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设备融资产品风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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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融资产品风险方案1设备融资产品风险方案第一部分产品描述一、定义设备融资是指在设备买卖过程中,银行为设备购买方采购或设备供应商销售提供融资支持的金融产品。该融资产品涉及到设备卖方、买方、租赁公司(或有)和银行四方当事人。二、产品类型一般来讲,对银行而言,设备融资主要包括设备按揭贷款业务、设备租赁项下融资业务和设备分期付款融资业务三种形式,其他还有福费廷、买方信贷、卖方信贷等多种形式。(一)设备按揭贷款业务是指我行向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发放的用于购置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并以所购买的设备进行抵押的贷款。(二)设备租赁项下融资业务设备租赁项下融资业务可以分为融资租赁担保业务(如保函)、设备抵押贷款和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是指将设备租赁业务与银行保理结合起来的综合性金融产品,是指在租赁机构(即出租人)与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的前提下,根据租赁保理合同的约定,租赁机构将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给我行,我行支付租赁公司一定比例的融资款项,并作为租金债权受让人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我行可向租赁机构提供包括应收租金融资、应收租金管理、账款收取以及坏帐担保等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具体细分为:1、根据我行是否承担坏帐担保,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分为有追设备融资产品风险方案2索权租赁保理和无追索权租赁保理。2、根据租赁类型的不同,应收租款保理业务分为经营租赁项下租赁保理和融资租赁项下租赁保理。两者根本的区别在于:在融资租赁项下,应收租赁款(债权)已确定;在经营租赁项下,应收租赁款(债权)未来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区分详见附件《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及售后回租的认定与帐务处理》)(三)设备分期付款融资业务是指设备融资过程中,在设备购买方对未来的付款有附加条件的情况下,银行针对已形成的无瑕疵的应收账款给予卖方融资的业务。三、产品特点1、设备融资期限较长,一般授信期限均在3~5年,部分大型设备如飞机、船舶可达到15~20年,为中长期授信。2、在设备按揭业务中,设备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均转移至设备购买方;而在设备租赁业务中,租赁机构将设备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在租赁过程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属租赁机构,在租赁期满后,经营租赁项下租赁物的所有权一定不转移,融资租赁项下租赁物的所有权一般转移,但也可约定不转移。3、融资敞口金额不得突破购买方(或承租人)未来分期还款金额的折算总现值,同时不高于该设备在融资时点的公允价值。4、采用分期还款方式,还款计划应与购买方(或承租人)的实际还款能力匹配。四、产品构造(一)设备按揭贷款业务1、授信主体:购置设备的买方或销售设备的卖方。2、授信额度:贷款敞口额度原则上不超过设备总价值的60%,上述设备价值是指购置价款和我行评估价格孰低者。设备融资产品风险方案33、授信用途:购置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所谓生产经营所需是指贷款购置的设备被直接或间接用于借款人营业执照规定范围的生产经营活动,以转卖为目的上述设备购置不能申请本项贷款。一般来说,办理按揭贷款所购买的设备必须是全新。4、授信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贷款设备使用于快速折旧行业的,贷款期限应在上述期限基础上从严掌握。5、还款来源:企业经营收入。6、还款计划:一般采用等额本息法或等额本金法按月或季还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的贷款,可以采用分次付息、一次还本的方式。例如1:同意对XX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3000万元人民币设备按揭贷款担保额度,额度有效期1年,专项用于借款人向XX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生产的数码地毯喷射印花机及其配套生产线,按揭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上浮10%,按揭贷款比例不高于所购机器及其配套生产线总价值的60%,按月等额本息还款,以所购机器及其配套生产线作抵押担保。