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江西省乡镇卫生院疾病控制规范化管理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通过考核,规范乡镇卫生院疾病控制工作,实现全省新一轮卫生服务建设工程(2011-2013年)目标,实现以市为单位,辖区2011年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设置率达到60%以上,2012年辖区实现疾病控制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合格的乡镇卫生院比例达到80%以上,2013年达到100%.二、考核对象全省乡镇卫生院。三、考核内容乡镇卫生院院组织管理、业务培训、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监测、疫情处置、艾滋病、结核病管理、慢病防制管理等九个方面的工作过程和工作质量。四、考核方式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考评组,采取查阅材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现场测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开展考核工作。五、考核程序每年考核一次,由县级卫生局行政部门组织,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抽查复核。考核工作分为自评、认定二个阶段:21、自评阶段:各乡镇卫生院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写出自评报告,按要求报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批。2、认定阶段: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其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情况进行考评。3、考核合格单位,由县卫生行政部门授予“XX年度疾病控制规范化管理合格单位”铭牌,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作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评价依据之一。六、评判方法及说明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分值大于等于85分,为合格;小于85分,为不合格。3江西省乡镇卫生院疾病控制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项目考核标准考核方法分值得分1、组织管理(23分)1、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组织体系,成立疾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兼任组长。查文件资料12、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霍乱防控、结核病防治及上级有特殊要求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查文件资料13、成立公共卫生管理科或在有关职能科室增挂公共卫生管理科铭牌,承担相应工作职责。配备专职人员3-5人,至少1人为公共卫生医师。查文件资料64、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岗位应占总岗位的20-40%,其中中心卫生院和独立设置防保站可上浮5-10%。查文件资料35、应配备电脑、打印机、网络、电话、资料档案柜等必备办公设备和办公场所。查设备46、建立健全以下各项规章制度: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和管理、肠道门诊工作制度及隔离消毒制度、医院感染监测制度、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死亡信息报告管理制度、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急性职业病管理、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传染病暴发事件和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与流程等。查制度27、制定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应急预案应急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医院感染事件应急预案、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等。查预案28、每年召开疾控相关工作专题办公会不少于2次,研究解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记录19、建立健全与属地疾控机构的工作联动机制。查机制110、每年需制定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有工作总结,并将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科室目标任务考核。建立自查自纠和奖惩机制,并每月定期开展相关检查工作(综合性检查全年至少1次)。查资料22、业务培训(4分)1、每年开展疫情报告和管理、医院感染、传染病预检分诊、性病艾滋病知识等疾病控制相关知识培训。新聘人员参加由辖区内卫生局组织的岗前培训。查资料22、积极参加当地疾控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并接受业务指导。查资料24项目考核标准考核方法分值得分3、健康教育(8分)1、按规定开展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结核病、计划免疫、控烟、肝炎、狂犬病等重大传染病卫生宣传活动。活动次数不少于6次。查资料22、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向辖区居民提供不少于12种健康教育资料。查资料33、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按照统一标准制式设置健康宣传栏并及时更新宣传栏内容。宣传专栏里有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知识;开展重点人群(农民工、流动人口)宣传教育。现场查看及查资料14、开展公共健康咨询活动和举办健康知识讲座:针对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主题开展健康宣传和咨询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每年均不少于6次。查记录24、预防接种(15分)1、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工作要求,为辖区内儿童定期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规定,科学、规范地实施预防接种,避免预防接种事故的发生,安全注射率达100%。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时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甲肝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疫苗。免费接种率达100%、每种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查资料22、为辖区所有0-6岁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建立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档案,为漏证儿童补建预防接种证。每月主动搜索辖区内新出生儿童和流动儿童,及时补建卡、建证。建卡率、建证率98%以上。查资料23、为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疫苗接种,完成当年下达的应急、群体性接种工作任务。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查资料24、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登记,及进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并录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系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率100%。查资料15、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者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查资料16、及时处置一般异常反应,并协助上级开展调查工作。查物质17、接种门诊达到江西省预防接种单位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建设要求。