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第三讲_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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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一、继承法的概念、基本原则二、遗产的概念及范围三、遗产转移的方式四、遗产处理重点: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一、继承法的概念、基本原则(一)概念继承法是调整因自然人的死亡而发生的财产继承关系,确定遗产权利归属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二)基本原则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遗留财产的死者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1、依法保障公民个人财产继承权原则;2、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每一顺序继承人中,在同等的条件下,不分男女都享有平等继承权;被继承人不分男女都有同等处分自己遗产的权利;夫妻间都有平等的继承权。3、养老育幼原则;对年老、年幼、胎儿及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权益,实行特殊的保护。4、和睦团结、互谅互让原则;5、权利义务一致原则。二、遗产概念和范围1、遗产概念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2、范围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范围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不能作为遗产的财产:1、抚恤金:抚恤金是有关机关发给死者家属或被抚养人的,以作精神安慰之用;2、保险金:保险合同中已有指明的受益人;权利继承问题承包经营权、租赁经营权、房屋租用权等民事权利一般不能继承。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案例1原告:李某某。被告:某村村委会。李某是村里的养殖技术员。1993年村里决定将10亩鱼塘承包给村民,李某以每年向村里交1万元为条件,获得了承包权。由于李某管理得当,效益丰厚。案例1不料1998年8月李某不幸死亡,李某去世后,他在外地打工的儿子李某某回村管理鱼塘,村委会通知李某某,村里要收回鱼塘,因承包人李某已经死亡。李某某认为,父亲的其他遗产他已经继承了,案例1鱼塘承包期为10年,他当然也可以在承包合同的有效期内继续承包。村委表示李某某无技术特长,不能由他继承承包,但考虑到李某在鱼塘投入不少资金,决定宽限到当年收获后再收回鱼塘。为此,李某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他的继承承包鱼塘的权利。案例1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鱼塘承包权不能继承,故驳回李某某的诉讼请求。王老汉有三个女儿,女儿先后出嫁后感到寂寞,于是将侄子甲收养为子。父子俩开了一个铁匠作坊,收入可观,于是将原茅草房推倒,新建了8间瓦房。王老汉去世后,三个姐姐要求分割8间瓦房。甲提出他要3间,理由是他是父亲的儿子,且目前已有妻室,少了住不下。但三个姐姐认为,应均分,即每人2间。问:此案如何处理?家庭共有财产与遗产甲:5间房子。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三、遗产转移的方式(一)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著名影星陈晓旭,2007年5月13日,患癌症去世,终年42岁,据说她得知身患重病后就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分割,一部分留给家人,一部分捐给佛教,第三份赠给“陈晓旭慈善基金会”。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三、遗产转移的方式(一)方式:(二)法定继承1、法定继承概念及适用(1)概念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均是按法律规定处理的一种方式。(2)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的;被继承人虽然立有遗嘱,但遗嘱所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加处分的遗产。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2、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祖父母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张三有一哥一姐,张三已婚有一名女儿,张三的父母健在。请问张三不幸去世后,留有的个人6万遗产,如何分配?父亲母亲姐姐张三哥哥妻子女儿父亲母亲姐姐张三哥哥妻子女儿父亲1.5母亲1.5姐姐张三哥哥妻子1.5女儿1.5案例3原告:李丁,12岁。原告:王某,女,38岁(李丁的诉讼代理人);被告:李乙,43岁。1960年,李某与沈某结婚后生有李甲与李乙。李甲与王某结婚,并生有一女李丁。李某沈某李甲李乙王某李丁3间1.5间1.5间胎儿能否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张三,男,父母健在,遇车祸去世时留下60万个人遗产,其妻怀孕五月,请分析遗产分配情况。法理分析:胎儿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不是民事主体。但为了维护胎儿的利益,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这一规定既坚持了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的原则,又对胎儿的利益给以切实的保护。3、代位继承:(1)概念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甲子女晚辈直系血亲被继承人被代位人代位人陈某杨某陈甲李某李甲李乙10万5万5万原告:李乙。被告:李甲。陈某与杨某生育女儿陈甲。陈甲与丈夫李某生育子女李甲、李乙。陈甲于1998年去世。然后杨某、陈某相继去世。遗产10万元。该遗产由李甲保管并声称由其独自一人继承,故李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遗产。