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第一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选择过程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建设社会主义应当实行什么样的经济体制,这是党执政后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以及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展开,我国逐步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选择这样的经济体制,有当时的主客观条件。从客观条件看,我国的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国民经济实力十分薄弱,现代工业很少。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工业化建设,建立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有利于迅速、有效地集中全国的经济力量,为大规模经济建设创造各种条件。苏联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对我国经济体制的选择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同时,在经济结构简单、科技水平不高、社会利益关系相对单纯的情况下,计划经济体制也能够比较顺利地运行。这也是中国选择计划经济的客观条件。从主观条件来说,当时在理论上普遍把计划经济看作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重要特征。在这样的背景下,在我国建立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自然成为合乎逻辑的选择。20世纪50年代,计划经济体制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整个国民经济实力非常弱小的条件下,我国能够集中主要力量开展以156个重大项目为中心的工业建设,比较迅速地建立起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这些成就的取得是与这一体制所发挥的作用分不开的。但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它的主要弊端是:政企职责不分,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权力过于集中,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这就造成了企业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局面,严2重压抑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本来应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活力。针对经济建设中出现的这些问题,毛泽东等党中央领导对如何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体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等著作中,开始对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进行反思,提出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认为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不能只顾一头,必须兼顾三个方面。他指出,把什么东西统统都集中在中央或省市,不给工厂一点权力,一点机动的余地,一点利益,恐怕不妥。提出各个生产单位都要有一个与统一性相联系的独立性,才会发展得更加活泼。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陈云在党的八大上就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构想,即在所有制结构、经济运行和市场结构三个方面,允许保留一部分个体经营、一部分产品自由生产、一定范围的自由市场,以此来弥补所有制过分单一、忽视市场机制的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的不足。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毛泽东在纠正“大跃进”中的错误时,针对有人提出要消灭商业、货币的错误观点,指出:我国是一个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很需要有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阶段,必须有计划地大力发展商品生产。他认为商品生产的命运,最终和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有密切关系,因此,即使实现了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如果产品还不很丰富,某些范围内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仍然有可能存在。针对“一平二调”的共产风,他提出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建设社会主义。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党的领导人这些创造性的思想观点,为后来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但是,由于在思想上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分别看作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不同社会制度的基本特征,当时提出的改革措施至多只是加强一些市场调节的力度和作用,不可能突破计划经济体制总的框架。此后由于“左”的思想的发展,这种探索没有也不可能继续得到前进和发展。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理论的创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终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选择的目标模式。3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主要方面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改革,在实践上为发展商品经济、遵循价值规律、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提供了许多新鲜经验。实践的发展要求在理论上实现创新,以更好地推进改革深入发展。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在思考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效地发展生产力时,就已经提出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他多次指出,我们原来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不是完全清醒的。过去我们一直搞计划经济,但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把经济搞得太死,企业缺乏应有的活力,实践证明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邓小平在总结我国的历史经验时指出,我们有些经济制度,特别是企业的管理、企业的组织这些方面,受苏联的影响比较大。这些方面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的经营方法、管理方法、发展科学的方法,我们应当学习。他认为,学习资本主义的某些好东西,不等于实行资本主义。从开始思考这个问题时,邓小平就没有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是反映社会制度的范畴,而只是作为组织经济活动的手段。1979年,他就提出,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肯定是不正确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应当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才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不搞市场经济,连世界上的信息都不知道,是自甘落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伴随社会主义改革实践的发展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开始是突破完全排除市场调节的大一统的计划经济观念。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这个提法得到了党的十二大的肯定。虽然这一提法仍然坚持计划经济总体框架不变,但它允许市场调节存在和发挥作用,这为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开辟了道路。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4决定》首次提出“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概念,明确肯定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虽然它同时还强调,就总体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但不再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这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这种突破的基础是社会主义改革的实践。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没有前几年的实践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写出来,也很不容易通过,会被看作“异端”。邓小平高度评价了这一理论突破,认为它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经济作出了新的解释,说出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没有说过的新话,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随着社会主义改革实践的进一步发展,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后来,又提出“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从这些提法的演变可以看出,改革的实践是在不断提升市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在实践中越来越依靠市场来配置资源。1987年邓小平再次强调,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利,就可以利用。20世纪80年代后期,经济活动中市场调节的比重已超过了计划调节。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一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另一方面也出现了许多的矛盾和困难,国际上发生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重大变化。如何把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使之得到更快的发展,理论上需要有新突破。在这样的背景下,邓小平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总结实践新经验、借鉴当代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于1992年视察南方谈话中明确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一精辟论述,从理论上破除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制度属性的陈旧观念,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为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根据邓小平的这一思想,1992年6月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讲话中第一次提出了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建立新经济体制的建议,得到了邓小平的赞同。党的十四大明确5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使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上实现了又一次重大突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具有丰富的内涵。一是突破了过去公认的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代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经济制度本质属性的观念,认为它们都是经济手段。二是计划和市场作为调节经济的两种手段,它们对经济活动的调节各有自己的优势和长处,在社会化大生产和存在着复杂经济关系的条件下,市场经济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更强的适应性、更显著的优势和较高的效率。但两者都有自身的不足和缺陷,如计划经济不能有效解决效率和激励问题,市场经济的自发性、盲目性会引发恶性竞争、短期行为、道德缺失等。三是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本身不具有制度属性,但是,它与社会主义相结合而形成的经济体制则必须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特征。把发展市场经济与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可以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对发展生产力的作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经过20世纪90年代的不断深化改革和建设,20世纪末,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此基础上,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根据实践发展的要求,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这一结合而形成的市场经济体制,一方面它必然体现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另一方面,它又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就其都是市场经济而言,两者具有共性:从资源配置方式看,都是以市场为基础性配置手段;从微观层面看,企业都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从经济活动看,市场经济规律起着支配作用;从6宏观层面看,政府的宏观调控主要是通过经济手段来实现的;从经济运行看,法治起着基本的保障作用。这些共性是市场经济具有的一般特征和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应该按照这些特征和要求来进行建设。正因为市场经济是具有共性的,所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一切有益的做法和经验都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吸收的。作为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二是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人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注重社会公平,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三是在宏观调控上,以实现最广大劳动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社会主义国家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使社会主义的优势与市场经济的优势都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具有上述特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而言,都是前所未有的。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不仅对中国,而且对世界都将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伟大创新。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结合,就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坚持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离开了这些特征就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则不具有这样的特征。坚持走社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