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起重机。2内容及要求2.1起重机司机在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操作中应做到如下几点:2.1.1稳。司机在操作起重机过程中,必须做到起动平稳,行车平稳,停车平稳。确保吊钩、吊具及其吊物不游摆。2.1.2准。在稳的基础上,吊物应准确地停在指定的位置上降落,即落点准确。2.1.3快。在稳、准的基础上,协调相应各机构动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使起重机不断连续工作,提高工作效率。2.1.4安全。确保起重机在完好情况下可靠有效地工作,在操作中,严格执行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2.1.5合理。在了解掌握起重机性能和电动机机械特性的基础上,根据吊物的具体情况,正确地操纵控制器并做到合理控制,使起重机运转既安全又经济。2.2司机在工作前的职责对起重机作全面检查,在确认一切正常后,即推合保护柜总刀开关,启动起重机。对各机构进行空车试运转,仔细检查各安全联锁开关及各限位开关工作的灵敏可靠性,并记录在日常检查项目表上。2.3司机在操作中的职责2.3.1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2.3.1.1起重机在启动后即将开动前。2.3.1.2靠近同跨其它起重机时。2.3.1.3在起吊和下降吊钩时。2.3.1.4吊物在运移过程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2.3.1.5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2.3.1.6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2.3.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2.3.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2.3.4操纵设备吊运物品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2.3.5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1指挥信号不明确和违章指挥不吊。○2超载不吊。○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5安全装置不安全、不完好、动作不灵敏或有失效者不吊。○6工件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建筑物、设备有钩挂时不吊。○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8有棱角吊物无防护切割隔离保护措施不吊。○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10有洒落危险不吊。2.3.6在开动任何机构控制器时,不允许猛烈迅速扳转其手柄,应逐步推档,确保起重机平稳启动运行。2.3.7不准使用限位器及联锁开关作为停车手段。2.3.8除非遇有非常情况外,不允许打反车。2.3.9不允许同时开动三个以上的机构同时运行。2.3.10在操作中,作业过程应有起重工指挥。司机只听专职指挥员的指令进行工作,但对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执行,不得违反。2.3.11所吊重物接近额定起重量时,应进行试吊(小高度、短行程),确认安全后才可运行。2.3.12运行中机械发生故障,应先放下重物再行检修。2.3.13当风力大于六级时应停止作业,并将起重机锚定。2.3.14.起重机在运行时要保持平行移动,若发现两侧移动不同,应立即停机调整,防止出轨。2.4司机在工作完毕后的职责,司机应遵守下列规则2.4.1应将吊钩提升到较高位置(与人头顶大于1米),不准在下面悬吊而妨碍地面人员工作,吊钩上不准悬吊挂具或吊物等。2.4.2将小车停在远离起重机滑触线的一端,不准停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靠位置。2.4.3将各机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扳开紧急断路开关,拉下保护柜主刀开关手柄,将起重运转中情况和检查时发现的情况记录于日常检查项目表中,关好司机室门下车。2.4.4用夹轨器将大车固定牢靠,防止大风吹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