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环境信访处置-黄礼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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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息公开与污染信访处置黄礼彬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综合值班室一、环境信息公开近年来,政府在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环境保护事业是又一项公众参与事业,这方面的压力首当其冲。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2020/1/121、形势和要求一是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1、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在法律上确立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确定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方式和考核制度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进一步细化了管理体制、协调机制、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方面。2、与《条例》同时实施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详细规定了环保部门应当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向社会主动公开17种政府环境信息。3、2013年11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自2014年1月起,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公开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在全国环保部门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4、2013年7月16日《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5、2013年7月31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及时公开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监督企业公开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信息。6、2014年12月19日《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部令第31号),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二是社会和公众的要求根据环保部统计,2015年上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96件,行政诉讼案21件,是2014年全年诉讼案件数的1.75倍,其中最多的就是信息公开案件。不公开,就可能当被告。2015年1-6月,省厅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5件,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倍左右。其中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3件,行政诉讼案1件。最近又来一起信息公开的诉讼:2020/1/12和信访不一样,信息公开是各级环保部门都在承担巨大的压力,各级都可能能当被告。各级环保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常感到被动2020/1/122、典型事例2014年9月起,民间环保组织(法树信息咨询中心)向**省43个县级环保局分别发送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的事项包括三点:1、本辖区内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2、确定重点排污单位的程序和法律依据;3、2012-2014年期间对重点排污单位的行政处罚情况。反馈情况:5个县针对申请进行了相关内容公开,8个县做了电话回复,3个县用短信联系,1个县有电子邮件回复,3个县进行了回函但都未对申请内容进行回复(其中1个县将申请书原件退回),另外23个县没回应。在8个给予电话回复的县级环保局中,提及最多的问题就是“你们属于什么单位”、“你们申请信息公开有什么目的?**市环保局问“你们是否属于敌对势力?”2020/1/12对于此次信息公开申请,武邑县环保局以原告不在当地生活、工作,不能证明申请公开信息与自身相关性为由,决定不予公开。今年1月19日,该县法院审理了行政诉讼,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没有公开环境信息的行政行为违法;二、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所申请的环境信息;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2月11日,撤诉。存在问题:1、信息公开很容易变成行政诉讼;2、同一个申请,环保部门应对五花八门,亟待规范;3、对于武邑县环保局不予公开的理由,个人觉得有法律依据,但可能还是解决不了问题。例如:我省的不少环保组织在各地都有分支,换本地人申请怎么办。2020/1/123、工作建议(1)建好平台,做好主动公开。部门网站是主动公开的主要渠道2020/1/12(2)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各级要对依申请公开的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进一步细化、明确,提高答复质量,避免出现漏洞和瑕疵。无论申请人通过何种途径和方式提出信息公开申请,都尽量予以书面答复,不要使用口头答复、电话答复等难以保留证据的形式。另一方面,要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驳回申请一定要于法有据,不能拍脑袋、想当然,更不应置之不理。特别注意:在使用“与‘三需要’(申请的信息与申请人的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有关)无关”来驳回申请人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该信息是在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前形成的历史信息,而且尽量不要直接驳回,而是要求申请人补充与“三需要”有关的证明材料。因为5月1日以后的大量信息(例如环评、处罚等)已经属于主动公开了,与申请人的“用途需要”无关。2020/1/12(3)加强对辖区内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企事业单位是排污主体,也应该是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应该要求重点排污单位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国家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规章要求,及时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鼓励非重点排污单位主动开环境信息。