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编号:NO.1教学时间:第四周教学班级:11级测量1班课题:纪律·安全·法制教育授课类型:讲授+互动教学目的及要求:1、为了贯彻落实学校目标责任管理的要求,深化和加强学校学生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学校学生管理的水平和质量,加快学校创建平安校园建设速度。2、力争在主题教育实施的过程中使学生思想有改变,学生行为有新貌,校园文明有提升,校纪执行有力度,平安建设有成效。3、力争在主题教育实施的过程中使学生思想有改变,学生行为有新貌,校园文明有提升,校纪执行有力度,平安建设有成效。教学重点:1、将强化遵规守纪是确保学生自身安全的基础和前提这一思想传达到每个学生的头脑中。2、将学校基本校纪校规作为教育的重点予以高度重视,并强调校纪校规的严肃性,使得校纪校规内化成为每一个大学生的行为标准。教学难点:1、将学校的基本校纪校规是学生必须遵守的原则这一思想准确、生动、形象、有效的传递到每个学生的脑袋里并牢牢记住。2、让学生在认识到遵规守纪的必要性的基础上,明确自己在学校的任务和责任,做一名有担当的、合格的高校大学生。新知识导入: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使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化、秩序化,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同时也为了给广大同学创造一个良好的成才环境,培养大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施行了《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学生行为规范》、《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等一系列规定,这既是对我校学生行为的总体要求,又是学习、生活、行为的具体纪律规范,是我校学生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第一部分:《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合格大学生基本道德规范》一、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1.爱国守法“爱国”是每个中国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它要求所有公民都必须把热爱祖国作为自己的一个神圣的道德义务。维护国家的统一,保卫国家的利益,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奋斗,是每一个公民的光荣责任。“守法”规范其内涵就是学法、知法、用法,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我国社会是法治社会,每个公民必须具备很强的法治意识,有必备的法律知识,认真执行各项法令、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和服从法律,有明确的法制观念,这是现代社会文明教养的基本要求。2.明礼诚信“明礼”作为公民道德规范,从狭义上讲,“明礼”就是讲究起码的礼节、礼仪和礼貌,无论是公共场,还是在职业场所和个人家庭生活中,行为举止都得体、适宜;从广义上讲,“明礼”就是讲文明,特别是注重公共场合中言谈举止的文明,如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遵守交通规则、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大声喧哗等等。“诚信”即古人所说的“礼于外,诚于内”。它的基本内容是诚实、诚恳、信用,也就是忠诚老实,诚恳待人,以信用取信于人,对他人给予信任。3.团结友善团结友善作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其基本内容是指在追求共同理想目标上,人民通过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精神,形成全民族,全社会的凝聚力。友善是指友好,友谊,善良,与人为善等,体现为人们相互之间的亲和力和亲善关系。团结友善所包括的内容和范围相当宽泛。大到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整个世界,小到我们每个人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融于生活的各个方面。没有团结就没有和平与发展,没有友善就没有生活的烂漫。让团结和友善充盈人们的心田。4.勤俭自强勤俭的基本内容是勤劳、勤奋、勤快、俭朴、节俭;自强的基本内涵是自尊、自立、自励,生命不止,奋斗不息。一个具有正确人生观的人,必然是一个热爱劳动的人,勤奋学习的人,努力工作的人。俭朴的人在生活消费上量力而行、量入为出,不盲目攀比,不追赶时髦,不片面追求高消费,珍惜劳动果实,做到节俭而不吝惜,大方而不浪费。自强不息表现个体的顽强毅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风貌。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一种积极向上、坚忍不拔、勇于拼搏的精神。5.敬业奉献敬业的核心要求是严肃认真。一心一意,精益求精,尽职尽责。“敬业”基本内容是忠于职守、精益求精、德艺双馨、遵守职业道德。“奉献”,作为公民道德规范,其基本内容为克已奉公、服务社会,助人为乐、造福于人类。奉献社会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高境界,也是做人的最高境界。二、合格大学生基本道德规范1.友善友善即与人为善、宽以待人、礼让待人和中庸之道。所谓与人为善,就是以一颗善良的心待人处世;所谓宽以待人,就是待人要温和、宽厚,而不求全责备;所谓礼让待人,就是遇到个人利益要先人后已;所谓中庸之道,就是处理事情恰如其分,不偏激,不固执。之所以在大学生中提倡友善的处世原则,是因为近几年的大学生在待人处世方面攻击性强,错误地把竞争理解为攻击,因而略有小矛盾就攻击他人,处理事情偏激、固执已见、听不得他人的意见、不懂得为他人着想。2.礼貌所谓礼貌,就是指言语和行为谦虚恭敬。这种谦虚、恭敬的做法经过长期的演化发展形成了礼节。礼节礼貌是一个人在待人接物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态度。没有礼貌的人是不受人欢迎的。就一般情况而言,大学生的礼貌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着装礼貌和言谈礼貌。一般情况下,穿什么样的衣服当然可以根据个人喜好,但在共公场合或一些正式的场合,则要考虑到美观及礼貌的问题。总的说来,大学生的着装要求是庄重、美观、大方、实用,最起码的要求是在上课、开会、办公的地方不袒胸露臂,衣衫不整、肮脏。大学生言谈方面失礼的地方常表现为偏激、强词夺理、求全责备,有时候表现为得理不饶人。偏激就是言行极端化,爱走极端;强词夺理就是找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胡搅蛮缠;求全责备就是不顾实际情况地向他人提出高要求,以显示自己高明;得理不饶人就是不懂得对别人口下留情,逞一时的口舌之利。大学生中的许多矛盾就是由这种言谈上的失礼而造成的。对大学生言谈的基本礼貌要求是冷静、客观、顾全听话人的面子,上述四种失礼的情况是一定要避免的。3.公德公德,即人们在公共场所共同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准则。作为一个受过长时间教育的青年,大学生本应做得更好一些。但事实上仍然有较大差距。大学生在这一方面的不良表现主要有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损坏浪费公共财物、插队、高声喧哗等。4.诚信诚即实事求是的做人态度,这是做人的根本态度。但不少的年轻人认识不到这一点,认为老实人是窝囊、迂腐和固执,热衷于弄虚作假,巧言佞色,认为这是有能力,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大学生的这种情况也不少,主要表现为夸夸其谈、言行不一、考试作弊。信即重承诺,讲信用,一诺千金。大学生中不讲信用的现象也不少。主要表现为吹牛、逢场作戏、缺乏责任心。