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永恒不断的创造,因为在它内部蕴含着过剩的精力,它不断流溢,越出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它不停地追求,以形形色色的自我表现的形式表现出来。--泰戈尔关于发布《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改革方案》的公告中精协发[2009]5号为做好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改革工作,更好地培养和选拔中国精算职业的优秀人才,中国精算师协会制定了《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改革方案》,业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现予公布。一、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新考试体系新体系分为准精算师和精算师两个层次。(一)准精算师部分准精算师部分由八门专业课程及一门职业道德教育课程组成。具体课程名称和主要内容如下:课程名称考试内容A1数学1)概率论(30%);2)数理统计(20%);3)随机过程(20%);4)应用统计(20%);5)随机微积分(10%)。A2金融数学1)复利数学(40%);2)利率期限结构和随机利率模型(20%);3)未定权益基本分析和风险中性评估(20%);4)投资组合理论基础(20%)。A3精算模型1)基本模型:生存模型和多状态模型、财产责任保险常见风险标的模型、个体模型和聚合模型;(40%)2)统计建模初步:参数估计和校验:频率和索赔额模型、信度理论;(20%)3)统计模型的进一步分析:修匀原理和方法(10%)4)破产模型;(20%)5)情景及敏感性测试:随机模拟(10%)A4经济学宏观经济学(30%)、微观经济学(50%)、金融学(20%)A5寿险精算1)寿险精算数学(60%)2)寿险精算实务(40%)A6非寿险精算1)非寿险精算数学(60%)2)非寿险精算实务(40%)A7会计与财务1)会计基本原理(25%);2)会计准则(25%);3)各种经营实体介绍(20%);4)企业会计的基本结构(15%);5)企业会计的解释能力和局限性(15%)。A8精算管理1)企业运营的一般环境(10%);2)风险评估、风险类型和风险度量(15%);3)产品(或服务)的设计和开发(10%);4)产品和服务的定价及定价假设(10%);5)准备金和负债评估(15%);6)风险管理基本方法(15%);7)资产负债管理基础(10%);8)经验监测(10%);9)偿付能力、盈利能力和资本管理(5%)。(注:1、课程A1-A8均为3小时笔试。2、考生在通过了A1-A8全部课程后,还需参加为期一天的中国准精算师《A9职业道德教育》课程的培训,方可获得中国准精算师资格。)(二)精算师部分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精算师层次考试课程分为寿险和非寿险两个方向,所有课程均为4小时笔试。1、寿险方向精算师(寿险方向)的考试由七门专业课程及一门职业道德教育课程组成,具体课程名称如下:FC1《保险法及相关法规》FC2《保险公司财务管理》FC3*《健康保险》FC4*《投资学》FL1《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FL2《资产负债管理》FL3*《员工福利计划》(注:*号的课程为当前尚未开考的课程,具体的开考时间将根据课程的建设情况陆续公布。)2、非寿险方向精算师(非寿险方向)的考试由七门专业课程及一门职业道德教育课程组成,具体课程名称如下:FC1《保险法及相关法规》FC2《保险公司财务管理》FC3*《健康保险》FC4*《投资学》FG1*《非寿险精算实务》FG2*《非寿险定价》FG3*《非寿险责任准备金评估》(注:*号的课程为当前尚未开考的课程,具体的开考时间将根据课程的建设情况陆续公布。)在获得中国准精算师资格的前提下,只要满足以下其中一个系列的要求,即可获得中国精算师资格:系列一(寿险方向):通过FC1、FC2和FL1课程,并在FC3、FC4、FL2、和FL3这4门课程中至少通过2门课程。系列二(非寿险方向):通过FC1、FG1、FG2和FG3课程,并在FC2、FC3和FC4这3门课程中至少通过1门课程。在满足上述考试课程的要求后,还需参加为期一天的中国精算师职业道德教育课程的培训,方可获得中国精算师资格。二、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衔接安排(一)新旧考试体系科目转换在新体系正式开考前的过渡期间,考生可参照以下新旧考试体系的过渡方案安排考试。新体系现有体系转换说明A1数学01数学基础I与02数学基础II全部通过现有体系的01,02可以转为新体系的数学A2金融数学03复利数学通过现有体系的03可以转为新体系的金融数学A3精算模型05风险理论与06生命表基础全部通过现有体系的05,06可以转为新体系的精算模型A4经济学09综合经济基础通过现有体系的09,可以转为新体系的经济学A5寿险精算04寿险精算数学通过现有体系的04或07寿险精算实务或07之一,都可以转为新体系的寿险精算A6非寿险精算08非寿险精算数学与实务或05G非寿险精算数学通过现有体系的08或05G之一,都可以转为新体系的非寿险精算A7会计与财务无转换课程A8精算管理无转换课程FC1保险法及相关法规012保险法及相关法规或012G保险监管与法律法规通过现有体系的012或012G之一,都可以转为新体系的保险法及相关法规FC2保险公司财务管理011保险公司财务管理通过现有体系的011,可以转为新体系的保险公司财务管理FL1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013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通过现有体系的013,可以转为新体系的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FL2资产负债管理015资产负债管理通过现有体系的015,可以转为新体系的资产负债管理FL3员工福利计划017团体保险或020养老金计划精算实务通过现有体系的017或020之一,都可以转为新体系的员工福利计划(二)过渡期新开考科目说明对于其他目前尚未开考的精算师课程,若在过渡期中开考,将适时公布与新体系的转换规则。(三)新考试体系实施时间2011年春季全面实施新考试体系,现行考试制度同时废止。中国精算师协会二00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