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票三制管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制:2第一章操作票管理制度一、总则1.操作票制度是保证运行人员正确进行操作,防止发生误操作的有效技术措施之一。因此,要求所有运行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2.各级领导,包括车间工段长、专工、值长、必须严肃认真地负责贯彻执行。3.操作票填写的内容,必须严格按《电力安全规程》执行,停送电重大操作及典型操作应写操作票。4.操作人员必须弄清操作的项目和要求,然后按操作顺序认真填写操作票,由监护人员核对,值长审批,如遇重大操作必须由车间有关管理人员在场进行监督。5.操作票由操作人员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字迹应清楚、整洁、正确,不得任意涂改,如写错应重新填写(包括操作项颠倒或漏项)。6.操作时要严格执行监护、唱票、复诵制,应做到“一指二比三操作。”7.每项操作完成,应在操作票上打“√”;全部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全面复查。8.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错误或异常情况,应停止操作,并查找原因,及时汇报值长听侯指令。9.事故情况下,须紧急操作,可不填写操作票,但必须严格认真地按规程进行操作。10.执行操作时,监护人、操作人应严肃认真,不得擅自改变操作内容及顺序或增减项目。11.运行学习人员或经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行单独操作。12.学习人员填写操作票或进行操作,必须在监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13.对运行系统或操作不熟悉人员,不得担任监护人。14.重大操作,一般避免在交接班时间进行,如工作需要进行操作时,操3作中间不得进行交接班。15.对于电气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监护制度,否则要严肃处理。二、操作票的填写1.操作票一般应由操作人员根据值长或全能主值班员的命令填写。2.操作票填写前,要操作任务明确,运行方式明确,设备状态清楚,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填写操作票。不得流于形式。3.操作票内所列操作日期、操作任务、操作内容、操作序号由指定操作人填写。4.操作票填写完毕后,按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值长的顺序审核,经值长审批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5.如果审核人员发现所填写操作票有错误,应向已签名的责任人提出质询,证实确有错误后由操作人重新填写,此票应加盖“作废”,“未执行”印章。6.操作票审核完毕后,由值长在此操作票的第一面填写发令时间。7.操作人在监护人的监督下进行操作,操作人、监护人按照操作票的顺序到操作地点看清设备,核对设备名和编号,核对后监护人根据操作票大声唱票,操作人按照实际设备编号大声复诵,并用手比划操作方向,监护人核对操作人复诵和比划与操作票一致,然后下令“操作(或合、断、拉、取、装等),操作人在得到监护人的“操作”命令后方可操作,操作完一项后,监护人应在该项后划上“√”已执行标记,然后才可以进行下一项操作,直到操作完毕;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全面复查,确保完全正确。8.厂高压进线柜、厂低压进线断路器的高低压侧分合闸时间,则监护人在操作项目后填写。9.全部操作完毕,监护人和操作人共同复查无误后,由监护人在“终了”栏内填写时间,并向当值值长汇报,做好记录。410.已操作过的操作票由监护人盖上“已执行”图章。11.倒闸操作必须有两人以上操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其中对设备较熟悉且操作经验丰富者监护,监护人不得进行操作。12.操作中发现疑问,异常情况或操作票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或漏项,应立即停止操作,汇报值长,弄清楚情况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由值长重新下令后方可继续操作,严禁盲目蛮干。13.不允许操作几项后划已执行“√”记号,也不允话先划已执行“√”记号后操作。应操作一项划一项“√”记号。14.监护人应按照已批准的操作票,认真监护,逐条操作,不得随意变动操作内容及不得变动操作顺序。15.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如遇事故处理,远方控制的开关允许操作。三、关于填写操作票的规定:1.下列项目应填写操作票: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及位置指示器;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接地刀闸是否拉开);检查负荷分配。装拆接地线(拉合接地)取下和装上控制、信号、动力保险、断开(或切换)保护或自动装置开关,停用和加用保护压板;高频保护装置定值,检查验电器状态,检查表计指示,检查是否确无电压等。2.操作任务应简明扼要,操作任务中开关、刀闸等设备有双重编号的应采用双重编号。3.操作项目中开关、刀闸等设备,只填写本身的运行编号和部件名称。4.母线受电前的检查,可列为一项综合检查项目,实际检查时到设备现场依次检查,而不必将刀闸一一分项。第二章工作票管理制度一、工作票的分类及责任1.工作票是准许检修人员在设备上工作的票面命令,也是保证检修人员5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因此检修、试验人员工作前必须办理工作票并履行开工手续。2.工作票的分类:2.1电气第一种工作票2.2电气第二种工作票2.3热力机械工作票2.4一级动火工作票2.5二级动火工作票3.下列人员负工作的安全责任:3.1工作票签发人3.2工作负责人3.3工作批准人3.4工作许可人4.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4.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行。4.2工作票上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4.3工作负责人和工作成员是否适当。4.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5.工作负责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5.1正确和安全地组织检修工作。5.2工作成员给予必要的安全及技术指导。5.3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地执行。5.4确保检修项目的检修质量。6.工作票批准人对下列事项负责:6.1工作是否必要、可行。6.2核实检修项目与实际设备是否相符。66.3审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并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善。7.工作许可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7.1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完整正确的执行,确保检修设备与运行系统的彻底隔离。7.2向工作负责人说明系统及相邻设备的情况及注意事项。7.3检修工作结束后的验收工作(包括检修现场的卫生)。二、工作票的办理1.一种工作票提前24小时,二种工作票提前4小时送到值长处。前夜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后夜可不办,必须经总值班同意;值长、主值运行记录要说详细,白天补办。2.由工作负责人、签发人审核签字后的一种工作票按下列顺序办理开工手续:3.值长审批:3.1核实检修项目与实际设备是否相符,以及系统能否进行工作。3.2审核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正确,必要时补充安全措施。3.3一种工作票在值长处登记;二种票在主值处登记。4.主、副值班员、值班员:(工作许可人)4.1再次核实检修项目与实际设备是否相符,以及系统能否进行工作。4.2再次审核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正确,必要时补充安全措施。