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DDC桩介绍DDC桩(孔内深层强夯技术)是北京瑞力通地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专有及专利技术,该技术已在数百项工程中得到应用,均满足设计要求。DDC桩经北京市建委鉴定为“技术水平属国内外首创”,国家建设部为DDC桩技术编制规程并鉴定DDC桩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DDC桩技术在2001年、2005年、2008年和2011年先后被国家建设部列为全国重点推广技术。2003年11月DDC桩技术在比利时举行的第52届世界发明博览会上获得国际最高奖--金奖,这是我国地基处理技术到目前为止在国际上获得的唯一金奖。DDC桩是综合了重锤夯实、强力夯实、碎石桩、灰土桩、双灰桩、钻孔灌注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等地基处理技术的基础上,吸收其长处,抛弃其缺陷,集高动能、高压强、强挤密各效应于一体,完成对地基土的处理。DDC桩是通过对孔内填料自下而上分层进行高动能、超压强、强挤密的孔内深层强夯作业,使孔内的填料沿竖向深层压密固结的同时对桩周土进行横向的强力挤密加固,针对不同的土质,DDC桩使用不用的桩体材料,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使桩体获得串珠状、扩大头和托盘状,有利于桩与桩间土的紧密咬合,增大相互之间的摩阻力,地基处理整体刚度均匀,承载力可提高2-9倍。对于回填土等软弱地基,DDC桩能够使用专用设备对孔内所填的材料进行冲、砸、压、劈的特种作业,使填料沿竖向深层压密的同时对桩间土进行横向强力挤密,桩体随土质松散变化呈串珠状,有利于桩与桩间土的紧密咬合,增大了侧壁摩阻力,有效加固了桩间土。DDC桩已做过的工程实例复合地基承载力已达到800kPa;而且地基变形模量高,沉降变形小,不受地下水影响,地基处理深度可达几十米。二、DDC桩的特点:1、适用范围广泛,可用于各类地基处理;在地基处理工程中,孔内深层强夯技术和其他技术相比,能适用于各种复杂地层的地基加固处理,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如用于大厚度的黄土、杂填土、液化土地基,各类软弱土、湿陷性土以及具有酸、碱、盐腐蚀的地基,具有硬夹层的不均匀地基、石料及废料回填垃圾地基以及地下人防工事等各种复杂建筑场地的处理。通过钻孔、强力冲孔等手段成孔,只要能形成桩孔的地基,不论孔内有无地下水均可采用本法加固处理。总之,采用孔内深层强夯技术,既可消除地基土的湿陷性、液化性,也兼有承载桩的特征以及刚度均匀的复合地基的特征。不仅承载力高,而且压缩变形小。2、用料标准低,就地取材;该技术最大特点之一,就是能就地取材。凡是无机固体材料如土、砂、石、碎砖瓦、混凝土块、工业废料及其混合物等均可使用。而且用料不需严格加工,凡能填入孔内的无机固体材料均可使用。用料不需长途运输。3、具有高动能、高压强和强挤密效应;该技术的重要特征就是由于孔内夯击的桩锤一般为100kN——180kN,根据需要可更大。在不断冲、砸动力作用下,使孔内填料不断受到高动能、高压强和劈裂挤密。夯击能E可达2000kN·m/㎡——3000kN·m/㎡或更高,它是一般强夯击能的5——8倍,根据工程设计需要还可进行调高或降低。4、地基承载力提高显著;由于采用孔内深层强夯,具有高动能、高压强、高冲击能量,处理地基承载力提高的效果显著。碴土桩fk=1000kPa——1800kPa,复合地基fspk=200kPa——800kPa,为原天然地基的3倍——9倍。孔内灌注混凝土强夯单桩承载力可比一般钻孔灌注桩的承载力提高2倍左右。5、地基加固处理深度大;一般处理深度为20m——30m,最深时可达50m以上。而且上下均匀。持力层范围内的地基土层都可以加固,深层的软弱下卧层也可加固,可显著地改善土性。6、成桩直径大,挤密加固范围大,桩呈串珠状;在高动能冲击挤压下,桩径一般可达500mm——2500mm左右,在松软土层中,具有更大的侧向挤密效应。在分层土中,桩体呈串珠状,桩间土呈“咬合”和“抱紧”的强挤密现象。采用粗粒料作加固材料时,桩体也是地基排水通道,有利于饱和土地基的排水固结。同时可将加固区范围内的土中水排挤到加固区以外的土体中去。改善地基土性,加固影响范围大。7、复合地基压缩模量高,沉降变形小,承载性状好;桩与桩间土具有良好的共同工作特性。桩体材料在受到高压强的强力冲击挤压下,桩间土受到明显的侧向挤压密实,从而使处理后的复合地基上下均匀,左右“抱紧”,密实“咬合”,压缩模量显著提高,承载性状明显改善,地基压缩变形量大为降低。E0值可达30MPa——40MPa以上。8、社会经济效益好。