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MT模式用于测谎的实验研究——改进GKT模式的变式初探*摘要:鉴于GKT方式在包含知情无辜者情况下无法兼顾各类嫌疑人的有效判定,本研究提出了GMT测谎模式,吸取以往GKT改进模式(GAT)的动态询问方式,继承GKT模式对犯罪者和不知情无辜者的判定准确性,改进两种方式中的不合理性,巧妙设计有效区分犯罪者控制项和关键项差异,却避免知情无辜者说谎而导致关键项反应激起的回答方式。从结果来看,GMT模式不仅在原有GKT基础上使得对知情无辜组的判定准确率大大提高(75%),并且对犯罪组(91.7%)和不知情无辜组(100%)的判定准确率也无降低,从而成为一种真正有效的改进模式。在以后的研究中,若此模式能够得到广泛实验室实验的一致证实,则具有很大的实际应用价值。关键词:GKT,GAT,GMT一.引言从Lykken提出犯罪知识测试(GKT)模式至今,GKT测谎测试已经获得研究者的极大关注,时常在专业刊物中可见有关GKT的研究论文[1-3],仅Ben-Shakhar等人的一项元分析报告就收集了以皮肤电为指标的80项GKT测谎的实验室研究[4]。Iacono和Lykken在就不同生理测谎方式的有效性对相关领域研究者进行的调查中发现[5],生理心理研究会(theSocietyofPsychophysiologicalResearch)被调查者中的77%以及美国心理学会(theAmericanPsychologicalAssociation)被调查中的72%都认为GKT模式具有科学的生理心理理论作为依据,其意义高于其他测谎模式。但是GKT模式对于兼顾准确判定罪犯和保护知情无辜者上存在严重缺陷。马艳(2004)†发现以重复这种无说谎成分的回答方式虽然能够勉强保护知情无辜者,却无法有效鉴别罪犯;而“不是...”这种回答方式能最有效区分关键信息与控制信息,从而能够有效鉴别罪犯,却无法保护知情无辜者。因此,如何改进GKT模式使之能够有效判定各类角色嫌疑人是GKT模式能否进一步增强其应用性的关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30670696)。-2-GKT模式无法有效保护知情无辜者的缺陷已经受到部分研究者的关注,Bradley等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就提出改进的GAT模式(GuiltyActionTest)[6,7]。这种模式在GKT模式的基础上稍做改动,将原来只涉及犯罪知识的静态询问方式改为涉及行为的动态询问方式。比如,在GKT模式中询问的问题可能是:“谋杀案发生在一幢房子里?一家银行里?一个商店里?一个旅馆里?”而相应内容在GAT模式中则成为:“你在一幢房子里谋杀了这个人?一家银行里?一个商店里?一个旅馆里?”[6]回答方式与GKT相同,标准情况下用“不是”进行回答,有研究用重复和沉默方式进行回答。这种模式已经显示出比标准GKT模式更好保护知情无辜者的效果,在Bradley等1996年的实验中,以重复和沉默的方式进行回答,GAT模式对无辜知情者的判定准确率达70%,以“不是...”的方式进行回答,准确率为50%,均高于对应的GKT判定准确率[6]。但是仔细推敲GAT模式,我们发现该模式同样存在不少问题(在后文做具体分析),其问题设计及回答方式上都未能很好地摆脱GKT模式的缺陷,使得总体判定准确性并不高,应用价值不大,这也是这种改进模式没有得到广大研究者认可和推广的重要原因。本实验在GKT和GAT模式基础上,提出GMT模式(GuiltyMovementTest),吸收GAT、GKT优势,在问题设计和回答方式上作了大的改进,目的是要使该模式既保留GKT模式对犯罪者判定有效性的优点,又增强对知情无辜者的保护,使得对各种角色嫌疑人都能达到较有效的判定。本研究采用模拟犯罪测试范式,以自行改进的GMT模式对犯罪、知情无辜、不知情无辜三类测谎测试中常见嫌疑人进行测谎测试,检测该改进方法对各类角色的判定效果和适用性,为GKT模式的进一步发展和广泛应用进行有意义的探索。