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绍柯滨海水司[2015]44号关于印发《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通知公司各部室:现将《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附件: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3日-2-附件: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人事、工薪福利、考勤等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概述1.公司职工以合同制职工为主体,派遣制职工为辅助,派遣制员工不得转为合同制职工,数量不得超过公司用工总量的10%。2.合同制员工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聘用,采用晋升制,分初级、6级、5级、4级、3级、2级、1级,最高为1级工。具体分级及晋升原则按《绍兴柯桥水务集团人事、工薪、福利制度(修订)》(绍柯水务[2014]36号)执行。3.公司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属派遣制员工的,应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公司应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第二条招聘公司因生产需要缺员时,需向集团公司报告,合同制员工由集团公司统一招用;门卫、保洁、厨工等辅助性岗位由公司根据需要制定招聘条件经集团同意后自行招用,具体按《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招聘实施细则》(绍柯水务[2014]90号)执行。第三条录用1.新招收员工,须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入职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学历等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技术等级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3-的部室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2.新招收员工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需填写《员工试用期满录用申请表》,经所在部室考核合格后,提交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正式录用,其工龄自进入系统内工作之年起开始计算。第四条调岗1.各部室内部人员发生岗位变动,由所属部室出具书面报告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3个工作日内报办公室备案。2.跨部室调动岗位的员工,需经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填写《员工调岗联系单》,到办公室办理调岗手续,同时归还原岗位配备的办公物品和劳保用品。第五条辞职1.员工因故辞职时,应提出辞职申请(一般员工需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班组长以上干部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报公司同意后,填写《员工离职联系单》,办理离职手续,同时需归还公司的文件资料、相关办公物品和劳保用品,清算领借款手续,并视需要开具《离职证明》。2.经批准同意辞职的,以实际批准辞职日为其薪酬结算日,按实发放离职当月薪酬,年终各类奖金、报酬在年终统一结算。未按要求提前申请辞职或未经批准自动离职的,扣除离职当月的月度效益工资和全部年终奖,各类福利、补贴停发。第六条辞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应当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2.以欺诈方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4-4.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及相关业务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坏影响的;5.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依法拘留以上的处罚,并严重损害集团形象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8.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9.经公司考核评估不能胜任工作,经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10.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11.具有注册类专业技术资质的职工,注册在系统外单位的;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条退休1.员工年满:男50周岁、女45周岁,如本人要求内退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同意后,可办理内退手续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内退后其工资根据柯桥区社保中心规定的最低养老待遇标准发放,并继续为其交缴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养老保险金,个人匹配部分每月从本人内退工资中代扣代缴。内退后不再享受年金、住房公积金和所有福利。2.已到退休年龄的员工,必须办理退休手续,一律不得留用。集团管理的女干部,确因工作需要,且本人自愿选择,根据退休不退职的原则,可工作至55周岁,其退休工资额度应在工奖总额-5-中扣除,继续按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年金和个人医疗帐户,留用期间发生工伤的,由公司按《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标准进行补助。第八条考核1.公司应建立健全职工考核评估机制,具体考核参照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考评结果作为绩效奖发放、定级、晋级、待岗、辞退和解除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2.受到待岗处罚的员工,待岗期间工资参照当年本地区劳动部门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费标准发放,且待岗期间暂停发放月度效益工资、年终奖及各类福利补贴。第九条工薪1.公司领导实行年薪制,其他职工原则上实行岗位薪酬制度。公司领导年薪及职工薪酬总额每年年初由集团公司确定,并与公司年终经营考核结果挂钩。凡实行年薪制的除福利、通迅费、车改补贴、高温补贴和劳保用品外,不得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及其他形式的补贴。2.派遣制职工薪酬标准由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其薪酬按实列支,不列入薪酬总额范围。3.合同制员工的岗位薪酬分配办法根据公司工薪方案执行,但不得突破集团考核确定的薪酬总额。合同制职工工薪根据工级按所在岗位工薪的百分比来确定其工薪,具体为:初级工50%、6级工55%、5级工60%、4级工65%、3级工70%、2级工75%、1级工100%。4.实行定额计件考核的员工工薪由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后决定5.新职工试用期工资执行绍兴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享-6-受奖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核定的工级发放工薪。6.所有合同制职工的工薪自调整级别年份的1月1日起执行所在岗位级别工薪标准。7.经集团同意调动的职工,不实行试用期,其工薪按相应的岗位工薪标准执行。8.员工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各类专业技术技能证书后,经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享受相应学历工资和职称工资。享受职称工资的员工的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由公司办公室保留,待离职或解聘后归还第十条福利1.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集团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年金,交缴基数和比例由集团统一确定,员工个人匹配部分每月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派遣制员工不参加企业年金、试用期内的员工不参加企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2.员工福利标准由集团统一确定;公司每年组织员工进行常规体检。3.职工因病住院、生育、结婚及直系亲属婚、丧,公司应当予以祝贺或慰问。4.公司每年对退休职工组织一次慰问和活动。第十一条培训1.凡公司组织参加教育培训(含各类上岗资格培训)的员工,经考试合格,凭证书原件及发票方可报销培训费用(补考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取得相应证书,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公司已垫付的,从本人工资中扣回。-7-2.员工自行参加学历再教育,可享受相应教育补助费,其中大专学历800元/人,本科学历2000元/人,硕士研究生6000元/人;博士研究生12000元/人,具体实施方案参照公司相应文件执行。第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含派遣制员工)的管理。第十三条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绍县滨海水司[2012]19号)文件同时废止。第十四条未尽事宜由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附件:1.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试用期满录用申请表2.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员工调岗(离职)联系单-8-附件1: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试用期满录用申请表姓名部室岗位名称出生年月学历用工性质试用期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自我评价(在遵守规章制度、工作适用程度、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自评价及今后的打算;可另附页)签字:日期:年月日部室领导评价劳动纪律工作态度配合性技能试用考核结果(选一项)□转正□建议延长试用个月签字:日期:办公室意见分管领导意见总经理意见董事长意见-9-附件2: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员工调岗(离职)联系单姓名性别用工形式所属部室岗位入职日期类型□调岗□离职预计调(离)职日期调岗(离职)原因签字:日期:项目内容记录说明及相关经办人签字部室负责人签字所属部室本月考勤与请假出勤天,病事假天,其他天办公物品、文件资料及遗留工作(附移交单)办公室办公设备(U盘、电脑等)借用书籍及员工手册劳保用品、工作服、宿舍、就餐卡其他财供部借款清算账务移交其他其他部室会签分管领导意见总经理意见董事长意见说明1.相关部室对表中条款应认真审核,并认真填写本单。2.本单办妥后办公室收回存档。-10-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