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过去问题数据库”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相关部门:为了收集,整理,录入新产品在开发过程的不同节点(PT1,PT2,SOP)以及客户使用过程中,对所出现的影响产品性能的质量问题的原因、对策措施、验证结果等相关信息或数据,以建立“过去问题数据库”的形式进行总结、归档、利用,防止在类似产品,类似工序,以及新产品水平展开上再发类似现象,特制订“过去问题数据库”管理规定,其要求如下:1、技术市场部负责“过去问题数据库”的收集,整理,录入等日常管理,确保数据库真实、准确、完整,问题跟踪关闭,并在类似产品,类似工序,以及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得到应用和体现,如DFMEA,PFMEA,控制计划等。2、“过去问题数据库”启动由质量工程师发起,当接到内部和外部质量信息投诉时,质量工程师分析和判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布指令。并监督过程和审核内容。3、“过去问题数据库”信息的收集,整理,录入等工作,按质量责任划分分别由产品工程师,工艺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市场经理、生产车间等负责完成。4、“过去问题数据库”信息的来源:由公司内部和外部(客户,供应商,外委检测机构等)提出的质量反馈信息,并由相关责任部门完成对质量问题(含不合格品)的原因分析、对策措施、效果验证等工作流程所产生的相关信息。5、“过去问题数据库”的格式统一,采用电子版(见附件),便于整体管理,在同一平台上进行填写,即public/过去问题数据库/6、“过去问题数据库”的内容按季度由责任人进行自查更新,部门负责人进行复查。并提交质量工程师处汇总存档。7、“过去问题数据库”的内容属于保密内容,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对外提供。特此通知附:“过去问题数据库”表格技术市场部2017-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