†马艳《GKT测谎模式的有效性及其改进》2004年浙江大学硕士毕业论文-3-二.实验方法2.1实验设计2.1.1对GKT及GAT测谎模式的改进以往研究已经显示出GKT测谎模式无法兼顾保护无辜知情者和有效判定罪犯两项任务:“不是...”的回答方式虽能高效判定罪犯却无法保护知情无辜者,重复回答方式虽然能较有效判定无辜知情者,却不能准确判定罪犯。因此,如何改进GKT模式,使之能够较有效的区分知道犯罪信息的犯罪者和同样知道犯罪信息的知情者是本实验感兴趣之处。GAT模式在GKT模式基础上加入行为成分,使得知情者和犯罪者有一定的区分,但仔细推敲GAT这种已作了改进的方法,我们不难看出其依然存在问题。首先,已有的实验结果并不能证实GAT模式的实用价值。众所周知,在测谎测试中包含犯罪者和无辜者,一种测谎模式需要对两者兼具有较高的判定准确率才有意义和可被运用。已有的GKT模式正是因为无法兼顾对两者的共同有效性才需要改进。而GAT模式同样存在这个无法兼顾或只能勉强兼顾有效评价两种角色的缺陷:“不是”这种对犯罪者有较高判定的回答方式在GAT模式中对知情无辜者的判定准确率依然很低(50%),而沉默这种回答方式虽然在GAT模式中对知情无辜者的判定准确性达到70%,但对犯罪者的判定却很低(50%),重复方式勉强兼顾两者(准确率均为70%)[6]。显然GAT模式还不具备推广应用的有效性。其次,即使我们不考虑实用性,假设参加测试的都是知情的无辜嫌疑人,GAT模式仍然有问题。第一,问题设计不合理。如上文所举的问题“你在一幢房子里谋杀了这个人?在一家银行里?在一个商店里?在一个旅馆里?”,这组问题的关键信息是犯罪地点,这同GKT模式中的信息一样是一种静态的知识信息,并非动态的行为,当嫌疑人在进行测试时注意力集中于不断变化的静态犯罪信息,这样虽然问题形式本身希望涉及动作的实施,但由于关键项的静态特征减弱了行为人与旁观者体验上的动态差别,使得知情无辜者依然容易被判为罪犯。另外,在这样形式的问题中事实上包含了两个信息:一是实施了谋杀,-4-二是在某个地点实施了谋杀。由于关键项在于谋杀的地点,因此,这种形式问题的前提就是回答者谋杀了这个人,现在只是要确认在哪里谋杀。这种前提假设对于真正的无辜者是不公平和不适用的,既然测谎是要分辨真凶和无辜,又怎能先将所有的嫌疑人都假定为凶手呢?第二,回答方式不合理。在已有研究中GAT模式最有效的回答方式是重复,这种方法虽然保证了无辜者不说谎,使得其关键项反应不因说谎而激起,但也减弱了犯罪者关键项的反应,使得罪犯漏判率增加。本实验结合GKT和GAT的优势和缺陷,提出改进的“犯罪动作检测”(GuiltyMovementTest)以区别GAT“犯罪行为检测”和GKT“犯罪知识检测”,旨在真正兼顾有效地判定和区分犯罪者和知情无辜者。我们所提出的GMT模式特点有二:一、吸收GAT的动态询问方式,在问题回答方式的设计上采用第一人称,以使无辜者和罪犯有较大的区分。但突出改进的是将问题中的关键信息由静态的犯罪知识改为犯罪动作,使得信息本身具有动态,从而让知道静态信息的无辜者与实施动态行动的罪犯有完全不同的体验。比如,GMT模式中的题型如下:“你在房间里杀了人吗?偷了钱吗?看了录像吗?”。这种提问方式向测试者传输了一种对过去已经实施行为的提问,这种对已发生行为的强调加强了实施者而非旁观者的体验。二、改进回答方式,要求受测者以“我没有...”这样的形式进行回答。这种形式一方面吸收GKT标准回答方式“不是...”的有效区分性,使得GMT模式能够有效判定犯罪者(犯罪者以这种回答方式反应,则在关键项问题中说谎,在控制项问题中避免说谎),另一方面又保证无辜者在所有的问题上都不说谎:因为“我没有...”是一种否定已实施某种行为的回答方式,无论是不知情无辜者还是知情无辜者,他们都没有实施犯罪行为,因此用这种回答方式回答都不会涉及说谎,从而使得知情无辜者在关键项问题的反应中不因说谎而产生高激起。