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优质、安全、快速、高效地完成xxxxxxx高速公路建设任务,根据行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及标准;科学管理,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快建设进度,降低建设成本。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高速公路的建设;各参建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组织机构及制度,加强技术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目标顺利实现。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设管理部是公司工程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公司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主要职责如下:主要负责建设手续办理;负责建设过程中进度管理、施工组织与技术管理、施工现场检查监督指导;负责建设相关科技档案、内业资料管理、交(竣)工验收移交管理、缺陷责任期管理;参与建设过程中投资控制、监理单位管理、设计技术交底、变更审核;指导总承包指挥部物资管理。第五条工程管理的原则-2-1、坚持按照建设程序、国家、部颁规范、规程、技术标准执行,对违反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和纠正,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2、坚持技术工作的计划预案先瞻性、数据内容严密性、操作落实针对性的原则,科学指导生产要素高效经济安全的实施。3、坚持凡参加xx高速公路建设的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的原则,确保在岗人员素质和技术工作的稳定性、延续性。第六条工程管理的方法1、结合本项目建设特点,根据设计文件,围绕施工组织设计,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编制重点工程及关键工序的作业指导书,做好技术指导服务与保障工作。2、做好现场踏勘,通过集体讨论评审,实现设计和施工方案的优化,确保设计、施工方案合理、指标经济。3、实行“首件产品”验收制度,规范施工手段,统一技术标准,实现标准化生产。4、通过培训学习,组织技术性的操作竞赛或业务考核,不断提高参建人员的技术水平。5、抓好对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科学管理,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第三章施工图审查及现场核对第七条施工图审查1、施工图完成后,公司委托设计咨询单位进行内审,并组-3-织现场踏勘,由设计咨询单位提出咨询审查意见。2、公司组织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并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参加,对施工图纸进行评审,设计院按照评审意见修编并形成施工图(送审稿)。3、公司按相关规定报省交通厅审批。具体要求见(xxxx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设计管理办法)。第八条施工阶段图纸会审1、施工单位在收到设计图纸后,要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阅读与核对,了解设计意图,熟悉图纸内容与要求,核查设计中的差、错、漏以及工程数量。图纸核对的具体内容有:核对图纸是否齐全,说明书是否明确,结构尺寸、平面坐标、标高、道路交叉是否清楚;结构设计、施工机械、施工方案之间是否矛盾,技术上有无困难,方案是否可行;核查图纸中是否有疑点、难点,需要设计代表在技术交底中进行解答;核对工程地质、水文、气象资料是否清楚齐备。2、结合图纸进行现场核对,核对设计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主要内容有:路线走向,主要结构物控制点、交点、转点;地形、地貌和地物变化情况,实际的地质、水文情况;进行断面和坐标复测。3、施工单位应及时将图纸复核和现场核对的意见形成书面资料,由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公司,由公司汇总反馈给设计单位,以便设计单位及时处理。第四章技术交底-4-第九条设计交底1、施工合同签订后15天内,组织设计单位向监理、施工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的设计交底,具体说明设计方案原则、明确设计意图、设计的质量标准等所有设计文件的内容。2、参加交底的人员,要在充分熟悉设计文件的基础上,认真弄懂设计意图及工程特点,以便发现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对有异议的问题,要及时与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协商解决。3、交底的经过和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应详细记录形成正式会议纪要,作为交底工作和处理有关问题的依据,纪要必须签字手续完善。4、对重大、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标准、新结构、新工艺的工程,在施工前或施工中,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设计人员及相关单位进行专题交底,以便掌握该项工程施工的具体方法、特殊要求和技术措施。第十条施工技术交底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及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均应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高程、平面位置、几何尺寸、材料要求、配合比、施工工艺等质量标准要求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施工技术交底应分三级进行,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对各部室及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主管人员对作业队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作业队技术负责人对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监理单位应派人全过程参与并指导施工技术交底工作。-5-3、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技术主管对技术交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凡因技术交底不清,签字及手续不齐而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单位承担,重大事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4、未经过施工技术交底的工程不得开工。第五章试验管理第十一条公司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监理试验室,负责各标段的监理试验检测工作,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设置工地试验室,并根据需要设置分部(分站)试验室。各级试验室人员、仪器设备配置应按照合同约定及《xx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川交函〔2008〕376号)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各级试验室应按照xx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相关规定办理“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第十三条试验检测管理及各级试验室职责按公司《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执行。第十四条建设管理部参与全线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第六章工程测量第十五条公司组织导线与高程的交桩工作,交桩工作分为书面形式的资料交接和现场交桩,交桩工作一次性完成,要求各施工单位的总工程师、测量主管和监理工程师参加。第十六条接桩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对测量控制点进行-6-复测以及与相邻标段的联测。将复测、联测成果报告报总监办审批后方可使用。第十七条在开工报告中要提供重大工程的测量控制方案,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中也要提供分项工程的测量控制方案。