查看建设情况28、开展狂犬病暴露后处理的医疗机构应设立符合要求的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按规定开展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和疫苗接种。查看门诊设置和门诊处置登记15项目考核标准考核方法分值得分4、预防接种(15分)9、加强免疫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配置免疫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专用电脑、存折式打印机,连通互联网,定期备份接种信息数据,能对电脑进行简单维护,安装杀毒软件。查系统使用情况35、传染病监测(15分)1、具备网络直报条件,并进行网络直报。查设备32、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疫点消杀处理等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查资料23、按规定时限进行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的报告。查资料24、必须使用符合要求、规范的门诊日志、实验室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登记簿,内容填写规范。门诊日志登记数与挂号数符合率要求85%以上。查资料25、每日对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核实、修订。传染病网络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分别达95%以上。由当地疾控中心提供26、传染病报告卡(纸质卡片)及传染病登记本(或项目齐全的电子病历)登记本齐全,必须保存3年,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报告的传染病报告卡必须进行登记备案。查资料27、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的目标考核内容。单位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院内自查工作,发现漏报病例及时补报。漏报率不大于0.5%。查网络数据18、定期开展传染病疫情分析工作,并将分析结果及时反馈给院领导、有关部门,要求每半年一次分析。查资料16、疫情处置(10分)1、病例转诊。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查转诊记录资料42、消毒处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上级要求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疫点及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按规定需要进行消毒的传染病疫点消杀覆盖率100%、处理合格率90%以上。查记录43、病例随访。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重点管理传染病居家病例的随访工作。查记录14、密切接触者管理。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查找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要求协助做好管理工作。查记录16项目考核标准考核方法分值得分7、结核病艾滋病管理(15分)1、乡镇卫生院负责转诊辖区内结核病人到结防机构,要求建立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转诊率在95%以上。查转诊登记本32、负责本辖区内结核病人的管理工作,对每例涂阳肺结核病人患者全程督导至少访视4次,其中强化期2次;同时对村卫生室和村医进行督导。全程督导至少访视4次,其中强化期2次。查访视记录43、为主动咨询检测人群提供咨询检测或转介服务;为辖区内孕产妇和婚前人群提供主动梅毒/艾滋病咨询检测。查资料24、对辖区内报告的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每季度随访一次;按要求每半年抽血送检CD4一次。未治疗感染者/病人干预比例达85%。查资料15、对辖区内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的非住院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规范管理,每天至少督导服药1次,每月随访1次;按要求每季度抽血送检CD4一次,每年抽血送检病毒载量一次。在治抗病毒治疗病人CD4检测比例70%,病毒载量检测比例70%。查资料16、建立艾滋病检测点。查资质48、慢病管理(死因监测)(10分)1、承担35岁以上患者首诊测量血压工作。查资料22、承担明确诊断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建档、定期干预指导和随访管理。查资料23、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查资料24、成立死因报告管理组织,对所有死亡病例,规范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并及时进行网络报告,查到漏报的必须及时补报。死因报告率达100%;及时率达95%。查网络数据报告率2分,及时率2分指标评判:每个考核指标达到考核标准即得分,未达到即全扣该指标分值。7以上工作要求的参考依据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二、行政法规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5年)4、《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5、《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6、《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4年)三、部门规章1、《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1994年)2、《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医发[2008]27号)3、《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2005年)4、《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卫人疾控发[2006]92号)5、《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2004年)6、《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就诊规定》(卫办医发[2004]220号)7、《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卫办疾控发[2004]93号)8、《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年)9、《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卫医发[2001]2号)10、《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卫医政发[2009]73号)11、《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1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年)13、《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14、《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应付规定》(环发[2003]188号)1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3年)16、卫生部关于修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卫疾控发[2006]332号)17、《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办应急发[2005]288号)18、《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06年)19、《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2006年)20、《卫生部关于印发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管理意见的通知》(卫疾控发[1999]第164号)21、《全国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方案(2004-2008年)》(国艾办发[2004]4号)22、《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卫医发[2004]106号)23、《艾滋病及常风机会性感染免、减费药物治疗管理办法(试行)》(卫疾控发[2004]107号)24、《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卫医发[2004]108号)825、《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艾滋病抗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