由于该技术具有高动能、高压强,在孔内深层强夯的特征,故振动小,噪音低,消除碴土污染,可广泛地应用于城市建设中地基的处理工程。能净化人类生存环境,将垃圾、碴土“变废为宝”,大量消耗废料。在近几年承担的近百项地基处理工程中,先后将一百多万吨垃圾用于地基处理,同时又减少了振动、噪音、无机固体材料对人类社会的污染。可大量节约钢材、水泥,降低工程造价,减少开挖地基和用于地基处理的加固料往返运输费及运输过程对环境的污染等。三、DDC桩在湿陷性黄土地基中的应用山西阳煤集团80万吨氧化铝厂铝矿卸料及堆场等子项大厚度杂填土地基处理工程宝鸡第二发电厂四座冷却水塔及附属工程Ⅲ~Ⅳ级自重湿陷DDC地基处理工程一、工程概况及地质条件:宝鸡第二发电厂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石头坡,是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总投资60亿元,由四台30万KW气轮发电机组组成的国家大型发电厂。该电厂建于千河左岸属Ⅳ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上,湿陷厚度约30m,属大厚度湿陷性黄土。由于冷却水塔地基要求较严,该自重湿陷性黄土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需对冷却水塔下约30m内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进行处理。设计院和建设单位经过对多种地基处理方案在技术、质量、工期和造价等方面比较后,决定采用孔内深层强夯法(DDC)技术对该地基进行处理。成桩数量:四座冷却水塔及附属建筑四万多根。二、地基处理的目的和要求:1、Ⅳ级自重湿陷性全部消除;2、处理后地基承载力fk≥250kPa。三、地基处理方法:1、采用孔内深层强夯法(DDC)灰土桩;2、成孔直径φ400mm,平均成桩直径φ600mm,桩深约30m;3、桩体填料为灰土(白灰+施工现场废弃土)。四、处理效果:经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国家级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结论为:Ⅳ级自重湿陷性全部消除,复合地基承载力fk≥700kPa,满足设计要求。五、结论:专家们认为;宝鸡第二发电厂的Ⅳ级自重湿陷性地基,在我国西部大面积湿陷性黄土地基中极具有代表性,如此厚(约30m)自重湿陷性黄土全部消除湿陷,在质量、技术、工期及造价上是其它地基处理技术无法比拟的。西安第四军医大学住宅楼Ⅱ~Ⅲ级自重湿陷性DDC地基处理工程一、工程概况及地质条件:第四军医大学退休师团级干部住宅楼,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东郊王家坟第四军医大学干休所院内,所建住宅楼为地上18层,地下一层组成。该场地压缩层范围内地基土主要由马兰黄土和离石黄土组成,湿陷等级自重Ⅱ-Ⅲ级,湿陷性土层底面深度约为基坑底面下8.5m-9.5m,该自重湿陷性黄土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需对该地基进行处理。经设计和建设单位对几种地基处理方案的比较,决定采用孔内深层强夯法(DDC)灰土桩对该地基进行处理。成桩数量2503根。二、地基处理的目的和要求:1、Ⅱ-Ⅲ级自重湿陷全部消除;2、处理后复合地基承载力:fk≥400kPa。三、地基处理方法:1、采用孔内深层强夯法(DDC)灰土桩;2、成孔直径φ400mm,平均成桩直径φ600mm,桩深16m;3、桩体材料为灰土(白灰+施工现场废弃土)。四、处理效果:经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国家级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结论为:1、Ⅱ-Ⅲ级自重湿陷性已全部消除;2、复合地基承载力fk≥450kPa,满足设计要求的400kPa。四、总结通过该工程证明,使用SDDC技术处理地基,其复合地基不但承载力高,整体高度均匀,且与其它方法处理的复合地基相比较,此工法还有处理范围广、造价较低、质量可靠、适应性强、变形模量高等优越特点,是一项具有技术效果、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显著成效的过硬技术。尤其是消除无机固体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其深远意义,更是其它地基处理技术所无法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