2020/1/12(4)强化自身建设加强机构、人员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面对的形势越来越复杂,一定要明确牵头单位、负责人,一定要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同时,要加强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制度建设。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建立相关问责制度。2020/1/12二、环境信访处置1、环境保护形势变迁(近20年)2、环境信访总体形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今年2月印发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现象,引发了大量信访问题,尤其是在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企业改制、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湖南省环境信访现状1、污染纠纷形势严峻:总体说来我省环境信访量还在高位运行,群体访、越级访(赴京赴省)多、部分积案难以一时化解,问题往往比较复杂主要因素:产业结构偏重(同时企业散、小)、历史欠账多(清水塘、水口山、锡矿山、竹埠港、36湾等区域及化工冶炼行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企业守法意识、地方保护主义、社会大环境复杂(公信力问题、利益纠纷)等等;2、基层是第一道防线:国家对环境信访的处理提出很高要求:矛盾化解在萌芽,问题解决在基层(县区一级)(尽量避免矛盾酝酿并激化成对立面)要求大家特别是基层提高纠纷调处能力环境信访存在问题和困难一、整个环保系统没有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形成规则严谨、责任清晰的信访秩序。存在不少典型表现:例如层层转办、转而不办;有时多级一块办;经常不书面答复上访人;基本没有开展信访复查复核。综合值班室运行3个月,环保厅受理了3个复查复核。二、受环保部门职责局限一些纠纷难以解决。例如职能分工(接访压力大)、停产关闭(部门配合、政府主导)、公信力下降三、人员、机构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信访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反映存在压力大、待遇低、出路差的问题。(省厅、娄底市局信访人员出路还行)。环境信访工作出路:1、严格信访秩序(精细化管理、流程化操作)2、夯实基层基础接访1、完善接访场所:视频音频监控、制度上墙2、完善接访流程目前处访存在的主要问题1、基础不牢:没有看出来是环保部门调污染纠纷,在环保之外事情的调查花费大量时间、精力举例:电炉纠纷(蒋厅长接待、处理过程中事态进一步扩大);长沙县某污染纠纷;2、思路不清:精力放在环保上但(上级部门和外人)看不清楚到底怎么一回事或者没有说清实际情况调纠结果:搞清环保问题,妥善处理,信访人息告;没搞清环保问题,息事宁人,信访人息告(有日后发作的风险);搞清环保问题,信访人不息告;没搞清环保问题,信访人不息告(最危险)警惕:产生纠纷时,调纠部门没有责任;但如果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或者长期未有效解决,则可能因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承担相应责任!强烈建议:对于积案,要认真梳理和自检,看是否有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况,是否经得起上级或媒体舆论监督检查。目前已经实行领导包案和纪检监察挂牌督办,一线调纠人员特别注意自我保护!污染纠纷调处过程(个人意见,供参考):建立政府领导下的污染纠纷调处机制;环保部门查清环境情况,采取措施解决污染问题,确保环境安全;对于确实难以彻底解决的影响可接受相关方委托实施仲裁;对于非环境问题,说清查处情况及结论,建议相关部门(渔政、林业、疾控、民政等)进一步核查,由政府组织调处。牢记:污染纠纷调处的基点是调查分析污染是否存在不能脱离污染去调处环保纠纷工作思路探讨关于污染纠纷(信访、监察通知)的工作要点及关系工作要点包括两个方面即企业(污染源)、周边环境。我们的所有工作(包括现场、文字材料)都应紧紧围绕这两个“基本点”。而且,在实际工作中这两方面既紧密联系又有区别。企业(污染源)超标排污可能引起周边环境超标、周边环境超标有助于我们有针对性的调查企业排放,但二者又不能划等号(会有4种情况)。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应利用两者的关系帮助我们处理问题,同时又要避免因处理不当带来新的困难。例如:周边环境质量的实际情况可以告知群众,企业的各种违法行为(和环保部门违规审批等)不建议告知周边群众,免得事情变得更加难以处理。例如:富宁化工的越权审批问题(另案处理,不能作为调纠措施,避免把环保部门带进去)调纠全过程实例湖南xx焦化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纠纷案由:2011年5月9日,xx市xxx镇部分村民来我厅反映湖南xxx焦化有限公司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情绪激动并表示不能被忽悠(要求前往调查)。5月13日,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并组织周边群众、xxx镇政府召开协调会,听取各方面意见。本人参与接访、处访、回复全过程。该纠纷处理意见1、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要求地方环保局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2、向政府建议企业予以关闭;3、以文字形式向上访人通报处理结果(沟通在调纠纷中十分重要,避免因没下文损害公信力;沟通形式可以多样化);4、协助地方政府妥善化解矛盾(事后监测)。至今未接到电话关于湖南xxx焦化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纠纷处理意见的通报xxx市xx镇村民:2011年5月9日,你市xx镇部分村民来我厅反映湖南XX焦化有限公司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我厅高度重视。5月13日,我厅由厅领导带队,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组织你市部分村民、xx镇政府负责人召开协调会,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并现场对位于企业周边4口饮用水井进行采样分析。现将处理意见通报如下: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对湖南XX焦化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我厅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要求xxx市环保局、xxx市环保局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停产到位。同时,我厅于5月24日致函xxx市人民政府,建议当地政府依法关闭该公司,及时消除污染隐患。我厅对企业周边住户4口水井进行现场采样监测。本次监测结果显示,除周建红家井水水质挥发酚(监测浓度为0.003mg/L,参照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0.002mg/L)超标0.5倍外,其余水井的挥发酚、亚硝酸盐和苯并芘的监测值均符合国家标准。请村民监督该企业停产的落实情况,如发现企业擅自恢复生产,可向当地政府或我厅投诉。谢谢广大村民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如何与上访人交流总体目标两个:1、自己不要被带进去;2、有利于解决或说清问题个人建议:1、立足环保:交流的核心应该是环境问题,对于非环境问题或其他主管部门(卫生、渔政、纪检等)的问题及时正面回应;2、环境质量优先:一般来说,判断是否受到污染的主要依据是与投诉人息息相关环境质量,就是到底受到影响没有,而不宜直接拿企业排放说事(我国目前还不支持环境公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