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控XX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安全投入第1.0版实施日期:2014年6月10日第1页共9页3.1安全生产费用3.1.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1、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3、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4、术语: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二、管理职责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落实,安委会办公室(下称:安委办)监督其规范使用。三、实施程序1、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办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2、安委办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二级部门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主管副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4、公司财务管理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计划,由公司安委办审核,财务部确认,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纳入公司月度资金预算计划,方可使用。6、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在领用时二级单位开具材料领用单,到安委办加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后,到储运课办理领用手续。储运课要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出库材料单独建帐,并每月向财务部提供一份《安全生产投入材料出库明细表》。对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规定范围内的材料,如未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物资供应部严禁出库。7、财务部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8、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本单位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实报方式,按照以下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一览表国控XX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安全投入第1.0版实施日期:2014年6月10日第2页共9页序号全年实际销售收入提取标准备注11000万元(含)以下4%2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部分2%3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部分0.5%4100000万元以上部分0.2%9、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⑴、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监控、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善、维修和改善支出。⑵、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⑶、安全生产检查与安全评价、评估支出。⑷、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事故隐患的整改支出。⑸、安全标志、告知牌、安全生产宣传画、横幅等安全生产宣传支出。⑹、安全培训教材、资料、课时费等安全教育培训支出。⑺、应急救援演练支出。⑻、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评比等安全生产活动支出。⑼、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检测支出。⑽、防暑降温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保健费和职业健康体检支出。⑾、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项目整改支出;⑿、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10、公司在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的所需支出。11、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12、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13、公司为职工提供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3.2相关保险3.2.1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1.0目的:为使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符合规范,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办法。2.0范围:适用于全公司员工意外工伤及职业病发生之后的调查与处理。(外包方员工受伤情况根据公司与外包方签定的合同为依据进行处理)。3.0通则说明:3.1工伤范围的确认及理赔按照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执行,按厦门市人民政国控XX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安全投入第1.0版实施日期:2014年6月10日第3页共9页府令第113号《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实施。3.2事故的报告与处理规定按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理。3.3事故的调查分析按(GB6442-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进行。3.4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内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环安部门组织生产、技术等有关人员以及本单位工会人员参加。4.0权责区分:4.1环安课负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并统计,确保该程序的有效运行。4.2管理课负责将事故伤者情况向社保机构报告及工伤保险理赔等善后事项及工伤事故责任处理。5.0作业程序:5.1事故报告:5.1.1工伤事故发生后,现场部门应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抢救伤员和财产,并按公司二级报告制度逐级报告。5.1.2重伤、死亡、重大死亡、或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向部门领导、质环、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逐级报告,不得隐瞒和谎报。5.1.3对于一般工伤事故,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立即用电话或口头直接或逐级报告主管,同时报告环安课和人事课,非正常工作时间可以在8小时内报告,否则确认为迟报,对迟报、瞒报和谎报,环安不负责其工伤相关手续的办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之瞒报责任。5.1.4管理课课接到工伤报告后,3天内用电话或口头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备案,环安课于事故发生30天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及相关附件。