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化”、“反西化”还是“现代化”——太平天国、义和团与辛亥革命的比较(中)帝制兴衰:辛亥百年话“传统”之七洪秀全的宗教偏执,在中外历史上的神权政治中并不是最极端的。但他的知识眼界和文化素养太差了,至少比清朝皇帝是明显不如。就凭洪秀全晚年越来越极端、越来越走火入魔的焚书禁书,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他真的取清朝而代之,那真的会是中国文化的灾难——但也绝不会是“西方文化”的福音太平天国的基督教狂热和义和团的反基督教狂热,“文化”方向似乎相反,制度土壤却大体一致。义和团“奉旨造反”,大闹京师,不仅反“洋教”,而且对戊戌维新反攻倒算。图为义和团团民。中世纪式的“西化”与秦始皇式的焚书文化传播层面的“西化”与制度进步层面的“现代化”虽有联系,毕竟绝不是一回事。近代中国历史的基本趋势是制度进步,而不是文化更替;是资本主义化,而不是基督教化;是以市场经济、宪政民主取代传统帝国的命令经济和专制政治。单从文化角度讲,也应该是从“罢黜百家、独尊一教”转向宗教宽容信仰自由。无论是独尊儒术而禁绝西学,还是独尊耶教而禁绝四书五经,都同样是愚昧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太平天国在近代中西交流史上只是个旁生的枝节,并不是主流。因为太平天国尽管比同时的洋务派、后来的维新派、立宪派和革命派都更热心于基督教(教义很不正统是另一回事,至少你不能说拜上帝教与基督教还没有儒教与基督教接近吧),但是太平天国没有为中国的资本主义化做任何事。这正如极端敌视基督教的义和团也没有为儒家文化做任何贡献一样。太平天国的基督教狂热和义和团的反基督教狂热,“文化”方向似乎相反,制度土壤却大体一致。可以说,太平天国经济的保守和政治的专制都比清朝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说这因为是战时状态可以不论,那么天朝的文化管制更是空前绝后的,可以说比历史上以焚书坑儒钳制言论著名的秦始皇还要专制得多。它从金田起兵时就对除拜上帝教以外的一切“异端邪说”,包括中国传统的儒家典籍实行封禁焚毁政策,一路焚书砸庙直到南京,定都天京后更实行了“旨准颁行诏书总目”制度,由官方刊印若干书籍对民众进行灌输宣传,每年印行若干种,每种都附有“旨准颁行诏书总目”。按最晚一本书的总目计,“旨准颁行诏书”总共出了29种。此外太平天国末期又出了《资政新篇》等书,由于不再附有“总目”而不详总数,但已发现的有10种,连同以上29种,加上可能湮没不为人知的,太平天国在存在的14年中,总共出书不会超过50种。这些书包括基督教圣经新、旧约的改编删节本,传统兵家著作删改的汇编(称《武略》),每年出版的天朝历书,天朝自编的童蒙教材《三字经》、《幼学诗》,其他大部分是太平天国的各种典章制度如《太平礼制》、《太平军目》之类和天父天兄天王的语录,以及天朝官员撰写的政论文集如《建天京于金陵论》等,即基本上都是官方政治宣传品和规章制度类读物。号称“旨准颁行诏书”,其实与中国传统诏书只指皇帝发布的文告不同,由于太平天国认为他们的这些出版物都是宣传上帝的旨意、天国的真理,所以都叫“诏书”、“天书”,后来的研究者则称为“太平天国官书”。它们基本上都是字数不多的小册子,如那本《天朝田亩制度》不过才3000字,相当于今天一短文。可以推测所有这些读物加起来大约也不到30万字左右,不过与今天的一本书相当。其中还包括了像“田亩制度”这样印数极少的“内部读物”。这几乎就是皇皇天国14年里的全部“文化”积累,几千万天朝臣民只能读到这点东西。而对除此而外的丰富文化遗产,它又基本上视为“妖书”,采取拒绝和禁毁的态度。杨秀清还相对开明一点,杨死后,洪秀全的禁书焚书,更加厉害。不仅禁了偶像鬼神,禁了孔孟程朱,禁了诸子百家、经史子集,甚至禁了中国历史上的一切,名人不准提,大事不准讲,史书不准看,到最后连当年自己为反清而称道过的明代也不许提了,“以示他们的事业与前人无关”(见王庆成:《太平天国和四书五经》,《历史研究》1995年第3期,93页)。因此可想而知,说太平天国是一片文化沙漠应该不算过分。