另外,在一些测试问题的设置中,可能也会出现如GAT例题那样存在两层信息的问题,但运用这种回答方式就不会出现必须以其中一个信息作为不合理前提的情况,同样是“你在一幢房子里谋杀了这个人?一家银行里?一个商店-5-里?一个旅馆里?”,当无辜者回答“我没有在一幢房子里谋杀了这个人”及类似问题时,既表示他没有杀人,也表示他没有在该地点杀人。而不像“不是...”这个回答隐含了不是在这个地方杀人而是在其他地方杀人的前提。我们期望GMT的问题设置及回答方式能够使其对各角色嫌疑人都具有较高的判定准确率。2.1.2实验场景设置表1GKT、GMT测谎模式提问形式比较GKT模式GMT模式问题(1)小偷进入ABC实验室时,门口有一把_______吗?进入ABC实验室时,你在门口推开了一把_______吗?选项花盆,茶几,椅子,纸盒,桌子花盆,茶几,椅子,纸盒,桌子问题(2)小偷离开ABC实验室时,带走的是_______吗?离开ABC实验室时,你带走了_______吗?选项钥匙,光盘,现金,钢笔,手机钥匙,光盘,现金,钢笔,手机问题(3)失窃现金的数额是_______吗?你在ABC实验室里偷了_______钱吗?选项30元,20元,100元,50元,70元30元,20元,100元,50元,70元本实验采用模拟犯罪测试范式。为了能够更好地对应GKT测谎模式,采用与第二实验完全一致的场景。在犯罪内容的选择上也力求与实验二保持一致:门口推开椅子;带走钱;偷得100元。由于GMT模式的特点之一在于其问题及关键项设置的动态性,因此问题设置上与GKT有不同。对照GKT与GMT的问题设置(见表1),各组问题除了提问形式不同外,关键项与控制项所包含的信息点均相同。这样的问题设置也使得每一个问题的信息点都成为一个动作,而并非静态的知识,由此区分和改进了GKT与GAT。在本实验中设置了三类角色:犯罪者、知情无辜者和不知情无辜者,各作为一个实验组。这样的角色安排一方面使得本实验结果可以与实验二进行较好的匹配比较,另一方面加入毫不知情的无辜者角色以使本系列实验具有完整性,对几种常见的测谎嫌疑人均进行实证研究。2.1.3研究假设根据实验构思,本实验的研究假设如下:GMT模式对三种角色的判定准确率都较高。对“犯罪”者的判定准确率与GKT判定准确率相当;对“知情无辜”者的判定准确率显著高于GKT判定,也-6-高于以往GAT模式判定的准确率;对“不知情无辜”者具有较高的判定准确率。由于认知成分在测谎测试中依然存在影响,因此对于均不存在说谎成分的知情无辜者和不知情无辜者而言,“知情无辜”者的判定准确率低于“不知情无辜”者的准确率,且“知情无辜”者关键信息与控制信息反应之间仍然存在差别。2.2被试被试为36名大学生,均为男性,均为自愿参加,以抽签的方式平均而随机地分为“犯罪”、“知情无辜”和“不知情无辜”3个实验组。2.3实验设备与材料三间实验室,一间为被试接待室,用于向被试讲述实验过程;一间为“ABC实验室”,对犯罪角色被试是用于模拟犯罪的现场,“犯罪”被试在此模拟偷窃行为,对知情无辜角色被试是观看录像以获得犯罪信息的现场;另一间用于测谎测试。采用Limestone测谎仪一台,记录实验过程中被试的皮肤电反应。用电视机一台播放可使知情无辜组被试获得犯罪信息的录像。用台式电脑一台记录测谎仪收集到的数据。测谎的所有问题由主试二当场读出。36个决定被试实验组的纸签:3种相同数目的纸签(各12个)放在同一个纸盒中由被试抽取。2.4实验程序被试按照预约的时间来到被试接待室,主试一按照标准化指导语(指导语见附录)让被试了解本次实验的内容和过程,然后以抽签方式获得实验组信息(扮演的角色和回答的方式)。主试一以标准化指导语给予不同角色的被试以不同任务:“小偷”进入犯罪现场按测试内容要求完成作案过程;“知情无辜”者进入犯罪现场观看录像以获得小偷作案过程的信息。被试完成角色任务后,主试一以问题方式确认被试对于测试内容知识的掌握(详见附录),然后告知其在随后测谎过程中所要求的回答方式。针对不同的回答方式,主试以指导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