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基”知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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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0前言“两基”迎国检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基础工作。是全面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统筹管理本地区教育发展规划,确立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评估和验收县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一项系统工程。根据全国“两基”迎国检工作整体部署,我省“两基”迎国检工作将于2011年9月接受国家督导检查,这是对我省“两基”工作水平的一次整体检验。作为省会城市、首善之区的城关区,更应该抓住“两基”国检这一重大机遇,促进我区教育均衡发展、科学发展,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努力创建和谐城市。在城关区“两基”迎国检会战之际,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普及“两基”国检基础知识、明确“两基”国检指标要求、呈现我区实施国家教育专项工程主要项目完成情况、营造良好的“迎检”社会氛围,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完成好本次迎国检工作,我们编制了《城关区“两基”迎国检知识手册》。以供政府各职能部门、街道、学校等单位的领导和同志们学习参考。为我区基础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编者2011年5月1基本知识部分一、“两基”“两基”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简称。二、“两基”国检国家教育督导团在一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有县全部验收完毕之后,对省级政府的“两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是国家依法组织的对省级行政区域“两基”水平的验收和认定,因此称为“两基”国检。三、“两基”国检政策依据(一)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二)1993年修订的《扫除文盲工作条例》;(三)《国家教委关于颁发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基〔1994〕19号);(四)《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加强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国教督〔2004〕9号);(五)《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省级实现“两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的意见》(教督〔2007〕4号);(六)《关于印发甘肃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实施办法及说明(修订稿)的通知》(甘教厅〔2009〕171号)。四、“两基”国检的主要目的“两基”国检的过程是检验政府行为是否到位、督促各级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的过程,是各省(市、区)总结工作、寻找差距、弥补不足、继续前进的过程,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过程。五、“两基”国检的指导思想“两基”国检的指导思想是:以全面提高全省(市、区)“两基”2水平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贯彻“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的方针,以“两基”国检为契机,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办学积极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把全省(市、区)“两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六、“两基”国检的重点内容“两基”国检,将检查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义务教育,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情况;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经费“三个增长”的情况;按照国务院的决定和部署,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情况。重点内容有下列八项:(一)普及程度。重点检查省级人民政府全面落实九年义务制教育情况以及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小学、初中的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二)教师队伍。重点检查九年义务制教育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均衡配置情况以及农村中小学教师缺编、有编不补的问题。(三)办学条件。重点检查中小学校布局不合理、大班额、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配备不足问题;中小学校消除D级危房情况;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设施配套情况;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应用情况。(四)教育经费。重点检查本级财政教育经费是否做到“三个增长”,农村税费改革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情况;城市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的情况;落实“两免一补”情况;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问题。(五)教育质量。重点检查实施素质教育,按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足开齐课程,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情况;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和非重点校、重点班和非重点班,3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等问题。(六)学校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校舍与设施的安全,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以及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的情况。(七)扫盲工作。重点检查扫盲未验收地区的青壮年文盲情况;已验收地区的脱盲人员复盲情况。七、“两基”国检的基本原则法制性原则、准确性原则、系统性原则、科学性原则、规范性原则、统一性原则。八、“两基”国检的基本方法随机抽样、点面结合、硬件从实、软件从严、实事求是、总体评价。九、“两基”督导检查的程序(一)全面自查。凡所辖县(市、区)全部实现“两基”,拟接受教育部“两基”督导检查的省,应事前进行自查。(二)提出申报。根据自查情况,由省级人民政府向教育部提出接受“两基”督导检查的要求。(三)检前公告。对将要进行“两基”督导检查的省,于检查前20天左右,由国家教育督导团在《中国教育报》和该省主要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接受群众提出的意见。(四)组织检查。对决定进行“两基”督导检查的省,由国家教育督导团组成检查组,进行督导检查。(五)做出结论。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接受检查的省提出“两基”督导检查的意见,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教育部根据检查和整改情况,认定该省是否全面实现“两基”。(六)发布公报。对通过“两基”督导检查的省,由教育部发布公4报,并授予全省实现“两基”纪念牌。十、甘肃省“两基”督导检查工作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月—3月)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工作制度2.开展宣传工作(二)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3月-5月)1.各市州及县市区自查2.省级查补调研3.县级整改(三)省级抽检阶段(2011年6月-7月)1.省级抽查2.开展对口支援和帮扶活动3.做好业务培训(省、市、县按照国检要求进行全面的业务培训)(四)接受国检阶段(2011年8月至国检)。1.2011年8月,邀请国家教育部和国家教育督导办领导对我省“两基”工作进行指导。2.2011年8月底,省政府向国家正式呈送国检申请报告。