4.3由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根据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并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有关注意事项。4.4以上工作做完后,由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共同签字并注明开工日期时间、工作负责人持票一张,工作许可人处留一张,然后检修人员方可开工。4.5主、副值值班员在“工作票登记本”上登记,在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并汇报值长。5.按下列顺序办理完工手续:75.1工作负责人到现场交代检修情况。5.2由工作许可人(由主、副值班员或其指派的专人)进行验收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5.3验收合格后,由工作许可人填写完工日期、时间及检修后的情况。5.4由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双方签字,工作负责人持票一张主、副值班员处留票一张。5.5由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登记本”上填写完工作日期、时间及签字,并在主值班员记录本上做好记录。5.6主、副值班员将设备检修后的情况汇报值长。6.由工作负责人将签发人审核签字后的二种工作票按下列顺序办理开工手续:6.1核实检修项目与实际设备是否相符,以及系统能否进行工作。6.2审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必要时充实安全措施。6.3机组检修工期。6.4通知工作许可人(副值班员或其它岗位值班员)。7.工作许可人:7.1由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按票上的要示做好安全措施,并确保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彻底隔离。7.2由工作人向工作负责人交代注意事项。7.3措施做完后,由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在票上填写开工日期、时间,工作负责人持票一张,许可人处留一张,然后检修开工。7.4工作许可人作好记录,并汇报主值班员。7.5主值班员接到许可人在许可开工的汇报后,在“工作票登记本”上登记。并在主值班员记录本上作好记录。8.按下顺序办理完工手续:8.1由工作许可人进行验收工作,要求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包括现8场卫生。8.2工作许可人作好措施允许开工后,必须将检修工作的详细情况登记在本中,并进行交接班。9.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必须是经厂部批准的人员。10.工作票许可开工后不得在向其工作设备送电、送水、送汽、变更安全措施、开工部位等。工作未结束检修过程中,实验需要设备送电、送水、送汽、变更安全措施,开工部位时必须收回工作票,但工作票不结,并由工作负责人填写联系单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设备送电、送水、送汽等操作。11.运行人员发现检修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影响及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时,应立即劝告纠正,并有权停止其工作,向主值班员或有关领导反映。12.凡须将主设备停运或退出备用的一类工作票,应提前一天送交值长,当天后夜值长批准,主值班员组织人员做安全措施,白天办理许可手续。13.工作票的使用范围:13.1填用电气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3.1.1高压设备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13.1.2高压室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的工作,需要将高压停电或作安全措施。13.2填用电气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3.2.1带电作业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13.2.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干线上的工作。13.2.3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者。13.2.4转动中的电动机、电阻器、变频器回路上的工作。13.2.5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嵌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路。13.3填用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工作为:凡需在冶炼车间、皮带沟、抽气管9道沟、抽气风机房、气柜周围、阀门电缆沟及电缆夹层进行动火作业需使用“动火工作票”。13.4在发生事故情况下,进行事故抢修时,经值长许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抢修,但需主、副值班员或值长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在运行日志内。13.4.1部分检修设备将投入运行。13.4.2必须改变原有的安全措施或改变工作条件时。13.4.3发现检修人员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或工作票内填写的安全措施不全;如遇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时;工作票过期。三、动火工作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依据《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东祥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的各部门、工段、班组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施工单位。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工作程序(操作规程)未涵盖到的、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第四条名词解释(一)动火作业: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动火作业分为临时动火、固定动火和生产用火。(二)临时动火: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临时动火分为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10(三)固定动火:指在特定时间、特定区域进行的所有动火作业。固定动火适用于经过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定区域(如:维修车间)。(四)生产用火:指锅炉、加热炉(电阻炉)、焚烧炉等生产性设备用火。(五)相关单位:与动火所在工艺系统存在关联的单位(如电厂)(六)监护人:在作业现场专职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监护人不直接参与作业,为作业人员监督作业环境、劳动保护设施完好情况、作业场所条件变化等情况信息,对整个作业过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七)置换:用蒸汽、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将作业管道、设备内可燃气体替换出来的一种方法。(八)四不动火:指动火作业许可证未经签发不动火;制定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动火;动火部位、时间、内容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符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重点)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第六条公司所属各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公司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