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汽车集团管理制度—————————————★——————————————异地派遣工作人员薪酬支付管理规定FTOP.10007.10.1-20122012年6月18日发布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派遣工作人员薪酬支付管理规定FTOP.10007.10.1-2012第1页共5页1.目的为了使异地派遣工作人员能够更好的安心工作,体现集团“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特针对集团异地派遣工作人员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集团各单位除营销业务人员以外的本办法规定的大陆地区异地派遣工作人员。3.引用文件无4.名词解释异地派遣工作:指根据集团业务发展需要,由集团任命或因集团整体业务调整,经集团批准统一派遣,需离开原工作地点到其他省市跨省区工作三个月以上、三年以下。5.职责分工5.1人力资源本部5.1.1负责异地派遣工作人员相关薪酬福利待遇的确定;5.1.2负责异地派遣工作人员补贴标准的制定及调整工作;5.1.3负责异地派遣工作人员的界定;5.1.4负责异地派遣工作人员其他事宜的协调工作。5.2各单位5.2.1负责按集团文件为异地派遣工作人员提供相关福利待遇。6.异地工作人员相关规定6.1异地工作人员资格及审核6.1.1符合以下条件和情况的,可属于异地派遣人员6.1.1.1由于集团业务需要,统一安排人员到异地工作。6.1.1.2由于集团新业务建设、集团业务重组需要业务支持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6.1.1.3由部门提出、集团确认对集团业务和员工个人发展有益处,安排员工到不同地区轮岗交流,轮岗结束后回原单位且有明确的岗位目标,轮岗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6.1.1.4以上情况均需制定相关的派遣计划,经集团人力资源本部审核,且所有外派人员派遣前半年考核成绩须在合格以上。6.2薪酬支付规定6.2.1经营团队人员按照调入单位政策执行。异地派遣工作人员薪酬支付管理规定FTOP.10007.10.1-2012第2页共5页6.2.2异地派遣工作人员职级、职称未发生变化的:6.2.2.1由工资低标准单位调入高标准单位的,按照调入单位工资岗级标准进行重新评定,并按集团工资评定审批权限进行审批;6.2.2.2由工资高标准单位调入低标准单位的,工资岗级标准保持不变;6.2.2.3同工资标准之间单位调动的,工资岗级由调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按集团工资评定审批权限进行审批。6.2.3异地派遣工作人员职级、职称发生变化的:6.2.3.1按照调入单位的工资标准重新评定工资岗级,并按集团工资评定审批权限进行审批。6.2.4异地派遣工作人员工作期间的月度工资和年度奖金发放比例根据其本人工作业绩、调入单位整体发放情况由调入单位进行确定、发放。6.2.5异地派遣工作人员按照原单位薪酬体系进行薪酬调整。6.2.6派遣结束后若调回原单位按照原工资标准和奖金标准支付,若正式调入其他单位,按照调入单位规定执行。对于业绩优秀人员,在晋升机会方面优先考虑。6.3异地派遣工作补贴规定6.3.1异地派遣工作人员自调入新单位次月起,开始享受异地工作补贴;6.3.2异地派遣工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按在异地派遣工作单位实际工作出勤天数计算,与月度工资合并计税发放,各种假期期间不享受此补贴;6.3.3异地派遣工作人员从派驻单位调回原单位后,不再享受此补贴;6.3.4异地派遣工作补贴在各单位年度预算的拨付性工资中进行预算,工资总额中据实列支。6.4异地派遣工作人员社保、公积金规定6.4.1异地派遣工作人员社保公积金按原标准调入单位进行代扣,根据福田人知字[2009]第69号《关于规范各单位社会保险代缴情况的通知》由相关单位负责代缴。6.5异地工作人员其他福利规定6.5.1异地派遣工作人员取暖费按家庭所在地单位标准由调入单位进行支付;6.5.2其他福利待遇按调入单位标准进行支付。6.6异地派遣工作人员探亲假期规定6.6.1对于异地派遣工作已婚人员每2个月可探望配偶及子女一次,每次给予假期4天,异地派遣工作人员薪酬支付管理规定FTOP.10007.10.1-2012第3页共5页路程假不计算在内。对于异地派遣工作未婚人员,若派遣前与父母同在户口所在地生活,在异地派遣期间每3个月可探望父母一次,每次给予假期4天,路程假不计算在内。探亲假往返路费由用人单位按照集团《国内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予以报销。6.6.2对于因工作任务而不能探亲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假期天数可以累加,一并享受。也可由其配偶到工作地进行探望,配偶探望往返路费可根据异地派遣工作人员本人情况按照集团《国内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予以报销。同时冲抵本人探亲假。6.7异地派遣工作人员住房相关规定6.7.1异地派遣工作人员由调入单位提供厂内单身公寓,并减免相关房租费用。6.7.2异地派遣工作人员在原单位享受租房补贴的,由调入单位提供单身公寓后不再享受租房补贴政策,调回原单位后继续享受。7.其它规定7.1异地派遣工作人员在工作地参加工作地房改或办理工作地户口后,取消异地工作相关待遇。7.2异地派遣工作人员配偶调入同一工作地工作或生活的、或在工作地结婚成家的,取消异地派遣工作相关待遇。7.3各单位要加强对异地派遣工作人员的管理,及时了解异地派遣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和思想动态,解决其后顾之忧,以便其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7.4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转化本单位内部管理规定,并加强对异地派遣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避免异地派遣工作补贴胡发、乱发现象,对于不能够认真负责导致非异地派遣工作人员享受相关待遇的,对单位负责人给予1000元的考核。7.5跨省区借调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7.6本办法下发后,各单位需对本单位现有的异地派遣人员情况进行统计,报集团人力资源本部进行审核、备案。8.附则8.1本办法由人力资源本部负责解释。8.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FTOP.10007.10.0-2005《异地人员薪酬管理支付规定》同时废止。异地派遣工作人员薪酬支付管理规定FTOP.10007.10.1-2012第4页共5页(本页无正文)附加说明:本办法提出部门:人力资源本部本办法归口部门:人力资源本部本办法起草人:张莉本办法审核人:潘平本办法审定人:赵宝瑞本办法批准人:张夕勇本办法使用范围:福田汽车集团本办法的阅读范围:福田汽车集团异地派遣工作人员薪酬支付管理规定FTOP.10007.10.1-2012第5页共5页附件一:异地派遣工作人员资格审批表表号:FTBG.10007.107.A生效日期:2012-6-18编号:姓名调出部门现岗位及职务/内部职称调入部门调入岗位及职务/内部职称派遣方式□集团任命□业务调整/支持□轮岗交流调出部门/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人力资源本部意见签字:年月日集团人力资源主管领导意见签字:年月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