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手册二级学院:外语外贸学院专业:商务英语专业方向:外贸英语指导教师: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制2011年10月1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手册目录一、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条例二、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与管理规范三、毕业论文工作日程安排表四、本专业毕业实习大纲五、本专业毕业实习计划六、本专业毕业实习指导书七、毕业实习学生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表八、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计划九、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工作情况记录表十、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2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条例毕业实践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行专业课程体系综合训练的重要环节,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实习也是学生了解社会,参与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为了加强对毕业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和质量控制,特制订本条例。第一章毕业实践教学及其目的第一条毕业实践教学1、毕业实践教学环节是指学生在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专业训练基础上,集中一段时间,有明确目标要求和周密计划安排,利用校内外实践条件,在校内外导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来分析、解决生产技术或社会经济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完成本专业的职业活动和岗位技能的综合强化训练环节。2、毕业实践教学包括:毕业实习(毕业社会调查)、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第二条毕业实践教学的目的1、使学生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增加专业(职业)经验、培养职业素养和责任感;2、学习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的专业技能,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3、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生产技术或社会经济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完成本专业的职业活动和岗位技能的综合强化训练。第二章毕业实践教学的组织领导第三条毕业实践教学的管理组织全校的毕业实践教学在教学主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由各二级学院(部)具体实施,实训中心负责质量监控,学院其它部门协同做好各项工作。第四条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1、教务处职责(1)组织审定各二级学院(部)《毕业实践教学大纲》,组织各二级学院制3订《毕业实习计划》,协调相关教学资源,汇总毕业实践教学计划报主管院长审批。(2)根据学院下达的学年实践教学经费总额,配合财务处确定各二级学院(部)毕业实践经费额度。(3)检查各二级学院(部)实践教学的准备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4)检查各二级学院(部)实践教学质量,总结工作,组织经验交流等。(5)协调解决全院毕业实践中的有关问题。2、二级学院(部)职责(1)组织编制各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毕业实习指导书》和《毕业实习计划》,做好毕业实践前的各种准备工作。(2)联系落实毕业实践教学场所,进行实践教学分组,选派或聘请合格的负责人、指导教师。(3)检查各专业毕业实践教学的准备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各专业毕业实践中有关问题,指导并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4)检查各专业实践教学质量,总结工作,组织经验交流等。(5)组织各专业进行毕业实践鉴定。(6)组织评审毕业设计(论文),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各专业毕业答辩。第三章毕业实习大纲和毕业实习计划第五条毕业实习大纲1、毕业实习大纲是组织和检查毕业实习的主要文件和依据。各专业应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认真编写毕业实习大纲。经常务副院长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于实习前发给指导教师。2、毕业实习大纲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毕业实习的性质和任务;(2)毕业实习的基本要求;(3)毕业实习课题教学的具体要求;(4)毕业实习指导的建议;(5)实习成绩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3、毕业实习之前一学期,应当编制《毕业实习大纲》,并在实习前一个月将4《毕业实习大纲》发至实习基地和实习指导教师,以便做好设备、工量具、材料等准备工作。4、为保证实习效果,各专业应当会同有关教师编写《毕业实习指导书》,详细说明实习要求和完成实习大纲规定内容的办法,于实习前发给学生。第六条毕业实习计划1、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全院所有专业的毕业生都应按照需要,安排和组织好毕业实践活动。毕业实习计划由各二级学院制订,应在当年的十一月份填写下一学期的《毕业实习计划书》,经教务处审核后于11月30日前报主管院长审批,各二级学院按审定后的实习计划执行。2、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进行,(个别专业可在第五学期安排实习)时间一般为14周。3、在执行实习计划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实习时间,变动实习地点,须书面说明原因,经常务副院长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4、实习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安排,并将实习时间及学生班级人数报教务处、实训中心备案。教务处必须在开学前,将审定的下一学期全校《实习计划总表》分送学院有关部门,以便各单位有计划地积极准备和安排工作。5、在学生实习开始前,指导教师应提前1~2周前往实习单位,按实习大纲要求,深入了解现场情况,熟悉工作任务,结合实习场所的具体条件,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拟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并于学生下去实习之前发给实习小组师生。其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工作、业务指导、组织管理、日程安排、安全保密、组织纪律等。第四章毕业实习场所、实习方式和实习指导教师第七条毕业实习场所、实习方式1、选择实习场所应满足实习大纲要求并力求相对稳定,提倡和鼓励各专业与选定的实习单位长期挂钩,建立教学、科研和生产三结合的实习基地。选择实习场所时应考虑以下原则:(1)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2)生产比较正常,技术、管理比较先进,对学生实习比较重视;(3)便于安排师生食宿;5(4)就地就近,相对稳定。2、毕业实习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场所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既可以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安排,也可以将班级分为若干小组(每组人数不宜太少)分散进行。考虑到目前学生外出实习难于动手的实际,还可以采取校内外相结合进行生产实习的尝试。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实习,都要满足大纲要求,保证实习质量。