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第九章德育(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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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德育第一节德育概述德育是什么?由于人们对德育的认识和理解不同,而带来不同的德育实践。如果对德育概念含混不清,就会在德育实践上造成混乱。正是基于这种原因,有必要对德育的内涵、本质、功能、目标、内容等进行表述。一、德育的内涵与本质(一)德育的内涵德育是一个颇有争议的概念,我国与西方国家有不同的理解;即便在我国理论界也有不同的看法。我们依据其共性的认识,对德育的内涵进行阐释。德育,即培养学生品德的教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德育专指道德教育,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德育均指道德教育。广义的德育是相对于智育、体育、美育来说的,它包括了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五个方面。近年来,又有人提出了“大德育”的概念,把生态道德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等也都纳入了德育的范畴,使德育成为一个越来越宽泛的概念。对德育内涵的理解,我们倾向于从两个层面上去把握。一是政策层面,依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文件规定来界定德育的内涵;二是德育论层面,依据德育的本质属性来界定德育的内涵。这样,才能更好地指导学校的德育实践,有利于抓深抓实德育的核心或基础。1.德育的实质是育德。德育的“德”是指品德。品德的社会内容是社会的思想道德、社会规范。因此德育即思想道德教育。德育是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的总称。可见德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和受教育者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将社会思想政治准则和道德规范转化为受教育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的活动,是促进个体的德性社会化的活动。德育的目的在于育德,这是德育区别于智育、体育、美育的主要标志。推动个体品德社会化活动的主要矛盾是教育者提出的德育要求同受教育者已有品德水平之间的矛盾。正是这一矛盾的不断产生和解决,推动教育者不断将一定社会的思想道德规范转化为受教育者个体的品德。因此教育者将社会思想道德规范转化为受教育个体品德的活动,即培养人的品德的活动,就是德育的本质特征。德育的实质就是育德,培养人的品德。如果失去培养人的品德这一本质属性,就不能称它为德育。2.德育是教育者施教传道和受教育者受教修养的统一活动。教育者、受教育者、德育影响或手段(主要是德育内容)三者是德育的基本构成要素。德育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凭借德育方法传递和掌握德育内容的活动,即凭借德育方法进行施教传道和受教修养的活动。教育者的施教传道活动是指教育者实施教育,传授社会思想道德规范的活动。受教育者的受教修养活动是指受教育者接受教育者的思想道德教育,进行自我品德修养,发展自己品德的活动。在德育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地位、作用和活动是有本质区别,不能相互代替。教育者的施教传道活动制约主导着教育者的受教修养活动,受教育者的受教修养活动是德育活动的主体活动。但是二者又是相互联系的。教育者施教传道和受教育者受教修养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如果离开其中任何一方,德育就不存在。比如学校德育,如果离开教师向学生进行品德教育,或离开学生接受教师进行的品德教育和自我品德教育,那还谈得上什么德育呢?如果二者都有,但互不联系,未形成施教传道和受教修养的统一活动,也不能称其为德育。因为教师的施教传道活动未作用于学生的品德,不可能产生任何德育效果。如果学生未同教师的施教传道活动相联系,未接受品德教育,那也不是德育过程中的受教修养活动,而是没有教师指导的学生的一种“自发活动”。可见,我们指的德育一定是教育者施教传道和受教育者受教修养的统一活动。德育是一定包括这两方面的活动,而且这两方面的活动密切相联系。(二)德育的本质德育是品德建构。品德作为个体的稳定心理特征,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通过学习建构的。通过德育,个体形成品德,完成社会化,实现对社会的积极适应。