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丰鑫源矿业有限公司盘县柏果镇新田煤矿通防科(通风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时间:2015年2通防科(通风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加强对科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矿上的要求,科每月25日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1、安全办公会议由通防科长主持,技术员、队长、验收员参加,必要时邀请班组长参加。2、安全办公会议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要抓住重点,有决有议,讲求实效,其内容包括:⑴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⑵听取技术员关于“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汇报,听取安全区长关于安全管理、安全监察工作的情况汇报。⑶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班队和人员。⑷对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3、总结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4、文书必须认真做好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案。35、科长对安全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做好落实纪录,并进行监督检查。2、值班制度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干部值班制度。1、严格按照排定的值班顺序值班,值班人员全天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值班时,需向区长请假。并自调好值班人员替班,向调度室说明情况后方可。替班人员应按值班要求处理好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问题。2、原则上早班下井(下井期间必须安排替班并给说明下井去向),中夜班在值班室值班,不得无故空岗,不得聚集娱乐等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值班人员50元。3、值班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信息。有权处理当班安全生产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对值班期间出现的事故、影响等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分析。但必须及时汇报科主管领导。4、安全信息站所反馈的整改信息值班人员需签署意见,根据整改时间落实整改。5、每天早7:00做好交接班工作,对出现的问题要有解决措施、4处理结果,把存在的问题向下一班交接清楚,做好详细值班记录备案。并在次日的科碰头会上上通报本班的安全生产情况。3、安全生产互保联保制度为加强班队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抓安全的积极性,做到安全生产人人重视,人人自觉,互相监督,制止“三违”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安全生产互保联保保制度。1、互保目标:(1)安全:杜绝轻伤及以上事故、杜绝重大责任事故。(2)工程质量:严格依照《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枣庄市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施工。通风专业达到一级,彻底杜绝不合格工程。(3)安全评估:通风专业得分在95分以上。2、原则上凡是独立作业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人员为一个互保小组,班长任组长,其它人为成员。3、互保小组成员的安全生产状况与其它成员经济收入挂钩。(1)出现一起破皮伤罚班长50元,罚小组成员30元;出现一起轻伤罚班长100元,罚小组成员80元;出现一起重伤罚班长200元,罚小组成员100元。(2)工程质量、安全评估不合格,按照矿上处罚数额按比例分摊到小组成员身上。(3)出现“三违”的,每出现一名罚班长50元,罚小组成员30元。54、矿上的处理决定仍照常执行。4、“三违”人员处罚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本着对“三违”人员以教育为主的原则,从思想源头遏制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经科研究,对“三违”人员管理作如下规定:1、对“三违”人员实行“违章”亮相。2、严重违章者除按照规定接受矿上或安全科的处理外,接受本科安全教育,并写出安全生产保证书按照要求在科存档。3、“三违”人员两天内必须到安全科落实情况,对坚持不到安全科落实情况、不过关、不照相者,除按违章规定处罚外,停止工作。4、经核实后月犯轻微违章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三违”二(含二次)次以上及严重“三违”者,让其父母或妻子来矿参加亲情教育活动,共同对违章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凡不到者一律停止工作。5、科班长以上干部严重违章指挥,撤销职务。6、每月召开一次“三违”人员会议,并建立“三违”人员管理台帐、分析记录、学习记录、三违人员点名记录。7、对发现“三违”现象,不加制止,视而不见,或知情不报,6隐瞒违章事实的人员,一律加重处罚。8、违章人员不听制止,滋事谩骂、顶撞检查人员的或打击报复检举人员的,一律加重处罚。5、安全活动日制度1、根据矿上安排,定于每周二为科安全活动日。2、为确保安全活动日有组织、有内容、有效果,安全学习时间和日期不得无故占用,并做好活动记录。3、安全活动日活动内容,必须结合实际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法制、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典型经验及事故案例的教育,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4、安全第一责任者在安全活动日期间必须参加本单位的安全活动,并邀请挂靠的矿级干部参加。5、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的每次罚款50元,并补习安全活动内容。6、班前会议制度1、为使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化,每个生产班提前半小时召开班前安全生产例会。72、参加人员包括:区长、值班人员、安全区长、跟班区长、队长、班长、当班职工。3、班前会主题要明确,重点突出,求时效、求质量。会议内容包括:(1)布置本班的工作任务。(2)传达矿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3)解决安全生产中所存在的问题,特别要针对现场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作重点详细安排、责任到人。(4)学习传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程措施。(5)开展班前会安全教育并作为重点。(6)进行自主保安签字。4、安全教育学习时间每次不少于20分钟。有关人员要做好班前会记录。7、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制度为增强职工安全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制定本科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制度。1、本科全体职工都必须经过矿上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许指挥生产,不准上岗操作。82、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时间:正副区长、队长、班组长培训时间不少于1.5个月;职工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新进矿的井下工人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月(包括至少20小时的急救知识教育和井下参观、现场实习)。