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违约或解约后改签与改派的区别与流程首先,应该明确改签和改派是有区别的。主要就是以是否发放派遣证为准。未发放派遣证而解约的,需要进行改签手续;如已发放派遣证后解约的,则进行改派手续。《毕业生改签手续》改签是指在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截止日期(秋季毕业生一般为5月底,春季毕业生一般为12月份底)之前,需要改换签约单位而要进行的必要程序。具体如下:1、毕业生与签约单位协商,说明违约原因,征得原签约单位同意。2、与原签约单位处理完违约赔偿,由用人单位向学校出具同意解除协议的公函(即常说的解约证明)。3、毕业生向学校主管部门递交解除协议的申请。4、学校主管部门接到上述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新的协议书,由毕业生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学校为其办理报到有关手续。(有的学校是需要同时见到原单位的解约函和新单位的接收函才给改签)改签特别注意以下这点:各个学校都有改签的截止日期。务必注意在截止日期前申请改签,否则会比较麻烦。《毕业生改派规定》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依据就业协议编制的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国家教育部后,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协议,不得擅自更改。毕业派遣后因特殊情况,不履行原就业协议,需要办理改派的,须在毕业后一年内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由招生就业处就业服务中心上报北京市教委,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改派手续按下列原则办理:一、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必须备齐的材料:1、原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关系的退函(原毕业去向为二分的毕业生不需提交此项);2、与原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两联)(原毕业去向为二分的毕业生不需提交此项);3、原就业报到证(共两联,自己领到的蓝联和档案中的白联)(如还未落户需要改迁户口的,需交回原户口迁移证);4、个人改派申请表一份,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5、新单位的接收函或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联);以上材料不齐备的不予办理。二、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的程序:1、毕业生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后上交学校就业服务中心,经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改派手续。2、如办理改派时还未在原单位办理落户手续的,需持原户口迁移证到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开据户口改迁证明,通过学校保卫处到派出所更改户口迁移证。如已经在原单位办理落户的,则由毕业生本人负责到原落户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3、免试推荐和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在学校就业计划上报后提出不再攻读的,如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派遣至接收单位,无用人单位接收的则转回家庭所在地。三、改派期限及其它相关规定:1、根据有关规定,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的期限应在毕业生自第一次派遣离校之日起的一年之内(例如:2009届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日期为2009年7月1日,则改派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30日),且每名毕业生只可改派一次;凡毕业一年以上超过改派期限者,学校无法办理改派手续,如需调换工作,则直接与当地人事部门联系,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事宜。2、另据北京市规定,已派遣出京的不可改派进京。《注意:京内改派京内是可以的;已派遣到京外的原则上不能改派回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