1.品德概念品德是个体社会行为的内在调节机制,是思想品质与道德品质的总称,是合乎社会规范要求的稳定的心理特性,又称为品性或德性。首先,品德是—种个体心理特性,不同于个体的生理特性,它是在后天的生活中通过学习以及经验的获得而产生的一种经验性实在。其次,品德的心理特性是合乎社会规范要求的心理特性,是对个体社会行为的价值取向进行调节的内在机制。如关爱、同情、善良等都是符合社会价值的亲社会行为。第三,品德表现在个体的社会行为之中。所谓社会行为,是相对于个人行为来说的,是对社会及他人有影响的行为,集中表现为对人、对事、对己三方面,实质上是人际交往行为。2.品德结构元素论品的心理结构是指道德品质的心理成分及相互关系。由于品的心理结构的复杂性,有关品德心理结构的研究还存在着各种不同的观点,至今没有统一的认识。归纳起来,大致有一元说、二元说、三元说、四元说、五元说与六元说。一元说认为品德仅由道德认识构成,道德上的无知就是无德;二元说认为品德由道德认识与道德行为,即“知与行”二要素构成;三元说认为品德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行为,即“知、情、意”三要素构成;四元说则认为品德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即“知、情、意、行”四要素构成;五元说认为品德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信念、道德意志、道德行为,即“知、情、信、意、行”五要素构成;六元说认为品德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动机、道德意志、道德行为、道德自我评价,即“知、情、动、意、行、评”六要素构成。在这些观点中,在我国影响最大的是品德四元说。《心理学大词典》就将品德的基本心理结构划分为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方式四种成分。道德认识是指对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及其社会意义的认识,它涉及道德概念及道德观的形成、道德信念的产生、道德评价和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等。道德情感是伴随道德认识出现的一种内心体验,它表明了个体对客观事物的态度倾向。道德认识与道德情感相结合,构成道德动机,成为推动个体产生道德行为的内部动力。道德意志是在自觉执行道德义务的过程中,克服所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时所表现出来的意志品质。它是个体克服困难,自觉调控行为履行道德规范,以实现一定的道德目的的活动。动机斗争是道德意志过程的核心。道德行为是个体在一定的道德意识支配下所采取的有道德意义的行动。它是实现道德动机的手段,也是一个人道德品质的重要标志。道德行为主要包括道德行为方式和道德行为习惯。品德结构中的上述知、情、意、行四种心理成分是彼此联系互相促进的。其中道德认识是基础,是道德情感和道德意识产生的依据,并对道德行为具有定向调节作用,道德情感与道德意志是构成道德动机和道德信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德认识向道德行为过渡的中间环节;道德行为是品德的最重要标志,道德行为既是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的外在具体表现,又可以通过道德行为巩固、发展道德认识,加深、丰富道德情感,促进道德意志的锻炼。可见,知、情、意、行四种成分在品德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时各不相同的。各种成分在彼此联系中不断发展和变化,使得个体的品德结构由表层向深层,由不稳定状态向稳定状态逐渐发展和过渡。3.品德及其系统构建品德作为个体精神生活的灵魂,是人的主体性的核心,应从人性的本质出发去研究品德结构的实质。品德结构包含动机、行为两个部分,前者体现的是个体规范行为的需要,即个体从内心倾向于遵从社会规范还是背离社会规范,它是个体用于社会行为取向选择的机制;后者体现的是对规范的行为执行情况,即与需要相符合的行为方式。品德的这种结构与机能,实际上也体现了个体对待事物的态度与方式。品德作为一种个体社会行为的内在调节机制,是合乎社会规范要求的德行(即规范行为)产生的内因。德行与德性互为表里关系。品德结构是一种比认知结构或技能结构更为复杂的整合型结构。由动机系统完成需要驱动、价值取向抉择,由认知系统与行为系统完成行为定向与行为操作。其中价值取向的抉择是核心,这是由情感经验的不断积累所形成的动机与需要结构所决定的。二、德育的功能德育功能是对德育作用的认识,是德育理论的核心问题之一,树立正确的德育功能观,对确定科学合理的德育目标、组织德育活动、进行德育评价都有重要意义。(一)社会功能德育的社会功能是指通过道德教育,使人们学习并遵守社会规范,保证社会的正常秩序,实现社会的稳定发展。