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承台施工安全专项交底编制:复核:审核:接收: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二0一0年八月2承台施工安全专项交底1、指导思想安全生产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高效、优质地建成本工程,为沿线经济服务。2、安全生产目标即无职工死亡、无重大行车及交通事故、无压力容器爆炸、无重大质量事故、无火灾事故,无工伤事故。职业健康管理符合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安全生产组织措施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齐抓共管,层层监督、检查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安全保证体系。具体安全保证体系详见图6.3-1。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承担安全施工的责任和义务。经理部和各施工队分级负责,以加强施工作业现场控制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为重点,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工地活动,确保本标段工程的施工安全。开展各工序施工前,由经理部安质人员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专项技术交底。3图3-1安全保证体系框图4、安全生产技术措施4.1、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爆、防洪、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及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修理场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现场道路平整、坚实、保持畅通,危险地点悬挂符合安全标志的标牌,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有专人管理,不乱扔乱放,经理部组成由15~2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安全消防距离符合有关规定,现场易燃杂物随时清理,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易燃物品。施工中如发现危及地面建筑物或有危险品时立即停止施工,待处理完毕后方可施工。从事电力、起重作业等特殊作业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经过劳动部门专业培训并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准持证独立操作。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布设电线,做到二级保护,三级控制,一机一闸。4.2、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措施现场移动式电器设备必须使用橡皮绝缘电缆,横过通道必须穿管埋地敷设。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保险。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对高压线路、变压器要按规程安置,设立明显的标志牌。各种机电设备检修、维护时应断电、停运转;如要试运转,须有针对性保护措施。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严禁将电线拴在铁扒钉、钢筋或其它导电金属物上,电线必须用绝缘子固定,4配电导线必须保证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安全间距。4.3、施工机械的安全①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建立档案,专人管理。②操作人员按照机械说明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③驾驶室或操作室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④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有专人看管。⑤用手柄起动的机械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加油时严禁烟火。⑥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⑦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站在可让人嘹望的安全地点,并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⑧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它对象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远离钢丝绳。4.4、高空作业安全措施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作业人员必须拴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高空作业人员应配备工具袋。小型工具及材料应放入袋内,较大的工具,必须拴好保险绳。不得随手乱放,防止堕落伤人,更严禁从高空向下乱扔乱丢。双层作业时,要设置必要的封闭隔离措施或设置防护人员及有关施工标志。夜间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爬梯空洞等处设明显的标志。六级(包括六级)以上大风,为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应停止高空作业。4.5、严防火灾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严格控制火源、易燃物和易爆物的贮存。生活区及施工现场特别是材料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加强安全防范工作。5施工场地布置,符合防火规程要求,电器动力线路设置要规范化、标准化。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防火意识,使职工杜绝乱拉电线、乱扔烟头等不良习惯。对工地及生活区的动力及照明系统派人随时检查维修养护,防止漏电失火引起火灾。4.6、地下管线安全防护措施(1)在调查确认的基础上,首先对需进行保护的管线,召集管线单位,事先拟定防护方案,报请管线及建设单位认可,工程施工中,请管线单位派人定期监护。(2)在桥梁的承台或桥台施工期间,施工前挖开管线或开挖样洞,使之暴露,然后在承台基坑范围四周施打钢板桩,最后开挖承台基坑;施工期间,进行跟踪监测,确保管线的位移在规定的范围之内;施工完毕,间隔拔除钢板桩。(3)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有异常现象或管位有差异可能对地下管线的安全和维修产生影响时立即停止施工,同时与相关管线单位联系,落实保护管线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连续施工。(4)施工中发现不明管线应及时上报,并会同相关管线单位专业人员实地鉴定确定相关施工方法和处理方法。(5)原管线拆除后留下的孔洞,采用素土分层摊铺并压实。(6)成立一支专门的应急抢修队伍,并配备足够的抢险材料,对由于施工造成的地下管线影响负责维修至施工前的相应状态,并做好有关单位及个人的安抚工作。4.7、临近营业线安全措施(1)在临近营业线施工时,需防止施工机械侵入铁路限界。在靠既有线一侧距钢轨外侧2米外设置限界桩和防护员,限界桩高出地面不小于1米,每10米设一根,先择地形较宽阔的地点作会车和转头地点,防止机械转头或交会时侵限。(2)各种施工机械在既有线旁施工时,不得将翻斗升起;挖掘机、推土机、吊车、装载机等不得在电缆、管线径路2米内使用。(3)设置防护员,防护员必须是责任心强、具有安全生产知识、熟知防护6办法、身体健康、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防护员按规定身穿防护服、臂章、带齐防护用的良好通信器材、信号用品。作业时必须坚守岗位、集中精神、注意了望、随时询问车站值班员,持证按章防护。(4)驻站防护员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的命令设置,作业未玩、机械未全部下道,不得撤销防护。(5)工地防护员在上班前与驻站防护员、施工负责人校对时钟表。检查信号旗、号角、响墩、防护电话、对讲机等信号备品和通讯器材是否带齐,作用是否良好。4.8、防台防汛安全措施(1)对施工现场的临时措施,在台风来临前进行加固。(2)遇六级以上强风时,停止一切起重工作作业。(3)台风来时就近躲避,台风后迅速撤离到安全的地方。(4)汛期施工,项目部由调度负责收听并掌握气象预报,掌握气象动态与趋势,并及时与现场联络,必要时发出防洪防汛警报。(5)暴雨时节,各工区指定专人值班,进行彻夜查访,重点检查水沟是否通畅,材料有无泡水,便桥处河水高度,发现险情及时上报。(6)临河施工墩台施工,注意观察汛期水位变化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防洪防汛准备。物机部准备相关防汛物资,如抽水泵、编织袋、彩条布、雨衣、手电等。施工现场一旦出现险情及时进行围堰和筑坝封堵,由现场副经理负责组织。(7)临河施工和低洼处施工的项目,应配备抽水设备。及时对工作场所或生活场所内积水进行抽排。(8)当暴雨或洪水袭来时,所有施工人员本着“先顾人、再救物”的原则,在确保人身不会发生危险时,积极参与对物资机具设备的遮盖和抢运,现场全体人员要服从统一指挥。4.9、承台开挖安全措施(1)承台开挖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7(2)基坑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基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基坑坡脚下休息。(3)基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放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基坑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张挂密目式安全网。(4)人工开挖基坑时前后操作人员横向间距离不应小于2~3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坑。(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坑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或站立。混凝土支撑梁底板上沾粘物必须及时清除。(6)机械挖基坑,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液压系统及各绞接部分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作业中不得碰撞支撑。(7)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和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根据现场进输电线路的电压等级定)。(8)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9)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10)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11)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坑土结构。(12)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13)开挖出的土方,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