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委托编号:BJD2010068-B3J156015招标编号:0612-1041V1190226项目名称:激光共聚焦显微镜配件及多参数生物反馈仪等设备委托单位: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2010年8月1目录Ⅰ.投标邀请Ⅱ.投标须知Ⅲ.用户需求Ⅳ.采购合同(样本)Ⅴ.合同特殊条款Ⅵ.评标办法Ⅶ.附件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技术规格对比表5.商务条款对比表6.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9.资格文件10.售后服务承诺11.中标费承诺书格式1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3.拟派驻本项目机构管理人员一览表14.提交的其他文件一览表15.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2第Ⅰ部分投标邀请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投标邀请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就激光共聚焦显微镜配件及多参数生物反馈仪等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名称:激光共聚焦显微镜配件及多参数生物反馈仪等设备;2.项目编号:0612-1041V11902263.招标货物名称、数量:见第Ⅲ部分;4.交货时间:见第Ⅲ部分;5.交货地点:见第Ⅲ部分;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8月10日至2010年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标书售后不退,国内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8.投标时间:2010年9月1日上午9:00至9:30。(北京时间);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0年9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10.投标、开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10楼会议室。招标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邮编:510060;电话:(020)83547060;(020)83545578传真:(020)83541719;E-mail:gmetb3@163.com;联系人:黄先生;吴先生4第Ⅱ部份投标须知5目录1.说明1.1适用范围1.2合格的投标人1.3定义1.4投标的费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3.投标总则3.1投标文件的编写3.2投标文件的组成3.3投标3.4投标有效期3.5投标保证3.6投标的修改3.7投标的撤回3.8开标、评标和授标3.9评标过程的保密性4.签约及中标费6投标须知1.说明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招标内容。1.2合格的投标人:(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不能是法人联合体;1.3定义(1)“委托人”指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本项目的委托单位;(2)“招标机构”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简称“招标公司”);(3)“投标人”指向招标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4)“买方”指最终使用单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5)“卖方”指中标的投标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6)“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7)“安装、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服务。1.4投标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投标邀请;(2)投标须知;(3)用户需求;(4)采购合同(样本);(5)合同特殊条款;(6)评标办法;(7)附件。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文字形式于投标截7止时间16天前直接送达或传真通知招标公司。2.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2.3.1招标公司可以用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2.3.2所发出的补充通知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须予以签收确认。2.3.3考虑到补充通知的影响,委托单位和招标公司可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总则3.1投标文件的编写3.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3.1.2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货币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3.1.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进行投标。3.1.4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表参照附件)。若由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与投标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为准。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3.1.5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投标人投标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买方,投标人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对比表和商务条款对比表。3.1.6若投标人所投货物及其零部件或制作材料的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地区,报价须为CIP人民币报价(校内用户指定地点)(包括交货给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及与货物进口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总价的货币单位必须为人民币元。外贸代理公司由最终用户指定,如最终用户没有指定的,则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单位为教育部门,享受海关的进口科教用品免税优惠政策,投标人可报设备免税价。中标人不得以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办理进口批文。3.1.7投标人应确保,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3.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部分:1)投标书(格式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书的可不8提交);3)投标报价文件;4)技术说明文件;5)投标资格文件;6)投标保证金。缺以上任一项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3投标3.3.1投标人投标时提交的全部材料都必须密封,具体包括:(1)投标文件一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2)开标信封,内放开标一览表复印件、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和投标保证金(对于支票、汇票等必须原件才能兑现的方式,必须提供原件。对于电汇、银行进帐等不须原件就能兑现的方式,允许用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代替);(3)投标文件的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以U盘或刻录光盘形式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提交)。3.3.2投标文件应使用A4规格纸张,应有明显的指引目录,每页应有页码。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的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3.3.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3.3.4所有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时间送达投标地点,任何迟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3.3.5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无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1)正本或副本;(2)招标公司名称及地址;(3)投标地点及时间;(4)招标编号;(5)项目名称;(6)投标子包;(7)投标人名称及地址。3.3.6招标公司对因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93.3.7招标公司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3.3.8招标公司不接受电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投标。3.4投标有效期3.4.1投标有效期是投标截止日算起,投标文件中所有报价和承诺保持有效的时期。3.4.2要求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招标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原投标有效期内应享有之权利、应负之责任及所有承诺也相应延续。3.5投标保证金3.5.1投标人应向招标公司提交不少于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3.5.2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以选择下列(1)、(2)两种方式中任何一种,在投标时与开标一览表复印件装入同一单独信封密封提交。(1)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附件),可由下列银行之一开具:a.中国银行;b.中国工商银行;c.中国农业银行;d.中国建设银行;e.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其他商业银行。投标保证金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天内继续有效。(2)支票(建议方式)、电汇、银行汇票或招标公司认为可以接受的方式,(招标公司不接受现金方式),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一支行;帐号:3602000109000326441;用途:“填写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请务必在汇款用途栏上注明)。3.5.3投标保证金包括下列条件:(1)如果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到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并向招标公司缴交了中标服务费;(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或被通知签约后拒绝签约;或未能执行缴交中标服务费的规定,则招标公司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3.5.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买方签订了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向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广10州市环市东路461号7楼)提交了供货合同副本及用户确认的整体验收报告原件后,方可凭保证金收据及供货合同到招标公司退还保证金。3.6投标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其投标,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公司,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其投标。3.7投标的撤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标,但在投标截止后不允许撤标。3.8开标、评标和授标3.8.1招标公司将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3.8.2招标公司组织和主持开标会,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签到表签到。3.8.3开标时,招标公司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内容、投标价格、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公司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招标公司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3.8.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8.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3.8.6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消不合格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不符合“合格的投标人”要求的;(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3)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4)投标文件不完整的;(5)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未被法定代表人授权的;(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7)投标文件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带“*”要求的内容的;(8)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投标总价超出财政预算的;3.8.7评标委员会将按已定原则进行评标,详见评标办法。3.8.8评标委员会在定标以前有权按照有关法规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对由此造成对投标人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不做解释。113.8.9评标委员会将按每个子包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总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按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替补,由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3.8.10招标结果在网上公示后,如无异议,由招标公司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人应依时与买方签约。3.8.11采购人与招标公司没有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不中标的理由。3.9.保密要求3.9.1凡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