第十八条在施工过程中按规范定期进行导线和水准控制网的复测,并以文件形式递交复测成果报告。注意保护测量控制的点位,受施工影响的点位应等精度引测出影响范围之外,发现被破坏和丢失的点位应及时埋桩、补测,补设、增设的控制点成果均应报监理审批后使用。第十九条根据工程进展的需要,由监理组织施工单位定期进行标段间的中线联测,确保相邻标段结合部线形衔接顺畅。第二十条施工监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监控测量,主要包含:隧道、桥梁、特殊路基、高边坡等的位移、沉降及线型控制等,监测方法及频率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监测信息应及时反馈以指导施工。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对监控量测的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准确掌握监测数据,对发现的问题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当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时,应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第二十二条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应及时上报总监办组织进行竣工测量,交付完整的导线和水准测量资料。第七章工程调度工作及进度管理第二十三条公司设专人负责调度工作,负责管理本项目的-7-工程调度及进度管理工作,监理及施工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工程调度人员,随时响应公司调度工作,联系电话及人员名单在公司备案。第二十四条工程调度工作要确保现场信息收集渠道的畅通及时,充分发挥信息窗口的作用,随时掌握现场情况,为公司编制和调整工程建设进度计划提供数据基础,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加强工程调度工作是强化工程进度管理的有效手段,工程进度管理按公司《工程进度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第二十五条各级工程调度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公路大中型项目施工、技术、建设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其他常用办公设备,熟悉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及调度工作有关规定,具备一定的调度工作经验。各级工程调度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若因工作需要确需进行调整,要保证工作的前后有序衔接并报公司建设管理部备案。第八章施工组织设计第二十六条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进行编制,并用以指导其建设全过程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文件。第二十七条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施工组织进度计划;临时工程;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工期保证措施;保证原有设施正常运营的措施;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等。第二十八条公司组织编制本项目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8-施工单位编制本合同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难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主要临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等,并对风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第二十九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难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等,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第三十条风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必要时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第三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应切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顺序,其中施工工艺必须符合施工规范,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四新”技术)必须通过批准后方可采用。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满足合同工期和工程质量目标,符合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地质灾害防治等要求。3、要体现科学性、合理性,管理目标明确,指标量化、措施具体、针对性强。4、充分考虑节约资源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少占耕地,保护农田。第九章首件评估制度第三十二条为了保证xx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考核各施工单位重要工序施工是否满足技术规范、验收标准要求,本项目推行首件产品制度。第三十三条首件产品为同一施工标准、方案、工艺、机械-9-第一次完工产品。通过完成首件产品,获取施工参数,规范作业程序,统一施工工艺,以指导后续施工。第三十四条首件产品的实施1、本项目所施工路基、桥梁、隧道、路面、管理服务房屋、交安、绿化等工程均要实行首件产品制度,具体由各总监办根据所监理合同段的工程内容和特点,制定本合同段首件产品计划,并报公司。2、在首件产品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首件产品实施方案报总监办审批,由总监办报公司备查。3、总监办组织监理人员对首件产品形成过程中的每一环节,从施工工艺、施工管理、质量标准等方面严格控制,公司全过程参与或抽查。4、首件产品完工后,总监办依据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对所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验收,由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适用范围、主要应用标准和规范,施工准备、施工工艺、施工注意事项、机械配套、施工进度、质量标准、质量记录内容、安全环保措施等。5、总监办应根据公司的有关要求制定首件产品实施细则,首件产品工艺、质量标准的推广运用办法。第十章工程变更第三十五条设计变更,是指自设计文件批准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设计文件所-10-进行的修改、完善、调整等活动。第三十六条设计变更应当以提高设计质量、节省建设资金和综合利用资源为目标,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范,有利于确保项目质量、提高功效和完善使用功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第三十七条各参建单位应在施工前对设计文件资料进行认真分析、领会掌握设计意图,并与现场实际进行复核,若发现设计与实际不符,应及时提出工程变更建议,尽早进行变更处理,所有设计变更应先变更后施工。第三十八条具体设计变更按《xxxx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变更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一章作业指导书第三十九条施工作业指导书是施工单位针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向施工人员交待作业程序、施工方法以及注意事项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是保证施工安全、质量的有效措施。第四十条重点工程及工艺复杂或技术难度大的工程,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作业指导书,并按照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第四十一条本项目采用一个分部(分项)工程一个作业指导书的方式,相同类型的工程要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和工程外部环境对作业指导书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