最“规范”的西化:洪秀全如何反对“修正主义”太平天国的偏执“西化”还不仅表现在宗教方面,它的历法即所谓《天历》也完全弃绝了中国自古以来的阴历为主、阴阳结合的传统,而采用西方式的“纯阳历”,并且引进了西方的礼拜日概念。但它却是一种最原始的“西历”,比古罗马时代的儒略历还落后,一年12月366天不置闰,没几年就产生了相当的误差。为何西历都置闰,天历却不置?据说是因为洪秀全特别喜欢一刀切的规范化。西历小月30日、大月31日取代了中历的朔望月,但西历的2月却显得“不规范”,洪秀全比西历还“西化”,不接受这种“修正主义”,于是就出现了这种更加正统(其实是更加原始)的“原教旨西历”了。所以,太平天国的“西化”并不是近代化。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倒有点像“西方中世纪”化。这当然有悖于历史潮流。人们通常把带有制度进步意义的“西化”叫做“启蒙”(当然,这个词如今引起了争论),但洪秀全的“向西方寻找真理”恐怕不能这么说,叫做“蒙启”(蒙昧的开始)还差不多。今天太平天国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革命”的光环,人们批评它专制、愚昧,说洪秀全生活腐败,太平军有过屠杀。但历史地看,这些还不足苛责,过去只骂清朝“暴君”而无视天朝“暴民”固然偏颇,现在只骂“暴民”而放过“暴君”也不能说公允。像简又文等先生并非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他们用大量的史料证明,当时清朝官方的腐败、官军的残杀比太平天国严重得多,我以为是可信的。简又文先生尤其反对神化太平天国的敌人曾国藩,而我们很多人现在在这方面确实走得太远了。但是太平天国有些负面因素,已经不是一般的“暴君”“暴民”之类词汇可以概括。例如我们很难说洪秀全是不是比清朝皇帝更专制更腐败,但他的措置乖戾,天国制度安排上的很多莫名其妙之处,在历史上的民变与朝廷中都是够荒唐的。像前期的洪杨“二元权位”,不是权力制衡,却又要天有二日,明摆着就是会惹出大祸的。而后期的胡乱封王,更是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在历史上空前绝后。这已经不是用什么“乌托邦的悲剧”或者“专制文化的土壤”这类“宏大叙事”可以解释的了。洪秀全的宗教偏执,在中外历史上的神权政治中并不是最极端的。但他的知识眼界和文化素养太差了,至少比清朝皇帝是明显不如。偏执加上愚昧,使他的“文化”政策危害尤大。就凭洪秀全晚年越来越极端、越来越走火入魔的焚书禁书,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他真的取清朝而代之,那真的会是中国文化的灾难——但也绝不会是“西方文化”的福音。“拳民”与“教民”的由来天朝灭亡三十多年后,中国出现了又一次“文化”大潮,只是方向相反:义和团“奉旨造反”,大闹京师,不仅反“洋教”,而且对戊戌维新反攻倒算,要废掉光绪,杀光维新派乃至洋务派“二毛子”,还要“烧铁道,拔电杆,海中去翻火轮船”,总之是对与西方有关的一切,从“文化”、“制度”直到“器物”,全都要一锅端。近来有人说,义和团“烧铁道,拔电杆”是军事需要,不能简单视为排斥西方“器物”。其实,除了那个揭帖,当时拳民仇视新“器物”的言行也可以说是比比皆是,如时人所记:“若纸烟,若小眼镜,甚至洋伞、洋袜,用者辄置极刑。……其痛恨洋物如此。”(佚名:《天津一月记》)甚至有“一家有一枚火柴,而八口同戮者”。(柴萼《庚辛纪事》)可见其“反西化”之极端。当然,义和团反“西化”的最主要对象还是“洋教”。今天在这个问题上,两极化的“义和团立场”和“洋教立场”都显得偏颇,我们应当平心而论。应该说在人类文化交流中,信仰(不限于宗教信仰)的传播遍见于古今中外。在中国,早于基督教的有印度“传教士”竺法兰等传入的佛教,尤其是达摩传扬的禅宗。晚于基督教的,有马林、罗易、吴廷康这些来华传播马列主义的“国际使者”。说实话,与此前和此后的这些人相比,基督教的在华传播不很成功。佛教由竺法兰等人传入后就在中国扎下了根,后来号称“佛教中国化主流”的禅宗,事实上也是由印度来的“达摩祖师”奠定的。至于苏俄派来传播马列主义并促成了中共建立的马林、罗易等“国际使者”,与来华传播基督教并促成中国教会建立的那些人相比就更有意思了:后者扎根于穷乡僻壤,而前者游走于大都市;后者系政教分离下的教会所派,不像前者那样受本国政府派遣、深涉政治运作、在华也有更大的特权。