案例4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陈甲先于父母死亡,并留有子女数人,符合代位继承的要件,在陈某死后,外孙子女李甲、李乙都有权代替其母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故法院对李乙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4、转继承(1)概念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尚未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其应当继承的份额由他(她)的法定继承人承受。转继承甲继承人继承人被继承人被转继承人转继承人(2)特点被继承人先死亡,继承人后死亡;转继承人是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只限于继承人应得的份额。案例5某老人张某一生没有婚嫁,拥有三间砖瓦房,后来收养一女田某,田某与丁某婚后与张某在一起生活,并生有一子丁力。张某于02年9月30日病故,田某因患肝癌在张某死后不久也死亡。问:张某的遗产如何处理?案例5张某田某丁某丁力3间房3间1.5间1.5间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①在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后死亡,继承人先死亡;在转继承中,被继承人先死亡,继承人后死亡。②代位继承人只限于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转继承人是死亡子女的法定继承人(三)遗嘱继承1、概念(1)遗嘱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对自己的财产预先作出处分并在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2)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后,按其生前所定的遗嘱内容,将其遗产转移给指定的法定继承人的一种继承方式。2、遗嘱的内容、有效条件和形式(1)内容指定遗嘱继承人;指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名称、种类、数量、地点;标明立遗嘱的时间、遗产使用要求和条件;指定遗嘱执行人;安排死后的其它事务。(2)条件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行为能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内容必须合法。④遗嘱形式必须合法。(3)形式公证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3、下列情形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四、遗产的处理(一)有人继承遗产的处理继承开始的时间——死亡案例讨论:甲和父亲带着12岁的儿子进山打猎,遭遇雪崩,三人全部遇难。闻听此讯,甲的妻子当即悲痛而死。甲的母亲和甲的岳父料理完丧事后,为争得甲父的12万元遗产和甲与妻子共有的18万元财产发生了争执,请问法院将如何判?司法解释: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推定辈份高者先死亡;几个人如果辈份相同,则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应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与否的意思表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ⅰ、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ⅱ、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的;ⅲ、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ⅳ、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外,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应首先用遗产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务,然后就余下的遗产进行继承。(二)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我国继承法规定,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作业李强与其子李晓勇在一次旅途中发生车祸,被人发现时已经死亡;李强之妻王兰听到这一消息后心脏病突发死亡。李强的唯一继承人哥哥李兵、王兰的唯一继承人姐姐王英要求继承遗产。1、李强与李晓勇的死亡时间如何认定?为什么?2、李强与王兰的遗产谁来继承?为什么?•案例:儿张甲-A-儿a•张某(男)儿张乙-B-女b(张乙在b三岁时车祸死,B未再嫁。93年)•李某(女)女张丙•两人开饭店为生。张某95年留有录音遗嘱,死后要把2万元钱赠给战友王某,有战友赵某作证。张甲听说后,毒杀老父,未果,判入狱5年,1年后病死。张某夫妇需要照顾,张丙拒绝并多次打骂。张某夫妇和B生活,2001年,张某去世,清点家产总计12万元。•1、王某可否得2万元?2、张丙能分遗产吗?•3、B可否申请获得遗产?4、A可以寻求a的代位继承吗?5、如何分这12万元?•简析:•1、王某不可得此2万元。因为录音遗嘱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现在只有战友赵某一人见证,无效。•2、张丙拒绝赡养并多次打骂老人,情节严重,丧失了继承权,不能分得遗产。•3、B可以申请获得继承权。因为,她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被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4、不可以。因为a的父亲张甲因为谋害被继承人而丧失了继承权,所以a无代位继承权,因此不可以代位继承。•5、12万元属于张某夫妇共同财产,有一半6万元属于李某,作为遗产的只有剩下的6万。张某的录音遗嘱无效,因此,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即李某2万、B2万、b代位继承张乙2万。(李某8、B2、b2)•王明与李玲系夫妻,共有16间房屋和8万元存款。生有王军和王海两个儿子。长子90年死亡,其妻张英带养女王红同公婆一起生活。次子王海98年因公牺牲,其妻改嫁他人,留下儿子王河和女儿王丽同祖父母一起生活。2002年10月王明因病去世。8间4万李玲:王军—王红:张英:2间1万2间1万+8间4万=10间5万2间1万2间1万王海(王河与王丽):重点:法定继承遗嘱继承1、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2、代位继承的概念3、遗嘱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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