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三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罗湾水电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0年第号《江西三和罗湾水电厂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已经于200年月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厂长二〇〇年月日—2—规章制度控制表制度名称江西三和罗湾水电厂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制度编号CPIJXSHLW(YW)-07-05版本签发日期下次评估时间起草人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签发人是否修订侯长青孙集野何根新何根新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解释部门人事劳动部实施及完善执行人—3—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范围1.1劳动纪律是员工在生产(工作)当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个人形象最直观的表现。为规范劳动纪律,依据《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规定了员工劳动纪律的具体管理办法。1.3本制度适用于全厂在岗员工和实习期、见习期人员及脱产学习在校生、来厂实习生。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管理机构和职责3.1为全面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建立全厂劳动纪律责任网络,明确各级领导管理劳动纪律的责任,实行一级抓一级的做法,即:3.1.1厂长是全厂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负责抓好各自所分管范围中层管理人员的劳动纪律。3.1.2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劳动纪律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所分管的一般管理人员或班组长。3.1.3班组长是本班(组)劳动纪律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班(组)职工的劳动纪律。3.2为规范劳动纪律的管理,便于对劳动纪律考核,厂部成立劳动纪律考核监督领导小组组长:厂长副组长:副厂长工会主席成员:各部门、车间负责人3.3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3.3.1负责组织对全厂劳动纪律的监督考核工作。。3.3.2负责对检查或抽查当中发现的问题有争议时,做出处理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人事劳动部,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3.4办公室主要职责:3.4.1负责每月对全厂各部门(班组)或个别部门(班组)进行劳动纪律检查或抽查。3.4.2负责对劳动纪律考核监督小组检查或抽查中的材料整理,数据统计、汇总。3.4.3负责收集员工检举违反劳动纪律的意见,并调查核实,情况属实,提交劳动纪律考核监督领导小组。3.4.4负责对各部门考勤报表进行审核、汇总。3.4.5负责对劳动纪律考核结果的执行,并拟写通报。—4—4管理内容与方法4.1各部门(班组)应加强对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对违反者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每月4日前,各部门劳动纪律第一责任人应把上月本部门违反劳动纪律人员名单及事由报厂人事劳动部。4.2厂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劳动纪律,在遵章守纪中起模范表率作用。出门办事需请假,打招呼,事后及时销假。4.3劳动纪律考核监督小组每月不定时对全厂各部门(班组)或个别部门(班组)进行劳动纪律检查或抽查,并进行通报。4.4员工上班期间必须做到:4.4.1按厂部要求着装。不能穿背心、拖鞋,生产区不能穿短裤、穿裙子、高跟鞋,不得拖长辫子、长发。4.4.2佩带岗位证。应统一佩带在外衣左胸或胸前位置。岗位证不得外借,也不得借他人岗位证使用。4.4.3在特殊工作(生产)场所不能佩带岗位证,经班长、工作负责人允许,工作时间可暂不佩带岗位证,一经离开生产场所,需及时佩带岗位证。4.4.4遵守厂部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轮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交接班。4.4.5认真工作,遵守纪律,不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如:看小说、玩电脑游戏、打牌、下棋(含围观者)、睡觉、干私活等。员工上班期间不允许离岗或串岗。4.5员工上班不准带小孩子。如遇家中有事,小孩到工作现场,必须带入安全地带,在15分钟之内离开。4.6员工酗酒上班或上班期间不服从领导指挥,经教育不改者,或无理取闹、骂人、部门负责人有权劝当事人退班,并按旷工处理。4.7员工上班期间不能利用公用电器牟取私利,如烧开水、蒸饭、煎药等。4.8员工倒班人员不准离开生产区,如遇特殊情况,需经部门领导允许,办理请假手续,方可离开。4.9倒班人员严禁私下协商替班。4.10员工上班期间考勤表无记录,视为旷工。5监督检查与考核5.1本制度规定的内容与要求由劳动纪律领导小组检查。5.2本制度按厂《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的有关部分进行考核。6附则6.1本制度在执行中与上级的有关政策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政策执行。6.2本制度由人事劳动部负责解释。6.3本标准自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