应当承认两者来华都是出于信仰(直到今天,对传教士的谴责也主要是指他们的政治角色,说他们牟利也都是指教会的经济利益而言,几乎没人指责这些传教士是为个人发财的),一开始也都是未经当时中国政府(敌视西方的清政府和敌视苏俄的北洋政府)允许的违禁冒险,两者传入的新信仰也都对中国的老“传统”形成了极大的冲击。最有趣的是:两者传播的社会基础也有很多相似性。有一篇为“教民”鸣不平的文章写道:洋教士最开始把传教对象瞄准知识精英,但碰了钉子。……于是,洋教士们调整了策略,把目标锁定在底层老百姓身上。其实基督教在西方最开始也是在穷人中传播的,后来才被上流社会接受。向底层老百姓传教,仅仅靠连中国话都说不明白的传教士宣讲上帝的福音是不起什么作用的,教会的主要办法就是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新教教会的办法主要是办医院、办孤儿院和赈灾等,但不是很灵。那时中国人根本不信西医,只有极少数快死了的人,在中医没有辙的情况下,才送去看西医,死马当作活马医。而办孤儿院对中国人更没有吸引力,中国人命不值钱,孩子说卖就卖说扔就扔,没有人会因为你收养了孤儿就认定你善,随你信教,没准还怀疑你收养孤儿是为了吃小孩脑髓呢。唯有赈灾救助还起些作用,一些被救助的灾民入了新教。天主教会的切入点比较切合实际,他们除了做新教做的那些善事外,还增加了一项,就是帮助老百姓打官司。天主教的传教士发现,中国的官吏极其腐败,司法极其不公,办案手段野蛮愚昧,没钱没势的老百姓冤屈太多。于是,天主教教会就常常帮助教民打官司。老百姓发现信上帝可能不受欺负了,于是信教的人就越来越多了。……19世纪的中国是极其封闭落后的农业社会,底层的老百姓敢于信教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要遭到同村人的歧视、辱骂和孤立。有的村子不准教民用井水,有的私塾老师不教教民的孩子。为什么面临这么大的实际生活中的压力,教民还要加入教会呢?信教的教民大多数是贫穷百姓,是最弱势的群体,加入了教会遇到了难处有人帮有人管,这是最大的吸引力。由于弱势,才找依靠,官府靠不住,只好去信教。(郭老学徒:《义和团杀害的是什么人》,《杂文月刊》选刊版2009年第7期)此文说的基本不错。笔者当年曾在晚清“西林教案”发生地附近插队9年,那是一个极其偏僻贫困的大山区,自晚清以来直到民国年间一直有法国教会的传教活动。我观察到的一个现象是:当地的教民村寨都是瑶族和“高山汉”(晚来的汉族移民,由于相对好点的地方都已有土著占据,他们只能在高、寒、旱的穷山落脚,属于弱势族群,与其他地方汉族对少数民族的优势不同)寨子,即当地最贫困的人群,而条件较好的壮族村寨和坪坝地区似乎没有教民的踪迹。不过应该补充的是:弱势本身并不是不变的,穷人并不一定是进步的同义词,底层也不总是意味着正义——当然,这几项不确定并也不仅仅对教民有效。一般来讲,在中国传统秩序中经济、社会、文化地位居于优势的阶层(所谓统治阶级)无求于教会,并且作为传统社会的受益者,他们通常会敌视传统秩序的可能颠覆者,因此教民以上流社会排斥的弱势群体(穷人、劳动者)和社会边缘群体(无业游民和各种“痞子”)为主,这并不难理解。在一些记载中他们与别人的冲突甚至有点像1950年代的“穷人斗争”叙事:如1900年3月河北清苑教民王洛敏为东家张洛第“锔锅”、“钉火镰”而张“不给工钱”,导致王上门“坐索、口角”,其他教民赶来相帮,遂发展为一场民教冲突。(《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2辑,93-96页)又如更早时四川一女教民、佃户戴高氏“骗赖”了地主张洪彦两年租谷不交,还要索回从前所交的押租银,而据说在教会干预下县官居然判准,等等。因此时人称教民中常有“或租项应交业主,延不清偿;或钱粮应交公庭,抗不完纳”等“恶行”(李东源《传教论》,转引自《光明日报》2000年09月29日评论员文章《“庚子教难”初探》)。当然这些事连同男女关系上的不尊礼教、对迎神赛会、团练保甲、宗族祠堂等等后来被称为“神权、族权、夫权”的传统事务的不敬等等,都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