这些情况似乎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诚信做人的原则要求大学生实事求是地对待自己和他人,脚踏实地地搞好自己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投机取巧、夸夸其谈是与诚实做人的原则格格不入的。5.勤俭勤俭,即勤奋和节俭。这主要是针对大学生中追求享乐、花钱大手大脚的现象提出的。节俭,就是学会量入为出,不大手大脚地花钱,不浪费粮食和物品,爱护人们的劳动成果。而且,也要将其内化为一种基本信念,以节俭为荣,以浪费奢侈为耻。勤奋,就是要求大学生要抓住美好的青春时光,刻苦学习、努力学习,争取早日成才。而且,要将之内化为自己人生的基本信念,勤劳一生,勤快一生,不贪图安逸,不做懒人。勤俭做人,就是不贪图安逸,不贪图享乐,勤奋学习、胸怀远大!6.自强自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强是支持着中国人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一种精神,一种信念,一种境界。是流淌在中华民族文明血管中的生生不息的血液,是中国人民代代相传的传世之宝。自强首先要求自立,确立靠自己不靠别人的观念,与一味依附别人的奴化心理彻底决裂,与依赖别人恩赐的侥幸心理划开界限,把争取个人利益和幸福,放在自己努力的基础上。自强规范必然要求自勉,自己勉励自己,自己鼓舞自己,自己激励自己。也就是自己激发自己的积极性,自己作为自己的动力源,自己开动自己,自我发动。无论是自主还是自信,必然要落脚到行动上,落脚到积极奋发向上的人生态度上,落脚到充满希望、精神激昂的人生开拓中。自强规范要求自责。自责就是自我责备,勇于承担责任。在社会生活中,有成与败,有得与失,有荣与辱,有幸与不幸。自强规范要求把成败、得失、荣辱、幸不幸归因于己,不怨天,不尤人,从自身方面找原因。自强的人,必是勇于自责的人;勇于自责的人,才能做到自强。第二部分:学生在校期间十种学校严令禁止的行为及处罚方式。一、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三条:(一)无意损坏公私财物,导致较大经济损失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公共设施的,除责令其赔偿损失和处以罚款外,视情节后果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三)污损墙壁、课桌、图书等公共设施、用具(品)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有意损坏门、窗及其他公私财物,擅自移动或损坏消防、通讯和宣传设施者,除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外,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二、打架斗殴、持械伤人的行为《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四条:打架、斗殴者,除赔偿医药费等外,按以下规定处理:(一)策划者:策划他人打架或聚众闹事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打架者:凡动手打人者,未伤他人者,给予记过处分;致使他人轻伤者,除赔偿伤者医疗费外,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致使他人重伤者,除赔偿伤者医疗费外,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打架双方先动手者从重处分;(三)参与打架者:参与打架或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致使事态扩大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四)结伙打架、斗殴者:(1)纠集他人打人或打架者,指使、纠集校外人员入校打人或打架斗殴者,视情节给予开除学籍处分;(2)被纠集为他人打人或打架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3)虽未动手打人,但参与助威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4)打架事件处理处理后有打击报复行为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学籍。(五)伪证者:目击或知情者,故意为他人打架作伪证,给调查处理造成困难者,视情节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打架并作伪证者加重处分;(六)凡持械、持刀、持枪危害他人者,或在打架、斗殴过程中使用刀具、器械等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七)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造成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赔偿伤者相应医疗费;造成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赔偿伤者相应医疗费;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赔偿伤者相应医疗费;(八)参与打架两次以上(含两次)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九)污辱、威胁教职工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殴打教职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十)凡打人致伤而不按期缴纳有关赔偿者,给予加重一级处分,后果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扰乱校园秩序、妨碍管理的行为《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五条:(四)在教学区或学生宿舍区起哄、砸酒瓶等,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六)在教师、管理人员、学生干部行使管理职能或执行公务过程中抵制、拒绝接受管理,妨碍管理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四、校内外酗酒、酗酒闹事的行为《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六条:(一)酗酒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聚众酗酒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二)酗酒闹事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三)因酗酒发生伤害他人事件者,除承担相应的医疗费外,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赌博行为《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凡在校内外以各种方式聚众和参与赌博、变相赌博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为首者从重处分;为赌博提供条件者,按参与赌博论处;打麻将者,没收麻将,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第三次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六、夜不归宿、晚归行为《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夜不归宿者,累计2次给予警告处分;5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7次给予记过处分;9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10次以上(含10次)给予开除学籍处理。晚归3次警告处分;6次严重警告;8次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