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我们‖打〈败〉了敌人。②我们‖〔把敌人〕打〈败〉了。哲学与神学的关系谢燕编译在第一章中有关启示的简要的讨论中我们注意到神学家们在到底启示包括什么或启示究竟是怎样发挥作用的这一点上意见不一致。或许这种不确定性丝毫不足为怪;但我们却颇奇怪地发现那些认为知识的来源是理性而不是启示的哲学家有着同样的困难。在讨论哲学与神学的关系之前扼要地回顾一下在西方世界人们是如何看待理性的概念的将会有所裨益。不同的哲学家论证了理性的许多不同的作用的“合法性”(legitimate),如以下所讨论的。理性的作用1.形式系统的创立与解释形式的概念图式,诸如演绎逻辑、数学乃是理性的核心,最近哲学家们认识到可能发明出许多不同的逻辑和数学。或许这些系统中的一些比另一些对我们与世界打交道更为有用,物理学、化学、天文学等自然科学在现代获得了显著的成功,这是不争的事实,这种成功很大程度上是伽利略、开普勒、牛顿这些先驱者尝试如何将形式的数学图式应用于自然界的结果。哲学家对将形式的系统应用于自然界何以会如此成功的原因的看法并不一致,因为他们对逻辑与本体论的关系问题,即理性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还没能找到使他们自己满意答案。具有逻辑上有效的推论的形式结构的演绎推论经常出现在形而上学家、宗教哲学家,甚至是神学家的著作中。逻辑告诉我们,推理的某些形式格式是正确的,而另一些则是不正确的,但仅仅以一种形式上正确的方式进行推理这一事实不能保证我们的结论的正确。只有当推理既有形式上正确的格式又有正确的前提时,我们的结论的真实性才能保证。哲学家与神学家在我们如何能够知道由以推导出结论的逻辑的基本前提是正确的这一问题上意见不一致,神学家认为它们是被启示的,而哲学家则坚持认为即使在这里我们也必须仅仅依赖于理性。2.偶然联系的揭示与预测理性通过运用观察与那些用以检验经验的假设的成功的程序(包括归纳逻辑)发现了世界的偶然联系的模式,理性把由此得来的这些发现运用于理解事件之间的联系。根据原因与结果的已知的模式,如果结果给定,则我们可以推出一定的未知的原因的存在,或者如果原因给定,我们就可以推出一定的结果。有关自然规律的假设——除了假定一些我们正试图加以证明的东西外是不可能被证明的——似乎不可避免地包含在这样的推理之中,但根据归纳逻辑的正确模式作出推论似乎是理性处理事件间偶然联系的功能。因果推理常出现在形而上学家、神学家以及科学家的著作之中,而在第十和第十一章有关上帝存在的证明的讨论中要加以解决的主要争论之一就是形而上学家所使用的因果推理是否是正当的。神学家对因果联系深感兴趣,因为它是圣经时间里的历史事件的推论的基础;而许多神学家同样感兴趣的“奇迹”的概念则通常都被界定为因果联系之一般模式的例外(exceptions).3.概念的形成理性形成了那些作为我们的命题术语的普遍概念。至于如何形成则有不同的解释,也常有不同的关于它如何为了不同类型的概念而形成的解释。关于它是如何由于不同类型的概念而形成的解释。我们被告知,我们的许多概念都是感觉经验的抽象;一些哲学家强调所有的有意义的概念都源自感觉经验。其他的则坚信只有诸如红色、颜色、坚硬、甜的、声音、辛辣刺鼻的这些概念依赖于感觉经验,其他一些有意义的概念,如时间、空间、物质、原因、结果、关系和数,则并非来自经验而是由理性独自产生而后用于解释经验的,按照他们的观点某些程度上就象数学的系统是先验地形成然后用到经验上的。除了唯名论者,他们完全否认有任何的普遍概念,声称只存在语词,他们普遍同意理性的功能之一乃是形成概念——即使关于具体是如何形成的这一点上还有分歧;即使唯名论者也承认命名是理性的功能之一。如果神学家和形而上学家要讲什么东西,他们就必须使用概念,而且他们常常使用同样的概念,以至神学家与形而上学家的词汇通常是可以大量地——尽管并非全部——互换的。一门神学与一门形而上学或许在词汇上会有所不同,正如两门形而上学在这方面也会彼此相异一样。4.