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制度1.总则1.1目的为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总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1.3交底依据1.3.1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文件(包括有关设计人员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方面的注明、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的指导意见,以及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时设计人员提出的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1.3.2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1.3.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等国家、行业的标准、规范;1.3.4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3.5地方法规及其他相关资料。2.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2.1逐级交底由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班组长、施工班组长向作业人员分别逐级进行交底;工程实行总、分包的,由总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分包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分包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向施工班组长、施工班组长向作业人员分别逐级进行交底;2.2交底内容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2.3交底的内容应针对施工时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存在的问题;2.4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2.5交底应采用口头详细说明(必要时应作图示详细解释)和书面交底确认(交底人、被交底人双方签字)相结合的形式。3.安全技术交底职责分工3.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审批人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班组长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3.2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前,由方案编制人会同施工员将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安全施工注意事项等向参加施工的全体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作业人员进行交底;3.3每道施工工序开始作业前,项目部生产副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及班组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4新进场的工人参加施工作业前,由项目部安全员及项目部分线管理人员进行工种交底;3.5每天上班作业前,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4.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4.1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工序的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流程等常规内容;4.2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工序的危险部位、危险源;4.3作业条件、作业环境、天气状况和可能遇到的不安全因素;4.4劳动纪律;4.5针对危险部位、危险源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4.6施工机械、机具、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4.7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4.8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4.9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4.10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的紧急避险方法和应急措施;4.11其他需说明的事项。5.安全技术交底的监督检查5.1分公司主任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总工程师监督分公司主任工程师的监督情况。公司安全设备部、分公司安全科在进行安全检查时,同时检查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5.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生产副经理(施工员)、班组长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6.记录记录执行《记录控制程序》,项目部安全员须参加并监督除班组安全交底以外的所有类型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收集、保存交底记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各保留一套交底文件,书面交底记录应在技术、施工、安全三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