新工人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工作4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3、技术更新涉及的有关人员以及调换矿井和工种的人员,都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4、每隔2年,必须对从事井下工作的职工进行一次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5、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必须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定等;必须学习安全技术理论知识、矿井灾害发生规律、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必须学习矿井安全基础知识,了解有关的事故发生预兆,学习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学习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及有关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操作和排除故障的方法;必须学习和掌握井下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6、每年初制定科培训计划,培训要见实效,要进行效果检验或考试,培训与考核情况要做好记录。98、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1、矿每月26号前由科技术员牵头,组织一次全科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措施,并将自查结果于28号前报安全科,自留一份备案。2、区长对事故隐患全面负责并组织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做到项目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3、科管理人员于每周一组织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隐患,检查隐患落实情况。4、科管理人员和跟班区队长、班组长坚持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和每班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及时上报。5、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准生产。6、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的责任者,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9、区(队)、班长跟班盯岗与汇报制度1、井下各工作地点必须班班有区(队)、班长跟班,跟班区(队)、班长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102、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每班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对于存在事故隐患及时处理。3、严格按照规程指挥生产,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4、有权处理当班安全生产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并严把工程质量关。对跟班期间出现的事故、影响等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汇报科主管领导。5、跟班区(队)、班长要紧盯现场,不得无故空岗,发现一次罚值班人员100元。6、跟班区(队)、班长要跟满班、干满勤,不得早上井或晚下井,并实行井下现场交接班。每班做好交接班工作,对出现的问题要有解决措施、处理结果,把存在的问题向下一班交接清楚,做好详细交接班记录备案。10.“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规定一、矿井通风(一)通风系统1、矿井必须有独立完整的通风系统,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和老塘通风。112、矿井开拓设计和采区设计要做好通风系统设计工作,并在多个方案中选取最佳方案。3、采掘作业规程中必须有合理的通风设计和完整的风量计算。4、巷道贯通时科技术员必须编制详细的安全技术贯通措施,通防科对贯通后的风流及时进行调整。5、通防科要对风量进行合理分配,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的需风量和有效风量,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7%。6、机电科要定期检查主井塔及安全出口等外部漏风情况,并采取措施,降低矿井外部漏风量。7、机电科至少每月要检查维修一次主要通风机,并做好记录。改变通风机的转速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8、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9、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搞好巷道维护,确保通风断面符合要求,减小通风阻力,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7%。10、每年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矿井瓦斯鉴定和反风演习、救灾演习。(二)通风设施1、风门:风门安设位置及构筑由通防科负责,质量不合格罚有关责任人50元;风门之间及风门前后5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否12则罚有关责任单位100元;井下严禁两道风门同时开启,否则罚有关责任人50元;严禁用车撞风门,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撞坏风门罚责任人200元,责任人不明确的,按照责任区域及损坏程度罚有关责任单位200-1000元。2、挡风墙、密闭:挡风墙、密闭的构筑由通防科负责,质量不合格罚有关责任人50元;密闭前严禁堆放杂物、工具或其它物料,密闭前严禁敷设电缆和放置电器设备,否则罚有关责任单位100元。3、风桥:风桥的构筑由通防科负责,质量不合格罚有关责任人50元;风桥上严禁堆放杂物、工具或其它物料,严禁安设其它通风设施。4、风窗:风窗的构筑由通防科负责,质量不合格罚有关责任人50元;风窗前后5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工具或其它物料,否则罚有关责任单位100元。5、测风站:测风站的构筑由通防科负责,通防科按照规程的要求在矿井的主进、回风巷、采区的进、回风巷适当的位置构筑永久测风站,在采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巷道构筑临时性测风站,质量不合格罚有关责任人50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和涂抹测风站及测风牌板,不得堆放杂物、工具或其它物料,严禁放置电器设备,否则罚有关责任单位100元。6、风幛:风幛的打设由通防科负责,风幛打设一定要牢固、严13密,能达到控制风量的效果。质量不合格的罚有关责任人50元,风幛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发现损坏罚使用单位100元。7、栅栏:栅栏的打设由通防科负责,栅栏前要悬挂禁止入内警戒牌,质量不合格的罚有关责任人50元,栅栏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发现损坏罚使用单位100元。以上所有通风设施未经通防科允许,任何人(单位)不得移动、调整、推倒或破坏,否则罚有关责任人50-200元,责任人不明确的,按照责任区域及损坏程度罚有关责任单位200-1000元。(三)局部通风管理1、局部通风机及启动装置必须安设在进风巷,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局部通风机安设后,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否则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按矿有关规定进行追究。2、11千瓦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消音器、吸风罩,高压部位有衬垫,不漏风。局部通风机要吊挂或垫起,离地高度大于0.3米,安装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