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讲座各位领导,同志们好,很荣幸有机会在这里给大家进行两学一做的微型党课。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简称“两学一做”),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首先学党章党规。是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的总章程、党的根本大法、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习近平:“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其中最重要的是全面掌握“八项义务八项权利”党章第一章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党员八个方面的义务,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规定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这八项义务和六项条件是基本要求,是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的集中体现。“八项权利”主要包括:①接受教育和培训权;②对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权;③对党的工作的建议、倡议权;④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批评、揭发、检举权;⑤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⑥为自己或他人申辩、作证、辩护权;⑦向上级提出意见权;⑧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权。行使好八项权利,对于发扬党内民主、提高执政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及时纠错纠偏等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党员在行使权利的时候,其实也就是在为党的事业作贡献、尽义务。党内法规。分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7类。2015年10月21日,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是史上最严党纪戒尺”。“最严党纪”十大看点•一是“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将被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二是“尾大不掉,妄议中央”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三是“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四是“烧香拜佛,问计于神”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五是“不讲原则,一团和气”者将受处分。•六是“对党不忠,欺骗组织”者将受处分。•七是“利益输送、以权谋私”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八是“婚丧喜庆、借机敛财”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九是“怠慢群众,简单粗暴”将被处分。•十是“生活奢靡、腐化堕落”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涉及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军队建设、法制建设、外交方略、改革开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这些重要讲话揭示了中华民族的历史命运和当代中国的发展战略,升华了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勾画了党和国家走向未来的宏伟图景,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入了新的内涵,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思想理论成果的最新进展。学习好、把握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要政治任务。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习近平当年共5次提及“三严三实”。指出:“三严三实”要求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三严三实”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从严从实”的执政风格。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是党的“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进一步拓展、细化与具体化。“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常学、常做,肯定会有实效。这既是中央的要求,也是百姓的期盼。每一位党员都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自觉学习党章党规,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