与风险管理部对各门店的贷后进行检查,9/14并对重点客户进行实地核查,及时发现风险,防范风险。第二十条还款管理一、客服人员每月打电话善意提醒还款日期;二、资金财务部及时统计到期未还款客户名单,交总部授信与风险管理部和小贷事业部门店,进行催缴;三、对于一个月催缴不上来的客户,由总部授信与风险管理部联系律师,发律师函,及办理后续法律诉讼程序。第六章考核管理第二十一条根据公司管理和考核理念,要求贷款符合相关考核标准为:一、不良率不超过2%;二、利息收回率为100%。不良贷款:指出现违约的贷款。借款人若拖延还本付息达三个月之久,贷款即被视为不良贷款。不良率=不良贷款/贷款总额。贷款不良率达到2%后,新增贷款不计入原有贷款总量,直至贷款不良率低于2%,贷款总量重新计算。第二十二条对客户经理业务量考核针对于客户经理业务量考核,原则上由小贷事业部进行自主考核,具体管理办法由小贷事业部,根据总部对小贷事业部总体考核计划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报总部批准后执行。客户经理收单要求:客户经理接受二手单时,必须注明介绍10/14人、出处,不注明清楚的,不接收业务。客户经理一手单要占总业务量30%以上(账户数比、放款金额比,以最低比例为准)。20万元(含)以下贷款总量不得低于小贷事业部贷款总量的50%。第二十三条对门店经理的考核门店经理作为整个门店业务总量考核的连带责任人,拿出其每月工资的20%作为任务量的绩效考核。对门店店长的考核,采取总量考核,门店完成任务,全额发放绩效工资;未完成任务的,按照(完成金额/任务金额)*绩效工资=实际绩效工资。主任的业务绩效考核由小贷事业部进行考核。第二十四条对逾期贷款的考核出现逾期,对公司形象、公司利益造成很大影响,现针对于逾期贷款,做出如下考核:一、不允许出现首逾,一旦出现首逾情况,扣除客户经理该笔业务的100%佣金,后续该笔贷款还款正常,再按相应比例补发客户经理该笔贷款佣金;二、客户经理逾期考核出现贷款逾期,按照相应比例扣除客户经理该笔业务的提成,逾期贷款追回后,补发该笔业务的提成。贷款不良率超过2%,客户经理绩效提成比例降低0.5%;直11/14至不良率降到2%以内,恢复该客户经理的正常绩效提成比例;贷款不良率超过4%,停止该客户经理进件资格,直至追讨回所有不良贷款。三、对门店经理、小贷事业部经理、总部授信与风险管理部风险考核针对贷款不良率超过2%(含),扣除门店经理、小贷事业部经理工资的10%,扣除总部授信与风险管理部人员工资5%。不良率低于2%,按照比例对以上人员进行奖励。奖励比例=(2%-不良率)/2%*10%(5%)工资。四、逾期贷款追讨利息或本金出现逾期,客户经理做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是与客户第一个接触的公司员工,对客户情况比较了解。逾期半年内,由客户经理进行追讨,客服人员协助,直至追讨回来。逾期半年后,该笔贷款由信审人员继续追讨。逾期一年仍未追讨回,信审人员做相应处罚,该笔贷款由主任进行追讨。第二十五条尽职调查出现不良贷款后,由审计稽核部成立审计稽核小组,对各岗位员工进行审计,根据调查结果,给予相应人员处罚。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另行制定。12/14第七章奖惩、提成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客户经理的业务提成管理办法为了鼓励小额贷款业务,分散风险,对单笔贷款业务,现制定该提成管理办法:一、单笔贷款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业务,按照贷款金额及收益来计提提成。(一)贷款月综合利率在2%(含)以上的按照以下方式提成:1.根据贷款金额M,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