5.1.5死亡、重大死亡、或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向质环报告,接报告后,环安课在1小时内报告福州电监办、海沧安监局、公安局、检察院和工会等。5.1.6当公司员工确认患有职业病后,其报告方式同5.1.4条款规定。5.2事故调查与处理:5.2.1工伤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三日内呈报《工伤责任调查报告表》(SMP07-01)。(可参照GB6442-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5.2.2环安课接到工伤报告后,应会同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受调查人员不得拒绝,不得隐瞒事故真相或作虚假证明。5.2.3环安课将事故调查与处理意见填入《工伤责任调查报告表》(SMP07-01)中,对重大事故另写出调查报告书报劳动监察机构。5.2.4职业病防范管理详见SMP05《职业健康管理制度》。5.2.5环安课按“四不放过”原则监督落实整改。5.2.6管理课依据【工伤责任调查报告表】(SMP07-01)进行工伤事故责任认定及责任处罚。5.2.7工伤事故在劳动保障局认定工伤后,由环安课进行追踪,方可结案。国控XX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安全投入第1.0版实施日期:2014年6月10日第4页共9页5.2.8工伤认定5.2.8.1发生在公司内部的工伤事故,环安课按程序提报社保经办机构后,由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5.2.8.2发生在公司外部的工伤事故,需提供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再由环安课按程序提报社保经办机构,由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5.3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及职业病医疗终结后,事故单位应及时通知环安课,由环安课安排在30天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或伤残等级鉴定的申请,凡达到残废评定标准的,凭鉴定证明,由人事部门向社保机构进行工伤保险理赔。5.4其他规定:5.4.1如有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或故意破坏现场者,可依情节之严重程度,予以记过、记大过,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5.4.2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法律责任。5.4.3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或因同一原因再次发生工伤事故时,其相关责任人员及主管,依《人事规章》相关条款予以行政处分。5.4.4工伤假一般依指定医院门诊病历和诊断证明书核定,如工伤假已用完,而仍需休养,则必须另行出具病历和诊断证明书,连同原《工伤责任调查报告表》(SMP07-01)重新呈核。5.4.4环安课在进行工伤统计时按《工伤事故统计分析表》(SMP07-02)填写。5.5工伤费用5.5.1依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实施)、《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04年4月30日实施)、《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2005年1月1日实施)等。5.5.2工伤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可报销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可报销医疗费用、护理人员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及护理人员交通费、家属护理住宿费、杂项费用等。5.5.2.1工伤保险基金可报销医疗医疗费用:医疗终结及工伤鉴定结束后,凭相关证明、发票提报公司人事课,公司人事课按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协助申请报销。5.5.2.2工伤保险基金不可报销医疗费用:指规定不属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凭相关证明、发票提报公司人事课审核后报至公司核准后予以报销。如:①输血浆、红细胞等;②相关辅助杂项医疗费用,如包冰毛巾、降温用大凉水垫、胳膊吊架、尿壶、便盆、折叠椅、安康护垫、卫生纸、一次手套、浴巾等;③单间病房费用(医保不可报销部分)等;④转院费等。5.5.2.3护理费: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需要护理的,护理人数及护理期间由公司认定或医疗机构确认(需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护理人员每人每日护理费按厦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21日的50%计发,由公司直接支付给工伤职工。若公司已专门派员护理则不予再行国控XX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安全投入第1.0版实施日期:2014年6月10日第5页共9页支付护理费,情况特殊者以另行签核的公司决定为准。(注:公司派去护理工伤人员的员工,按正常上、下班、加班处理,所在部门应把经部门经理签核后的名单提前报至人事课)。5.5.2.4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人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及营养费用,按公司相关规定补助工伤人员。5.5.2.5交通费:受伤人员的救护交通费、转院交通费,护理人员的交通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报至人事课,由人事课审核后报至公司予以报销。(注:由公司派员护理的,所在部门应把护理人员名单经部门经理签核后提前报至人事课)。5.5.2.6家属护理住宿费:若其住所与医院距离较远,考虑到病人护理的实际需要,可以其在医院附近租一个单间房,其标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5.5.2.7杂项费用:工伤人员的相关杂项费用(如住院期间的水电费、救护车费等)及其它合理的杂项费用(如购置医生建议的医疗器械、辅助器械等)。5.5.2.8其他费用除非有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或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核准的其他费用,否则将不予以报销。附件表格:1、《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登记台账》2、《安全生产费用年度使用计划》3、《工伤保险缴纳记录表》4、《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缴纳记录表》国控XX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安全投入第1.0版实施日期:2014年6月10日第6页共9页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登记台账序号登记时间费用项目名称费用使用部门项目负责人批准人金额(万元)备注国控XX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安全投入第1.0版实施日期:2014年6月10日第7页共9页安全生产费用年度使用计划序号费用项目金额(万元)备注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配备劳动防护用品4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7安全标志、标识及其他安全宣传8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职业危害作业点检测、职业健康体检9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合计编制部门:制表:批准人:批准日期:国控XX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安全投入第1.0版实施日期: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