社会作为人类生活的共同体,是由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的各种人类群体组成。人类个体除了有各种物质需要外,还有多种精神需求,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就是一个需要趋动体,社会的发展正是社会需要趋动的结果。有需要和欲望就应当有节律,才能避免纷争,保证个体与群体间的和睦相处,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一个体的需要,这便是规范。通过规范,建立人与人之间的秩序。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需要道德,这是任何社会阶段都必须遵循的带有普遍性的条件,不论是文明社会还是野蛮社会,都有某些维持社会秩序的规则,愈文明的社会愈有合理的规则,人们愈是自觉和自愿地去维护和遵守这些规则。社会规范指一切做人处事应遵守的规则,包括道德规范及法制在内。法制是维持社会秩序的主要力量之一。任何社会如果不想陷入充满残暴战乱的自然状态,就必须要有法制。但单靠法制仍不足以有效地维持社会秩序,因为执法者本身若是腐化的,法制即使再完美也不能真的保障人民的生命、自由与财富。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句话指出了道德教育的特殊功能不只在能防恶于未形成之前,而且能使人积极向善。总之,社会是通过各种规范得以控制的有序体,道德规范是社会控制之基础。有了道德规范,就有了满足个体物质与精神需要的标准,因此,对于一个社会的存在、稳定和发展而言,道德规范是不可或缺的。德育的社会功能,就是通过个体的道德学习,将道德规范转化为品德结构,并通过遵守道德规范,实现社会的稳定。(二)个体功能德育的个体功能是指通过道德教育,使个体具备道德辨别能力,提高道德修养,获得和谐发展。何谓人?先秦时期的思想家认为人是宇宙之精华,天地之灵秀,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就在于“道义”。所以孔子说:“不学礼,无以立。”礼是成人的过程,个体只有通过道德学习才能成其为人。孔子是中国古代最早对人下定义的思想家,他提出了著名的“仁者,人也”的命题,明确以道德属性规定人的本性。荀子也认为人具有动物所没有的本质属性即仁义,仁义表现为一定的“礼”,而“礼”就是规范人们社会交往的行为准则,用来协调与他人的关系,形成—个社会群体,彼此和谐地生活,相互友爱,相互协调。孟子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将道义作为人生的第一要义,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守。“非其义也,非其道也,禄之以天下,弗顾也。系马千驷,弗视也。”将人之道德要素作为衡量人的价值与尊严的内在根据。可见,中国古代十分重视德育,将道德教育置于一切教育的首位,是培养真正的人的教育。著名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在应《纽约时报》教育编辑之约发表的教育声明中指出:“用专业知识教育人是不够的。通过专业教育,他可以成为一种有用的机器,但是不能成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要使学生对价值有所理解并产生强烈的情感,那是最基本的。他必须获得对美和道德上的鲜明的辨别力。否则,他(连同他的专业知识)就更像一只受过很好训练的狗,而不像一个和谐发展的人。”我国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道德是做人的根本一环,纵然你有一些学问和本领,也无甚用处。否则,没有道德的人,学问和本领愈大,就能为非作恶愈大。”当代德育改革以关注儿童的生命成长为价值取向,德育不仅是成人之需要,也是幸福人生之条件。人要获得自由和幸福,就必须掌握社会通行的准则,具有和谐共处的生活智慧,这也就是德育的个体功能之所在。学校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系统地传授人类文明成果,加速个体社会化进程的活动。它是社会经验传承的主渠道,也是社会得以延续、发展的基础,这种传承的社会经验就包含了道德文明的优秀成果。因此,德育功能主要是依靠学校来得以实现的。学校作为社会发展的摇篮,是可以通过精心设计符合儿童道德生命成长的活动形态,为学生营造道德发展的健康土壤。三、德育目标德育目标是教育目标在人的思想品德方面的总体规格要求,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要求,反映了德育工作者希望学生在思想道德上达到的水平,也是受教育者的努力方向。可以说,德育目标决定了德育工作的方向。(一)制定德育目标的依据与原则德育目标的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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