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纪发〔2011〕11号中共桐梓县纪委桐梓县监察局关于开展作风、环境、效能建设“三查三访三评”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转变干部纪律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障政令畅通,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县委“三个建设年”的相关要求,县纪委决定在全县开展作风、环境、效能建设“三查三访三评”活动,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三查三访三评”的内容。1、查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情况。2、查乡镇、机关领导成员和干部遵守劳动纪律、工作纪律的情况。3、查各级服务中心、办事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遵守劳动纪律、工作纪律情况。4、查行政审批及许可项目“体外循环、两头办理和超期、超时办理”情况。5、查“环境建设年”工作计划、承诺推进落实的情况。6、查干部“八小时之外”违法参与打牌赌博和用公款到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进行私人消费行为。二、“三查三访三评”活动的组织实施。2“三查三访三评”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实施,并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两办”督查室、作风办、项目办、“两代表一委员”、行政效能监督员、群众代表参加,采取突击暗访的方式进行。三、“三查三访三评”的结果运用。1、通过“三查三访三评”,比选产生3个“作风建设满意部门”,3个“环境建设标兵单位”,3个“项目建设先进集体”,1个“作风建设最不满意的科室”,1个“环境建设最不受欢迎的单位”、1个“项目建设最不负责的部门”。对“三查三访三评”中产生的“作风建设满意部门”、“环境建设标兵单位”、“项目建设先进集体”,报县委、县政府表彰。对“作风建设最不满意的科室”、“环境建设最不受欢迎的单位”、“项目建设最不负责的部门”的领导班子要予以集体诫勉,直至改组;对主要负责人要进行责任追究,直至免职撤职。2、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贵州省领导干部行政问责办法》严肃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警示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和从严问责,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3、对不是县直属单位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处理或以县委、县政府名义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处理。中共桐梓县纪委桐梓县监察局2011年3月29日主题词:作风环境效能建设“三查三访三评”△实施方案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县委县政府中共桐梓县纪委办公室2011年3月29印发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