意义的澄清形而上学家、神学家、科学家与普通人经常会说一些令人不解的、需要澄清的话,如果完全可能的话,对概念和陈述的理性分析提供了这种澄清。一些当代哲学家坚信除了逻辑是哲学家可以合法进行的主要的(如果不是唯一的)理性活动。但那些致力于对不清晰的语言进行分析的哲学家们对包含些什么没有达成共识。一些人主张概念的澄清在于将它们分割为来自于感觉经验的或表面上可定义的更简单更清楚的概念,因此命题的澄清就在于把它们分成一系列能在感觉经验中加以证明的更简单的命题。另外一些人想要补充说,更简单的概念和命题必定具有更易转换为一些符号逻辑的符号的优势。一些人认为完全可以产生一套更简单的日常语言的概念或句子,这些概念或句子在意义上等同于所分析的这些令人难解的概念或句子。另一些人主张完全可以显示语言的令人迷惑不解是如何产生的或它是如何在日常交流中的一些典型情况下被使用的。还有一些人相信一个概念可以通过查找字典被澄清,这不是一条表面的而是可以进行更多的评论的建议。给出以上这些概念中的一个或更多,形而上学家,甚至神学家便经常进行意义的澄清了,尽管往往都不能使他们自己或者他们的同事感到满意。5.自明真理的直觉一些哲学家认为理性的作用之一是某些基本命题的直觉,这些基本命题所以是自明的,是从这样的意义上讲的:它们无需证明,可以作为由它们而来的一切的证明的基础,而要知道它们是真实的就是要弄懂它们所说的。自柏拉图时代起,许多不同的陈述被看作是自明的真理。例如,“一件东西不能是又不是它自己”、“无从无中产生”、“每件事都是有原因的”以及“在原因的序列中无法倒退到无限”这些形而上学的判断就象“我们应该信守诺言”、“正义应该受到奖励而恶应该受到惩罚,这在本质上乃是善的”、“我们应该按照我们希望使之普遍化的行为的具体规则行事”这些形式判断一样被看作是自明的。在出现其他的逻辑与数学之前人们普遍认为逻辑、算术、几何等的基本公理和原则都是自明的真理。理性的这一功能在我们的时代受到很大的质疑;因为现在我们认识到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公理在不同的时间对不同的人呈现为自明的,因此其他的公理与原则得以成立,有时甚至比原来的更有效。另外,哲学分析非常成功地指出了这些“自明的”真理中的一些是错误的、一些是形式上的真理或同语反复、一些是高度有序的经验的概括、一些则是无意义的。与有些哲学家不一样,绝大多数神学家对作出如此傲慢的宣言——他们的真理是理性上自明的真理——从来就没有过什么负疚感。6.顿悟理智带来顿悟,它既是创造性的,也是推论性的。它向我们提供了新颖的视角,旧的问题在一个广泛的概念系统中得到了解决或找到了适当的解决途径。创造性的科学家与创造性的哲学家的理性是一样多的。哪个哲学教师没有指责弗兰西斯培根爵士忽视了理性的这一功能?理性主要是创造性的天才不知道何谓“方法”,也不为已有的概念系统——不管是逻辑的、科学的,或是形而上学的(或许还有神学?)——所限制的问题。创造性的思想家经常认为自己是被充满了全身的力量所激发,顿悟常来自灵光一闪,就象启示一样。没有顿悟就没有进步,也没有科学、哲学、艺术上的创造性的进步。我们所讨论过的理性的其他所有功能都不能代替它。实际上,顿悟就包括在建立形式系统的行动之中(尽管不一定要应用它们,应用可以被任何一架制造精确的“思想”机器来完成)。顿悟是著名的“沉思的方法”,它实际上不知道任何方法,自身却能产生方法论。它建立在科学的每一次创造性的进步和每一门新的形而上学的产生的基础上,而从中形而上学系统推出它的基本前提。重要的问题——我们将在后面讨论——是在科学家的与形而上学家和神学家的灵感和启发之间是否存在着基本的差异,以及是否有显示这些顿悟中的一个比另外一个更有效的检验方法。尽管许多当代哲学家把语言的澄清看作是哲学家的首要的职责,传统哲学家则主要是通过顿悟而成名(flourished)。使哲学家成为理性的伟人的不是因为他们演绎的严格准确、发现偶然联系的科学才智,也不是因为他们精于分析语言,而在于他们对自然事物的创造性的领悟的范围与新颖。