十一、“两基”国检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编办、发改局、教育局、民宗局、城关公安分局、监察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城关国土分局、建设局、文化局、卫生局、审计局、地税一、二局、城关工商分局及东部工商分局、统计局、体育局、妇联、团委、残联和城关区各街道。十二、“两基”国检的七项“一票否决”(一)当年小学、初中入学率、辍学率不达标(二)小学、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不达标5(三)教育经费投入未做到“三个增长”(四)2001年以来有拖欠教师工资现象(五)未及时消除D级危房(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七)弄虚作假十三、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指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十四、教育经费总支出包括: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上级转移支付及教育专项经费)、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企业办学经费、学校勤工俭学收入用于教育经费、其他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的经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捐资办学经费、学杂费和其它教育经费之和。十五、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弥补农村税费改革(包括减、免农业税)形成的财力缺口的专项资金。十六、城市教育费附加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向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三税的规定比例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其中,应征数指按省级确定的征收对象和计征办法计算的应该征收的数额。十七、地方教育附加费是指地方各级政府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在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以外,开征的用于教育的税费:投资方向调节税教育费附加和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征收的教育费,以及征收用于教育的旅馆床位附加6费、社会集团购买专控商品附加费、宴席税费等。十八、财政经常性收入是指财政收入中能保持经常性稳定的部分,根据国家预算收入的有关规定,包括工商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国有企业所得税、国有企业调节税、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等,不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收入、债务收入、专款收入和预算调拨收入等。十九、“三保”机制是指“保工资(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保运转(确保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保安全(保障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的必要投入)”。二十、“两免一补”“两免一补”是国家帮助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一项重要政策,是落实控辍保学工作的根本措施。“两免”指免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一补”是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学生的生活补助费。目前,我区“两免一补”的对象是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符合招生政策且在本校注册学籍的学生,在统筹安排的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在校生。二十一、可享受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学生范围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学生范围是:所有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城市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残疾学生、残疾家庭子女。二十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标准自2008年开始,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2010年提高到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二十三、保障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的含义7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即:免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二十四、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应享受的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可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二十五、教育布局调整的原则及“四个集中”含义各地要按“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适度集中、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坚持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以寄宿制学校建设为突破口,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优化整合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二十六、小学、初中校舍“一无两有六配套”的含义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学生人人有课桌凳,校园内围墙、大门、操场、旗杆、厕所配套标准,具有必备的学校基础设施(包括:教室、实验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等),各学校应有一定的绿化占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二十七、寄宿制学校要具备必备的住宿条件包括:学生宿舍、食堂、餐厅等辅助设施。二十八、学校D级危房及国家评估对D级危房的要求学校D级危房是指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对校舍B、C级危房的要求是城市中小学控制在1%以内,农村中小学控制在2%以内,其中中小学D级危房为O,否则一票否决。二十九、小学、初中各应具备的功能室8小学应具有校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电脑室、电教室、图书室、阅览室、少先队活动室、仪器室、卫生保健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体育器材室、心理咨询室、科学室等。初中应具有校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电脑室、电教室、图书室、阅览室、团队活动室、卫生保健室、多媒体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体育器材室、物理仪器室、化学仪器室、生物仪器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心理咨询室、科学室等。三十、我省大班额情况说明根据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目前实际,当前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每班56人以上,视为大班额。小学班额应控制在50人左右,初中班额控制在55人左右。三十一、现代远程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是指城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均有电教室和微机室,能满足教学要求,开足计算机课时。三十二、适龄、低龄、超龄儿童小学适龄人口是指7-12周岁儿童,初中适龄人口是指13—15周岁少年。年龄按学年计算,即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低于适龄年龄的入学儿童视为低龄儿童。高于适龄年龄的入学儿童视为超龄儿童。三十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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