对于分散进行实习的,二级学院、教研室尤其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习要求,决不能放任自流。3、实习中有关内容若涉及危险的行业(如汽车驾驶、井下作业、高空作业、接触有毒物质等),各二级学院(部)一般不安排。如果确有需要,各二级学院(部)需要学生家长出具保证书,学生签字等字件,报教务处并经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才能进行。第八条毕业实习指导教师1、实习指导教师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对生产实际较为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讲师以上教师担任。不得安排正在实习的研究生充任实习指导教师。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习任务的教师,教研组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助。为了保证实习指导质量,刚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学生实习。指导教师的人数可按1:25的比例配备。2、专业教研室必须提前一个学期安排落实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要随意更换。因特殊原因非更换不可者,须经教研室申述理由,常务副院长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3、指导教师的职责:(1)实习前要提前深入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实习实施计划,作好一切准备。(2)按实习大纲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计划的落实工作,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与实习单位配合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3)实习中,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教学和参观活动,积极引导学生深入实际实习,检查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4)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既教书又教人,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6(5)定期向实习单位领导汇报实习情况,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6)检查实习纪律执行情况,及时处理违纪问题。(7)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报告,负责组织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8)实习结束后写出实习工作总结(格式要求见附表2)并向二级学院汇报。4、学生在实习期间违反纪律或犯有其它错误时,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实习指导教师应及时进行妥善处理,直至停止其实习,并立即向二级学院报告。第五章对学生的要求、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第九条对学生的要求1、必须服从带队教师及实习小组的领导。2、必须接受实习小组教师指导。应按实习大纲、实习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要记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或作业,写好实习报告并参加考核。3、尊重工人、技术人员的劳动,虚心向他们学习,主动协助工厂或社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帮助工厂开展技术革新,组织公益劳动等)。4、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不得迟到、早退或溜岗。有事须向领队教师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小组。5、实习期间不得参与同实习任务无关的工作。但若有学生愿意上公共选修课的,在不耽误实习的情况下,可尽量提供方便。6、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和《保密规定》;遵守实习小组的生活作息制度和纪律规定;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十条实习考核1、按实习大纲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提交3000字以上的实习报告书和5000字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后方可参加实习考核。2、考核时各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口试、笔试或两者结合均可。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劳动态度、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及实习笔记、报告等。学生要填写实习鉴定表,由所在公司负责人和我院实习小组老师写好学生实习鉴定并签字后方可回院。3、实习结束时,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如实填报实习报告书,回校后一周7内将报告书交所属二级学院。第十一条成绩评定1、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评分标准如下: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中等: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学习态度基本正确,实习中无违纪行为。及格: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中能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不及格: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以不及格论。(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2)未参加实习的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3)实习中有违纪行为,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2、实习期间因故请假(或无故缺席)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应令其补足或重新实习。否则,其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违纪者补作实习期间的费用,一律由学生个人自理。3、未补实习或补作实习仍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六章毕业设计(论文)要求、选题与计划安排、指导教师第十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1、毕业设计(论文)的依据是各专业《教学计划》对毕业生知识、能力素8质的总体要求。通过完成设计任务或研究论文,达到对其专业(职业群)的培养目标。2、各专业应当提前一学期编制《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第十三条毕业设计的选题与计划安排1、各专业组织毕业设计的教师必须提前与有关实习单位联系,商讨并讨论设计(论文)课题、内容、指导教师、地点等。2、设计(论文)选题,最好能结合生产、管理和科研实际,也可以是来自实际的模拟课题,其难度与工作量必须适中,能充分发挥学生潜力。设计(论文)过程中可以参考和借签有关资料,但决不能照抄。所有设计(论文)都必须是学生自己的观点或有创新。各专业教研室应根据选题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3、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个月,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发至学生,让学生充分准备。第十四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1、毕业设计(论文)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