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渠道外拓合作协议(XXXXXX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2页共9页渠道外拓合作协议甲方:乙方:为了推动“XXXX”项目的快速销售,并本着“优势互补、利润共享”的公平、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就乙方协助甲方做渠道外拓等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渠道外拓意向客户的范围结合本项目客户拓展主要目标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类型客户:XXX省各市县居民、XX市周边省份居民、商会、大型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型单位、大型厂矿、建材、服装市场私营业主、学院单位、房屋中介、自由经纪人。二、销售价格1、乙方拓展的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商品房的计价方式为按建筑面积计算,其价格由甲方确定。2、乙方的销售价格与甲方销售部销售价格及销售政策一致。根据甲方制定的销控和价格策略按阶段提供给乙方,以备乙方进行外拓使用。3、甲方可视市场情况,对该商品房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调整的商品房价格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或其它形式告知乙方。三、合作期限第3页共9页乙方外拓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的商品房的期限为:自XXXX年09月1日起至XXXX年12月1日止,约满后,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四、费用负担1、乙方的渠道外拓费用为每月:¥XXXXXX元(大写:X万元整),此价格包含税金,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渠道人员外拓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的商品房所产生的人员工资、福利、车辆使用、公关礼品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渠道人员外拓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的商品房所产生的大型推广活动费用、外拓所需物料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大型推广活动包括(如各大酒店产品巡展发布会、各大商业中心巡展、商业中心门店租赁、各大报媒广告、电视广告等)各类型活动费用。五、任务量考核标准、结算及奖惩1、每月到访任务量考核标准:1)到访任务量核算标准:乙方承诺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每月到访有效意向客户不少于120组,乙方带访的有效意向客户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计算在任务额内。带访达到120-150组,甲方给予乙方每组有效客户¥50元现金奖励;带访达到150组以上,甲方给予乙方每组有效客户¥80元现金奖励。客户有效性界定由案场销售经理负责。2)乙方当月到访任务未完成120组每少一组罚50元;如当月有效到访未达到100组扣除当月月费30%;如当月有效到访未达到80组扣除当月全部月费。2、每月销售任务量考核标准:第4页共9页1)乙方每月协助甲方在售楼部销量基础上完成20%销售增量,如未完成此任务,则须完成不低于120组的到访任务,考核标准同样适用于上述到访考核标准;同时,如未完成销售任务,则按增量比例扣除相应月费。2)每组乙方成交客户佣金提成为“两房2000元,三房3000元”,甲方独立成交客户不收取。3、渠道外拓费用结算方式:乙方完成本条第一项任务有效到访120组后,甲方结算渠道外拓费用,渠道外拓费用及佣金以月结形式进行结算,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在次月15日前支付前一个月的费用及佣金给乙方。费用及佣金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六、外拓客户的有效性及成交确认1、甲、乙双方对外拓到场客户的有效性界定为首次到访且无现场登记记录的为准(具体界定标准见下表),核对后由甲方案场销售经理签字确认为准。判定项目到访客户有效性判定条件判定人备注年龄客户年龄界定于20-65岁甲方:案场销售经理乙方:外拓负责人客户到访同时现场确认,以甲、乙双方签字为准!购买能力与本项目客群的购买能力匹配到访情况意向客户为首次到访追访情况近一个月无来电、来访追访记录2、乙方必须通过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事先将其介绍的客户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电话、抵达的时间等主要资料提供给甲方。乙方没有事先传真或书面通知的,不予确认。第5页共9页3、若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告知的,在客户抵达项目营销中心之前,乙方应将客户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电话等主要资料以电话形式通知甲方,以案场销售经理签字确认为准。4、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业绩归属以现场首次接待登记购房人(或购房委托人)并由甲方签字确认为准,在双方协议约定的合作期内,凡经签字确认并签约成交的,应视为乙方的业绩;双方以第一时间传真客户名单相互确定为核定依据。若已签定购房协议的客户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更名,不因更名而影响乙方业绩的认定。七、销售控制1、销控由甲方负责。甲方应以传真或其它形式及时向乙方通报销售动态。2、乙方在合同期内到访有效客户在开盘后成交的享受全民营销政策。八、房款及相关费用的收取乙方外拓的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商品房的房款及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收取并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九、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当日向乙方提交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产权人的销售委托书;2)本项目销售所需的相关证照文件(复印件);3)每套商品房的销售价格表;销售价格和销售折扣必须和甲方售楼处的价格一致;第6页共9页4)本项目销售所需的每套商品房的面积、楼层高度、平面图、套内设备等物业资料。2、提供甲方能够提供的办理银行按揭的相关文件(复印件)。3、负责房屋价款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工作。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的费用及佣金。(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工作,包括项目周边的合作企业拓展、团购意向洽谈等工作。2、在广告计划推广及销售过程中应如实介绍本项目,不得有违法或虚假、夸大、误导购房者的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甲方所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的内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者作出任何承诺,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执行甲方制定的营销策略。甲方确定给购房客户的促销让利措施,乙方应如实给客户。5、乙方外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指定的价格,销售价格不得低于价格下限或高于价格上限。6、乙方和乙方工作人员在本项目外拓工作中所发生或遭受的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7、乙方在本项目渠道外拓的过程中,应妥善做好安全工作,确保购房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因乙方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之损害均由乙方负责。第7页共9页8、乙方在本项目渠道外拓过程中,不得收取、截留购房客户的购房款项和任何款项。因乙方私自收取造成对甲方负面影响,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9、组织和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本项目情况。10、乙方须每日召开外拓工作总结会,每周定期与甲方负责人召开工作汇报会,每月以书面形式总结当月工作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11、协助甲方财务人员催收客户购房款及办理按揭手续。12、乙方有为甲方保守相关的商业机密的责任及义务。13、为增强甲方房地产项目的外拓形象,乙方的工作人员须统一着装。14、乙方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3人的专业渠道外拓人员(其中至少2人为有半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渠道外拓人员)。(三)共同责任甲、乙双方应各自指定一名代表,负责本协议履行的协调工作,包括通报情况,签收、送达文书等。人员名单及具体职责双方另行协定。十、违约责任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收取客户房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收取客户房款的总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未按照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未经甲方同意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返还已收的甲方全部款项,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第8页共9页3、若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佣金,每逾期一天,按应付金额3‰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日,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协议)通知书。4、若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十一、合同(协议)的解除条件1、乙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二)项中约定义务,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协议)。2、乙方违反约定未经甲方允许收取购房客户房款或定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协议)。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5、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十二、合同(协议)的补充、争议的解决及生效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以及附件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凡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均可向银川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第9页共9页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