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英中学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及产权登记工作方案根据武汉市江岸区教育局印发《关于对全系统国有教育资产开展清产核资及产权登记工作方案》(财教[2012]242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登记与发证工作的通知(鄂财绩发【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学校资源有效整合与合理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基础数据,并建立学校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学校科学编制预算、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创造条件。(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将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到人。二、清查基准日和内容(一)清查基准日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为2013年12月31日。(二)清查内容资产清查的内容为全校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各种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对外投资和其他资产。1、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收票据、借出款、存货等。2、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亦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管理)。包括:(1)房屋和建筑物:指学校教学、行政办公、后勤服务等占用的房屋、建筑物;(2)一般设备:指用于行政办公和后勤服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3)图书资料:指用财政拨款和学校事业经费购置的图书、期刊、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光盘,以及其它载体形式的文献资料;(4)其他固定资产:指未列入上述类别的其他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等。3、出租出借资产:指以出租、出借的方式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转移给校内外单位和个人,获取经济利益的资产。4、其他资产。三、清查要求和方法(一)基本要求1、要全面。本次资产清查要彻底摸清学校资产家底,因此,要求全校各单位对职能范围管理的资产和占用的各种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2、要真实。要实事求是,通过清查,各单位要客观真实的反映职能范围管理的资产和占用的各种资产,做到不重不漏、不留死角、不留隐患。3、要完整。各单位要以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本次清查工作,认真细致的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努力减少清查工作中的差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学校资产的完整。(二)基本方法1、采取实物清查与价值量清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归口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为主要依据,各占用单位在此基础上进行自查;对所有权清晰、而没有进入资产账管理的各类资产,采取先登记,后调整入账的方式。2、对仪器设备类资产,采取实物登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实行账物、做到账、物相符,资产账目全面、准确。3、对账面价值较清楚的资产(如房屋、建筑物和土地等),采取在原有账目基础上对实物存量进行核对、清查的办法。4、对来源不清的资产采取先易后难、先内后外、先实物量清查、后价值量计算的办法,对一时界定不清的资产,采取先登记实物、后界定权属关系的办法。5、对没有原始资料的土地和房屋资产,采取对实物进行丈量的办法。6、对图书的清查原则上采取以物登账、卡账相互核对的办法。四、清查步骤本次资产清查工作采取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指导下资产占用单位自查与归口管理部门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整个清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4年8月1日—2014年9月15日)1、基础工作。设计、印制资产清查表,拟定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2、宣传动员。召开全校动员会议,布置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要求各处室管理负责人到会。3、学习培训。培训清查人员,学习研究资产清查文件、报表,为资产清查工作开展作准备。第二阶段:自查及复查阶段(2014年9月15日—2014年11月1日)1、部门自查。各资产占用单位依据学校各处室提供的资产清查明细账,对本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自查和逐项核实,对账实不符部分要记载清楚,作出说明,并对清查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查结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2、处室汇总。各单位的自查登记表和总结报告。3、负责人签字后,要求在9月15日前报送到总务;4、分别进行复查,并编制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汇总表。5、清查复查。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组织若干复查小组,对各处室自查结果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4年11月1日—2014年11月7日)迎接检查。迎接上级部门对我校上报的资产清查报表进行复核、审查和实地检查。五、组织领导为做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学校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资产清查工作。在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归口部门清查组和二级单位清查组。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姜志伟殷楚沩副组长:王大红、陈晶、童国友成员:曾曼丽、高汉元、姚敏、高文娟、陈凯、熊黔辉、陈启凤、徐萍、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