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湾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电伴热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公司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在节能降耗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电伴热系统的功能,以保证生产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电伴热装置。3职责3.1电仪部负责公司电伴热的安装、维护、技术指导和日常专业技术管理工作。3.2生产技术部负有制定、修订电伴热管理制度、协调电伴热系统正常运行的职责,并可对各分厂电伴热的使用进行考核。3.3各分厂对在用的电伴热系统负有日常维保、巡检的职责。4规定内容4.1敷设、维修注意事项4.1.1敷设时不要打折,不得承受过大的拉力,禁止冲击锤打,以免损伤绝缘,发生短路。4.1.2采用缠绕方式敷设时,请勿将电伴热保温超过最小弯曲半径(最小弯曲半径不小于电伴热保温厚度的六倍),过度弯曲或折叠,可能使局部发生击穿、着火现象。4.1.3电伴热保温应紧贴管道表面,用铝箔胶带固定,以利散热。4.1.4保温层和防水层施工必须在电伴热保温安装调试后,保温材料必须干燥。保温材料安装后,必须立即包缠防水层,否则将降低保温性能,影响伴热系统的正常。4.1.5电伴热保温的安装长度不要超过其“最大允许使用长度”,最大允许长度随不同型号产品而不同。4.1.6屏蔽型电伴热保温接线时,电伴热保温系统除介质管路系统装有可靠的接地保护外,同时应将编织层全部连接在一起,安装可靠的接地,并且电伴热保温首尾端的导电线芯不得与屏蔽网相碰。4.1.7电伴热保温的尾端用尾端接线盒密封,不可将两根平行导线相连接,避免短路发生。4.1.8接线盒必须牢固固定在管壁上,避免引起短路发生火灾。4.1.9安装电伴热保温应加装漏电保护装置,使配电系统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功能。4.2巡检注意事项4.2.1各分厂应对所辖区域内电伴热系统按照使用目的、设计温度、使用要求等进行汇编成册,并需定期进行巡检及记录。4.2.2各分厂定期检查(每班一检)现场的电源盒、分线盒及密封端子密封是否良好,必要时加注密封胶;接线盒内端子有无松动和过热现象。4.2.3各分厂定期检查(每班一检)电热带上温度,如明显不热,可能断路现象,应通知电仪部进行检查处理。4.2.4当电伴热所在的设备、管道、阀门、保温等进行检修或处理时,应当由使用部门通知电仪控制部将电伴热电源拉闸,以防发生安全事故,如遇紧急情况使用部门可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拉闸措施但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电仪控制部。4.2.5电仪部应对破损、残缺的电伴热外保温层及时修复,避免引发事故。4.2.6电仪部应根据各分厂提供的电伴热目录手册定期(每月安排两次以上检查)进行电流、电压、绝缘检查,各路开关是否良好,有无漏电掉闸和报警现象。4.2.7电仪部及各分厂把定期检查的结果记录于电伴热运行记录表中。4.2.8生产技术部应对各分厂重点电伴热部位定期巡检(每月安排两次以上检查),并保证重点部位在断电时的应急电源供应。本规定自下发日起执行。附件一:电伴热运行记录表附件二:电伴热一览表电伴热运行记录表部门:序号工段位置介质设计温度实际温度检查时间检查人备注12345678电伴热一览表部门:序号工段位置介质(及参数)设计温度开机时间停机时间操作人备注1234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