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p2p信贷在中国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预期申请人:郑思焯指导教师:曹晓燕依托单位:金融学院年级专业:2011级填表日期:2012年4月17日中央财经大学教务处制表申请者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一、本人自愿申报中央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认可所填写的项目申报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项目申报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项目申请如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学校教务处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1.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科学设计研究方案,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研究成果。2.尊重他人的知识贡献。客观、公正、准确地介绍和评论已有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均如实说明。3.恪守学术道德。研究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对项目主持人和参与者的各自贡献均要在成果中以明确的方式标明。4.遵守项目管理规定。遵守《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5.明确项目研究的资助和立项部门。研究成果发表时在醒目位置标明“中央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成果”字样,项目名称和类别与项目立项通知书相一致。6.正确表达科研成果。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规范使用中国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及外国语言文字。7.遵守财务规章制度。合理有效使用课题经费,不得滥用和挪用,结项时如实报告经费使用情况,不报假帐。8.按照预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立项获得批准的资助经费低于申请的资助经费时,同意承担项目并按预期完成研究任务。9.成果达到约定要求。项目成果论文、研究报告等公开发表。二、作为项目申请人,本人完全了解中央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特授权中央财经大学教务处有权保留并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项目成果的原件、复印件、摘要和电子版;有权公布项目研究成果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同意以影印、缩印、扫描、出版等形式复制、保存、汇编项目研究成果;允许项目研究成果被他人查阅和借阅;有权推广科研成果,允许将项目研究成果通过内部报告、学术会议、专业报刊、大众媒体、专门网站、评奖等形式进行宣传。申请者:年月日项目名称p2p信贷在中国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预期所属学科(按项目涉及学科门类先后罗列):金融学项目来源☑自主选题□双向选择(教师科研课题的子项目)学生情况类别姓名院(系)专业/年级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组长郑思焯金融学院金工1113720004469zhengsizhuo@gmail.com副组长丁玎中经管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1118810650412Xinqingdingding@sina.com组员丁称中经管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1118810261729Cheng9323@163.com喻媛慧金融学院金工1118810665053805334394@qq.com张高菲保险劳动与社会保障1115910648006Zgfei918@163.com指导教师姓名部门研究领域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曹晓燕法学院金融法13683374061caoxiaoyan2002cn@yahoo.com.cn4一、项目选题(选题背景、目的、内涵、特色)1.P2P信贷业务是什么P2P,英文叫做Peer-to-Peer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通常称为“人人贷”。有资金并且有理财投资想法的个人,通过中介机构牵线搭桥,使用信用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贷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对于这些借款人,无需他们给出贷款抵押物,而是通过了解他们的身份信息、银行信用报告等,来确定给他们的贷款额度以及贷款利率,中介机构进过详细的考察,将这些信息提供给资金出借人,并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等收入。由他们双方直接达成协议。2.P2P信贷业务的近年状况P2P信贷业务最开始出现在英国,在国外主要有Prosper、Zopa、LendingClub、Kiva四种运营模式。2006年,我国首家P2P小额信用贷款服务机构——宜信在北京揭牌。随后,国内兴起一系列P2P平台,如51GIVE、贷帮、拍拍贷、红岭、红杉创投等。这种无抵押无担保、最高额度几十万的个人对个人的服务模式,满足了银行、信托、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以外群体的贷款需求,包括大学生、微企业、农民等,都成为这类平台的服务对象。目前国内具有一定规模与实力的公司分为线上和线下,线上包括最具规模的诺诺镑客,线下包括宜信等。但在满足需求的同时,这种非官方的民间信贷业务,也较商业银行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产生了更多的安全问题。2011年8月23日,银监会提出预警,提出七项风险,三项问题,第一次由官方提出了P2P业务的风险警告。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李宪铎在某次采访中曾说,银行的征信系统是每个民间贷款公司望尘莫及的。对于P2P金融服务机构来说,他们都有自己的信用评定系统,除了对借款人个人情况、公司经营状况评估外,还要从家庭情况、社交情况等多方面去评定。随着银行的多轮加息、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使得从银行拿到钱难上加难。中小企业、微企业、个人只能寻求其他融资途径,包括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以及P2P的金融服务机构。