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一、预算法律制度指国家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预算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1、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预算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法律;是财政法律制度的核心;1995年1月1日施行。·《预算法实施条例》:预算化施行的同年颁布,是预算法有关规定的具体和细化;(注:1951年,政务院就颁布了《预决算暂行条例》,一直沿用了40年)2、国家预算——财政分配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具有分配、调控和监督的职能。·预算收入:采用税收等形式·预算支出:用于经济建设和国防、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社会福利等各项事业。(1)国家预算的作用——财力保证、调节制约、反映监督。(2)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一般国家都实行多级预算,各级预算实行收支平衡的原则)·中央预算;省级预算;地市级预算;县市级预算;乡镇级预算;(3)国家预算的构成·按政府层次不同分: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给予补助的数额)地方预算(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给予补助的数额)·按预算对象不同分:总预算(政府的财政汇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所属下级政府的总预算汇编而成,财政部门编制)部门单位预算(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是一项综合预算;2000年进行国家预算综合编制)3、预算管理的职权(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则)(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撤销全人大及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不适当的决议。·县级以上地方各人大及常委会——审查和批准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撤销本级预算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乡、镇的人大——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撤销本级预算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2)各级政府的职权·国务院——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向全人大作关于预算草案的报告;将各级预算汇总后报全人大常委会备案;组织预算的执行;决定预算费的动用;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监督预算执行;改变或撤销各级预算的不适当决议;向全人大及常委会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大作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类同国务院,只是管理范围缩小到本级和下一级)·民族乡、镇政府的职权——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大作关于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向本级人大报告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3)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职权·国务院财政部门——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2预算的执行情况。·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4)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各单位——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按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4、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1)预算收入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范围:税收收入、依规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收的比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中央75%60%94%地方25%40%6%(2)预算支出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地方预算支出范围:经济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国家管理费用;国防支出;各项补贴;其他支出等。5、预算组织的程序(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编制——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分为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编制依据应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预算年度采取公历年制,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草案的审查:全国人大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审批——中央预算由全人大审批,地方政府预算由本级人大审批。*各级预算批准后要及时向上一级政府备案;最后国务院将预算汇总后,报全人大常委会备案。*国务院和县级以上政府,对下一级报送备案的预算,认为有不当之处的,当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预算批准后,应及时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执行——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调整——指批准后的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政府反还或给予补助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各级政府对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总结,是预算管理的最终环节,包括决算报告、文字说明。*编制决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部署。*各部门的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人大常委会审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定,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批。*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审批。6、预决算的监督(分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政府专门机构的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全人大及常委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监督;3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及常委会对本级和下级进行监督;乡、镇人大对本级进行监督。·各级政府的监督——各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下级政府应定期向上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本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并向本级和上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1、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政府采购法》:是政府采购的基本法律依据。2002-6-29颁布,2003-1-1实施·政府采购部门规章:《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2、政府采购的概念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采购,是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主体范围:即采购人,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注:不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集体企业)·资金范围: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采购的对象:货物(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建设工程)、服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属中央预算的采购,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地方预算的采购,由省、自治区政府或其授权机构确定并公布。3、政府采购的原则(三公一诚):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诚实信用4、政府采购的功能: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宏观调控;活跃市场经济;推进反腐倡廉;保护民族产业。5、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集中采购:由政府设立的职能机构统一为其政府机构提供采购服务的一种形式。(集中采购必需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分散采购:各预算单位自行开展采购活动的一种形式。6、政府采购的当事人·采购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具备条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依法拥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7、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从中择优选择。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从招标文件发出到截止不得少于20日)·邀请招标:以投标邀请书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特定供应商参与投标。·竞争性谈判: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与不少于3家供应商谈判(招标后没有投标;技术复杂,性质特殊;招标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求;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情况,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发生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4·询价:只考虑价格因素,向3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单(适用于货物规格、标准单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动幅度比较小的采购项目。)8、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审计和监督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收缴和支付的制度,由于其核心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对现金进行集中管理,所以又称国库单一账户制度。1、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集合,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支付、存储及资金清算活动均在该账户体系运行。构成:·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并与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所有财政资金在支付行为实际发生前均保存在国库单一账户。·零余额账户:包括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每次发生财政资金支付行为时,先由代理银行将实际应支付的款项垫付给收款人,每日终了后再由代理银行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划转代理银行已垫付资金。营业笔支付额5000万以上,应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核算。(注: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主要用于财政直接支付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核算;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主要用于授权支付和清算。)·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是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并对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进行清算。·小额现金户:主要为了零星开支的小额支付。·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2、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收缴方式:直接缴库——直接将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集中汇款——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收缴程序:直接缴库程序和集中汇缴程序3、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支出类型:购买性支出、转移性支出·支付方式:财政直接支付——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包括工资支出、购买支出以及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支付。包括未实行财政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支付程序:财政直接支付程序、财政授权支付程序4、年终结余资金在预算年度内,按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当年尚未运用并按有关规定应留存预算单位继续使用的资金,为预算结余资金(由财政部门核定)5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练习题一、单选1.在财政法的体系中,处于核心法、骨干法地位的是()。A.预算法B.政府采购法C.国库集中收付制度D.税法2.《预算法实施条例》是由()制定的。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财政部3.所有地方预算连同中央预算一起共同组成统一的国家预算,因此要求设立统一的预算科目,每个科目都应按统一的口径、程序计算和填列,体现了国家预算的()。A.公开性B.可靠性C.完整性D.统一性4.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必须运用科学的方法,依据充分确实的资料,并总结出规律性,进行计算,不得假定、估算,更不能任意编造,体现了国家预算的()。A.年度性B.公开性C.可靠性D.完整性5.我国国家预算体系中不包括()。A.中央预算B.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C.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D.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6.我国国家预算采用了财政法原理中的()原则。A.统一领导、分级管理B.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