在多大程度上我们也可以这么来形容宗教预言家和神学家呢?他们之间有着明显的、许多哲学家宁愿忽视的类似性,而通过追溯这些类似性我们或许能够获得哲学与神学是如何相关连的这一问题的答案,或许在最终的分析中理性与启示间的差别并不似西方知识传统中的许多思想家弄得的那么复杂。这里所勾画出的理性的几个功能根本没有穷尽理性的概念,但对于探究一下哲学与神学之间的关系则已足够了。如果如我们所说的,哲学是试图对只运用人类知性的有关现实和价值的最普遍的或最基本的特征和信仰进行系统陈述或证明,而神学是对启示或宗教启示事件的信仰进行系统的概念阐述的话,这些学科是如何彼此相关连的问题便又产生了。哲学与神学都企图告诉我们关于现实、知识、价值的最普遍或最基本的特征,不过一个是通过理性,而另一个是通过启示。神学家信仰是为了理解,而哲学家理解是为了信仰。哲学与神学具有其他的意义,其中的一些我们将在后面讨论。但设想它们引发了这一章以及接下来的两章致力加以解决的问题可是一个传统:这两个看起来矛盾的学科如何能够彼此相连?这个问题常被称作信仰与理性的关系问题,但既然一般的信仰的概念对于我们的目的来说是太丰富了,因此不使用这个标签也许会更好。信仰包括许多感情的和性情的因素,诸如信任、忠诚、热情的赞成(是些让我们不再关心自身的因素)。我们对哲学与神学的认识的或教条的要素间的关系以及为什么他们要宣扬信任、忠诚和热情的赞成的问题感兴趣。目前我们不必象关心哲学与神学认为现实的基本特征是什么一样去关心它们认为价值是什么。这一般也是神学价值论与哲学价值论之间的关系需要考虑的。宗教哲学一项功能是传达和严格地评估解决一个宗教问题的可能性,我们将在这一章以及第四和第五章中看到,西方的哲学家与神学家一样关注学科相联系的问题,并且可以看出他们的确发掘出了许多有趣的可能性。我们将对把神学与形而上学相连的六个方法进行检验,其中的一些由神学家提出,一些由哲学家提出:(1)哲学对神学的屈从,(2)神学对哲学的屈从,(3)支持神学,排除哲学(theeliminationofphilosophyinfavoroftheology),(4)支持哲学,排除神学,(5)哲学与神学对“主观的事物”的排除,(6)哲学与神学作为平等又相互竞争的历史的、理性的信仰系统。哲学对神学的屈从:圣托马斯·阿奎那当我们说一样东西屈服于另一件东西时,我们通常是意指两者同时做某事时一件不及另一件。一些神学家神学看作是有关上帝的准确信息、死后生活、人类的终极命运,以及宗教人员极感兴趣的有关现实的其他的基本特征的来源,哲学要低于它。我们注意到可以给出这些学科中的一门低于或高于其他的各门的许多理由。一门学科低于其他的学科是因为它是可靠性小一些的认知方法,或者是因为其中的真理在一种特殊的宗教生活中的重要性要小一些,或者是因为它的真理比其他的更确定或表达得更清晰,或者是因为它更适用于大众,等等。我们将要探讨的一个问题——哲学对神学的屈从——已在天主教教会甚至是曾经严肃地考虑过这一问题的新教徒中被广泛接受了。圣托马斯·阿奎那(公元1226—74年)本人是以神学来理解基本的宗教真理的,但他承认对于那些有能力做到的人,哲学能够成为信仰的一个重要的准备或导言,哲学作为反击异教徒的工具是重要的。他认为,仅仅建立在理性的自然之光的基础上的哲学能够用来证明诸如上帝存在、上帝的完整性等等的宗教真理。当然,所有理性能够知道的真正的宗教的真理启示的信仰也是能够知道,所以哲学与神学在内容上是重叠的。尽管如此,哲学的成就巨大。目前为止这是相当正确的,但问题在于它还不够正确。既然真理是一,真正的哲学知识便永远不能与信仰的真理发生矛盾,但由于它没有包括那些对于人类的拯救至关重要的真理以及基督徒在宇宙中的独特的定位,因而这是不完整的。启示被用来弥补哲学的不足,因此所有的哲学知识都服从于并受制于一个有关那些只有启示才能揭示的重要真理,如世界自无中产生的教义、三位一体的教义、道成肉身和赎罪的教义、肉体复活与末日审判的教义等等的更高的神学知识。理性只能带领我们在宗教知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