所有按揭贷款追加XX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要求:1、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为抵押物购买我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足额财险后,凭他项权证和保险单原件出款;2、单户按揭余额不超过750万元人民币;3、由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贷款发放前按贷款金额的15%交付保证金;4、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的贷款本息从申请人保证金中扣除。若累计发生两期以上贷款本息拖欠,我行将停止办理按揭贷款,未使用额度全部取消;5、按揭借款人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各项法律法规规定的贷款主体资格,产权清晰;无不良信用记录,在我行信用等级评定在A级及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流动比大于1,净资产大于我行授信金额的两倍,月销售额大于我行月按揭额的10倍。(二)设备租赁项下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设备融资产品风险方案41、授信主体: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金融租赁业务的机构(包括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内资租赁公司)以及可以开展经营租赁业务的法人机构等2、授信额度:通常根据申请人业务量的大小、回购人(或担保人)的实力、承租人的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融资租赁项下保理单笔融资敞口金额不得突破经审核有效应收租赁款的100%,同时不超过该设备的账面净值及市场公允价值。3、授信用途:解决租赁公司和承租人资金来源问题;为我行企业客户提供结构化融资服务4、授信期限:一般较长,须根据产品租赁期、产品销售价格以及产品折旧率等因素综合确定,但不超过产品租赁期。5、还款来源:第一还款来源为承租人正常分期偿付的租金,此租金来源一般为承租人运营租赁设备而取得的经营收入;第二还款来源为出租人或回购人或担保人履行回购或担保责任。例如2:同意对XX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核定有追索权融资租赁保理融资敞口额度5亿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一年,融资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下浮10%,单笔融资敞口金额不得突破经审核有效应收租赁款的100%,单笔期限不超过48个月(含宽限期),保证金比例不低于保理融资余额的5%,保理业务手续费率不低于1%,要求:1、出租方将针对承租方的全部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并取得承租方的书面确认;2、获得回购承诺方出具《租赁工程机械回购价格回购承诺函》;3、合作协议文本及相关要件须由总行资产管理部律师审核认可,按总行审批及规定的操作规程办理;4、由XX股份有限公司对工程机械回购价格承担回购承诺责任;5、具体承租人、分期还款计划逐笔报总行信贷审查部审核。设备融资产品风险方案5第二部分授信额度管理模式一、对设备按揭贷款业务,按照业务切入角度及信用评价核心主体的不同,分为买方模式和卖方模式两种授信模式进行管理:1、买方模式。由买方发起,即买方直接向我行提出申请,经我行审查其资信和还贷能力,并与卖方签署有关协议后向买方发放贷款的模式。2、卖方模式。由卖方发起,卖方向我行申请该产品授信额度,在额度获批后与我行签订信贷合作协议。卖方在授信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向我行推荐买方客户,我行对买方进行详尽的资信审查后,按信贷合作协议向买方发放贷款。二、对设备租赁项下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按照业务切入角度及信用评价核心主体的不同,分为以出租人为核心和以承租人为核心两种授信模式进行管理:(一)以出租人为核心的授信模式。我行直接以出租人为信用评价的核心和业务的切入点,对出租人核定租赁保理融资额度,在该额度内为该出租人提供保理融资等服务。以出租人为核心的授信模式重点对出租人自身的信用状况与履约能力进行评价,在依托厂商的回购能力开展租赁保理业务的情况下,同时也应对厂商的信用状况与履约能力进行评价。对全国性银行绝对控股租赁公司及自身财务实力与抗风险能力较强的租赁公司或依托厂商的回购条件与能力开展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的租赁保理授信适用此模式。