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应当怎样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民主制度的不同特点?上一页下一页【问题提出与解析思路】人民代表大会制与资本主义国家议会制都是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都由定期选举的代表或议员组成,都属于间接民主即代议制民主。但二者又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下面对此进行比较分析。【问题解析】一、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建国5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中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实行一院制,而不是西方国家实行的两院制。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中国,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的重大事项由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行政机关负责执行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决议、决定。法院、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分别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中国宪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中国的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都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多年来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数占18周岁以上公民人数的99%以上,参选率在90%左右。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目前县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间接选举产生,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无论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都依法实行差额选举。选民和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或者撤换自己选出的代表。目前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有280多万人。各级人大代表来自各民族、各行业、各阶层、各党派,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均有相当数量的工人、农民代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工人、农民代表占总数的18.4%。为保证国家的权力真正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代表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反映和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代表有权依法提出议案、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受法律保护。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国选举法还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超过3000人。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数较多,不便经常开会议事,根据中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175人,其中委员长1人,副委员长15人。中国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也设立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由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通过差额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同代表大会相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代表和反映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表决各项议案实行绝对多数原则,即由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赞成才能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宪法的修改,须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有关部门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有关部门和个人可以旁听会议。列席会议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旁听人员没有发言权,如果他们对常委会正在审议的议案有意见,可以书面向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召开常委会会议时,按照公民报名顺序,确定旁听人选。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有四项: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这也是中国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主要体现。图:历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民主制度的主要区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民主制度二者都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从形式上看,都是由定期选举产生的代表或议员组成,都是属于是一种间接民主,即代议民主制。二者又有着本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二者的经济基础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议会制则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是维护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的工具。第二,行使权力的主体不同。人民代表大会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利益,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主体是人民。西方议会制是协调资产阶级内部利益关系的场所。议员由竞选产生,竞选则以金钱为后盾。议员不对选民负责,不受选民监督,选民无权撤换议员,议员都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第三,二者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不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是立法机关,同时又有权组织行政、审判、检察机关,这些机关受它监督,对它负责。人民代表大会除了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外,不受任何国家机关的制约。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处于全权性的地位,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西方议会制一般是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互相制约、彼此平衡,以便协调和平衡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的利益,维护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第四,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民主制的根本区别还在于,它们是不同的政党制度生存和竞争的制度空间。中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西方国家实行多党竞争制度。一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与多党地位平等的多党竞争制度需要不同的政党生存和竞争的制度空间。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相适应的政党活动空间是人民代表大会,而与西方多党竞争相适应的政党活动空间是议会民主制。在目前阶段,在中国实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具有根本的重要政治意义,因此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所必然要求的政党活动空间的模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就具有了根本性的地位和意义。【问题拓展】人大副秘书长周成奎谈:人民代表大会制与西方议会制的异同。中国的人大制度和西方的议会制有哪些相同的地方呢?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当然也借鉴了西方议会制的许多做法。比如西方议会制是一种代议制的政治制度,而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是一种代议制的政治制度。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不可能由十几亿人民直接来行使国家的权力。因此我们采用代议制,也就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再由人民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这一点与西方议会制有相似之处。另外,从它的职权来讲,也有相同的地方,比方说,一般西方议会都是立法机关,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也是一个立法机关,当然它不仅仅是一个立法机关。所以,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借鉴了西方议会制的很多做法,但它主要还是从中国国情出发的。中国的人大制度和西方的议会制有哪些不同的地方呢?西方一般采取“三权分立”的制度。也就是说行政、立法、司法三权之间互相制约;而中国的人大制度和“三权分立”制度不一样,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人民代表大会还有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权力,还可以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及监督国家其它机关。所以人大制度重要的一点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这与西方“三权分立”制度是不一样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怎样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比如说中国的国务院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它要对全国人大负责,受全国人大监督,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它是全国人大的执行机关,这与西方的行政权和立法权的关系是不一样的。全国人大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受谁制约呢?按照我们宪法的规定,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我们这样一个制度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最终保证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为什么中国实行“一院制”而不实行“两院制”呢?这也是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的。西方国家一般是因为联邦制或因民族问题而采取上、下院制或联邦院、民族院制。而中国历史上就是一个单一制的国家,地方是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工作的,因此我们实行的是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发挥中央和地方积极性的做法,所以不搞联邦制的上院、下院。另外,关于民族问题,中国历史上就有各民族杂居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回族,宁夏回族自治区回族较多一些,但回族不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很多省都有回族,这就决定了我们要搞民族自治而不搞民族自决,所以没有必要搞民族院。因此实行“一院制”是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的,这与西方议会制度也是不同的。中国共产党提出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方针,作为中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否也需要改革和完善呢?是的,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年,而西方议会制度有300多年历史,和西方议会制度比起来,我们的历史很短。1992年,邓小平到南方视察时讲到:我们的很多制度还不成熟、还不定型,恐怕还要30年时间各方面制度才能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是一样,我们既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的方面,同时也要不断完善这个制度,我们现在正在不断做这方面的工作。比如说,在九届全国人大期间,我们制定了立法,这是人大立法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的一个表现。还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各省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来的,是间接选举产生的,他们怎样和原来的选区保持密切联系,怎样能直接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现在也没有完全得到解决。近3000名人大代表绝大多数都是不脱产(有本专业的工作)的,他们在人民群众中间,这一点对于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是非常有利的。但反过来讲,他们又是间接选举产生的,这样容易脱离群众,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所以怎样保持人大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反映他们的意愿,接受他们的监督,使人大的工作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进行),这个问题也没有完全(得到)解决,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完善。当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持和完善,最终还是要体现人民的民主,体现人民掌握国家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