有了市场,民间贷款环境必然红火,但在光环的背后也隐藏着不少滥竽充数的资质达不到的贷款公司,这样的公司对借款人的评估能力很弱。正是在这种鱼龙混杂的行业环境下,P2P信贷业务一步一的发展着,也产生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曾被关注与提起,但始终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而与此同时,P2P个人信贷业务对于小型企业与个人的吸引力与益处又使得我们无法也不该彻底禁止这一业务,因此,我们希望可以通过调查研究以及讨论分析来解决其中的问题。目的:通过对P2P信贷业务的现有问题的调查深入了解P2P行业从而提出有效解决办法,针对P2P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之间的矛盾提出缓解方案。同时提出P2P行业将来规范化安全化发展的规划以及建议。内涵:1.中国为什么需要P2P信贷业务中国有5000万微小企业主,2亿贫困农户,把他们的个人信用价值释放出来,形成的将是万亿的规模。”这是宜信集团CEO唐宁被询问到自己为什么会选择P2P业务时的回答。是的,中国目前的商业环境使得P2P信贷业务成为金融交易汇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5面对银行一轮又一轮的加息,民间信贷开始急剧发展,由于商业银行将客户范围锁定在所贷金额数目较大的大客户上,而市面上的中小贷款公司也无法完全接收小额贷款者,因此产生了P2P信贷公司,为贷不到款的小型企业与个人提供出借人与贷款机会,这无疑为有好的创意但由于项目过小无法申请贷款的人与公司提供了继续进行项目的机会,而在中国,这样的微小企业主与得不到资金支持的有想法的青年,有很多。2.为什么P2P信贷业务这个问题急需解决在P2P信贷业务急剧发展的同时,它的隐患也越来越多,越来越明显,监管不到位、与宏观调控的对冲、对于商业银行的利益抢夺,出借人借款的安全没有十足保障等问题,使得这个行业的前进充满不利因素,如果我们不将这些问题解决,而是听之任之,那么这些P2P信贷业务公司很有可能做出非法集资、洗钱、将自身风险转移至银行的事情,从而使得这个本来很有前景,有益于社会的信贷行业,走向错误的方向。3.解决了P2P信贷业务的各项问题有什么好处如果我们可以解决P2P信贷业务的各项问题,规范P2P信贷业务的操作人们将会更加放心的加入到出借人的行列,也将会有更多的小型企业与个人受益。特色:关于P2P信贷业务存在的隐患,有人关注但并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关注度不够高,多数还是地下进行,因此这个选题很新颖对于广大的小额贷款需求者来说,解决P2P信贷业务的各种问题很必要也很急需,这个选题很现实6二、研究或实践基础(国内外相关研究或实践现状述评)一、“人人贷”发展现状(一)起源于英国,在我国发展迅速。人人贷最早出现在英国。2005年3月,全球第一家网上互助借贷平台“Zopa”于在英国伦敦诞生。之后很快被拷贝到美国、欧洲大陆和日本。网络借贷在国外经过多年发展,早已屡见不鲜。Zopa的英国网站拥有40万会员,已经撮合了8500万英镑的借贷。自2007年第一家公司在上海上线以来,网络借贷迅猛发展到如今的2000多家,较大的公司月贷款规模已近1亿元。如今,国内从事网络借贷公司的约1000余家,上规模有影响力的约30余家。既有人人贷、拍拍贷这样的“纯线上”的借贷平台,也有诸如宜信这样的线上、线下并举的小额借贷公司。5年来,“人人贷”的融资规模已经从2000万元剧增至今年上半年的6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225%。其中,最大的一家宜信,其放贷金额已达20亿元左右,拥有6万借款人。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相应担保物和信用凭证,大多数微小企业和农牧民等弱势群体的金融需求,难以从正规的金融渠道获得满足,在当前货币政策紧缩的环境下,融资难这一问题更加凸显。而作为民间借贷的“网络版”,人人贷以其便捷、灵活的方式,正满足了这部分弱势群体的金融需求。与此同时,当前居民投资渠道的窘迫也是人人贷迅速滋长的土壤。在房地产调控和资本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形下,居民投资渠道正日显尴尬。而人人贷平台宣称年收益率在10%以上,则正好满足了这部分人追求投资高收益人群的需求。(二)运行模式简介。以网络为平台的人人贷具体的交易是由借方与贷方个人完成的。如果有网络借贷的需求,须在网站上注册成为会员,网站针对每名会员收取120元的年费,对于借款人来说,每笔成功的交易需支付借款额2%~4%的手续费给网站;对于成功放贷的贷款人,网站每次收取其赚取利息的10%作为中介费。“人人贷”正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加入其中。在投资者和这些公司签订合同时,能够看到借款人列表,可以选择多个不同的借款人,目前这类信贷理财的年化收益率大概在10%,不过,这种信贷理财的期限最短为一年,一年内资金不允许取出。如果急需使用,可以选择转让债权或者是缴纳10%的违约金。二、相关国内外研究现状(一)、民间金融国外有关民间金融的研究主要侧重于考察分析民间金融在发展中国家的存在形式、融资效率及其作用机制等。1、发展中国家的民间金融存在形式包括:小额信贷、团体贷款、储蓄贷款联合会(相当于我国民间的“合会”)等。融资效率:相比商业银行及其它类似正规金融机构,非正规金融机构依靠关系和声誉可以更有效率的监督借款人还款。2、发达国家的民间金融在金融危机之后,人人贷或其它形式的民间借贷在美国、欧洲迅速发展。在发达国家,非正规金融渠道也很重要。Guiso等(2004)指出,民间资本数量影响意大利不同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7(二)、金融脱媒人人信贷在中国目前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出借人与贷款人直接的借贷,双方通过人人信贷平台达成交易签订合同,另一种是债权的转让,将自有资金借给有小额资金需求的客户,双方形成一种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债权关系,随后将这一债权转让给有理财意愿的客户。国内同国外一样,研究主要集中于人人贷的“风险问题”。规模小还好说,但随着交易量剧增,很难想象准入门槛极低、几乎没有任何监管的人人贷中介公司能做好风险管理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如果任其野蛮生长,很可能会危害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即使监管环境更为宽松、信息技术更为发达的美国也对这个行业进行了限制。其风险很大在于金融脱媒。金融“脱媒”也被称为“非中介化”或“反中介行动”,是指金融活动脱离金融机构的一种现象。根据《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的解释,“当通常是由于政府机构为了控制或者管制金融中介的增长而出现某些干预,并且这些干预是为了削弱金融中介在提供金融服务上的优势,驱使金融转移与商业业务进入别的渠道时,则我们说反金融中介行动出现了”。研究发现,1992~2008年间我国金融脱媒趋势逐渐形成并不断深化,但非金融部门资产方和负债方的金融脱媒程度并不均衡,负债方的金融脱媒程度强于资产方。此外,2007年发生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对金融脱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