具体操作如下:1、对于全国性银行绝对控股租赁机构及自身财务实力与抗风险能力较强的租赁机构,可以依据租赁机构自身财务及经营情况等,并根据租赁公司的性质的不同(金融租赁或者非金融租赁),分别按照同业或对公授信管理规定对其进行主体授信,并核定相应的租赁保理融资额度。设备融资产品风险方案62、对于其他类型的租赁机构项下租赁保理业务,应对租赁机构、承租人、租赁设备供应商及租赁项目的综合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包括但不限于对租赁机构或承租人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还款能力、融资用途、租赁项目的可行性和项目本身还款前景的评估、融资的各项风险控制措施以及担保条件),着重根据债项评估结果,对租赁机构核定相应的专项租赁保理融资额度。(二)以承租人为核心的模式。我行以承租人为信用评价的基础,通过对承租的实力、信用、应付租金规模与结构等因素的分析,对承租人核定租赁保理额度。此模式虽不形成对买方的直接授信,但该租赁保理授信的还款来源完全或主要依赖于承租人的付款能力与意愿。无追索权、无租赁物回购条件或无其它担保方式的,适用此模式。三、对设备分期付款融资业务,按照业务切入角度及信用评价核心主体的不同,分为卖方模式和买方模式两种授信模式进行管理:1、卖方模式。我行直接以卖方为业务的切入点,通过对卖方自身信用状况与履约能力的评价,结合基础商务合同交易对手资信情况、付款状况、以及基础交易本身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析,根据卖方近年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变动情况、期限结构、坏账情况、关联交易等对卖方核定融资额度,该额度形成对卖方的直接授信,在该额度内为该卖方提供贸易融资。2、买方模式。我行以买方为信用评价的基础,通过对买方的实力、信用、应付账款规模与结构等因素的分析,对买方核定总额度,该额度系对买方企业支付能力的认可,不形成对买方的直接授信,在该额度内再核定对各个卖方(供应商)的融资额度,为卖方提供贸易融资。第三部分市场定位及销售策略设备融资产品风险方案7一、市场定位1、优先支持电信类公司、三甲医院、优质石化企业、电力行业、机械制造行业、大型印刷机构、大型煤炭企业、大型航空/航运企业、大型金融机构等为购买方(或承租人)的设备融资业务。2、积极介入、支持有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政府财政扶持资金介入支持的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的设备融资业务。3、积极介入、支持由设备生产商对设备承担回购责任项下的设备融资业务。目标客户为行业内知名的设备提供商,具有较大的生产销售规模,市场竞争力及占有率居行业领先地位。4、对设备租赁项下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重点选择金融租赁公司或被商务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列入融资租赁试点名单内的租赁公司作为合作伙伴。对无追索权租赁保理和售后回租保理审慎介入。二、业务介入模式1、从设备购买方(或承租人)角度介入此营销模式适用于:符合我行信贷政策要求的优质大中型企业,具有设备融资的业务需求;或项目前景好、预期能够产生较好现金流的中小企业或企业主个人的设备融资需求。一般来讲,设备按揭贷款业务以及设备租赁项下无追索权、无租赁物回购条件或无其它担保方式的,可采用此模式。2、从设备制造商角度介入因设备按揭以及融资租赁(特别是融资租赁)对设备制造商而言具有强劲的促销作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促销工具。目前,部分国内大型设备供应商已出资设立租赁公司,并与银行合作开展业务。此模式由制造商主导,其主要目的是促进其产品的销售,因而愿意承担一定的责任与义务,如对租赁设备的回购和对融资提供担保等。该模式设备融资产品风险方案8在大型设备制造业中具有典型意义,可积极介入。3、从设备出租人角度介入在设备租赁业务模式下,重点营销具有较大经营稳健、规模较大、管理完善、资信优良、符合监管要求的优质融资租赁公司。租赁公司拥有较大的客户资源和特殊的业务渠道,通过与租赁公司的合作,我行可间接进入一些优质的客户。第四部分风险特征及控制措施一、风险特征(一)设备购买方(或承租人)的运营风险、还款风险;设备融资第一还款来源是设备购买方(或承租人)依托租赁设备的经营收入。所以,我们在审查时,应重点审查设备购买方(或承租人)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租赁设备前后的还款能力变化;对特别重大的租赁项目,应重点考察租赁资产项目的可行性,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和收益情况,租赁计划和还款计划是否与之匹配等。对无追索权和对租赁物未设定回购或第三方担保的,审核标准从严;对无追索权租赁保理业务,原则上应选择承租人在我行能取得中长期授信额度或在我行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的公司客户或在我行能取得项目贷款的项目配套设备融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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