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东方煤业有限公司华盖山煤矿高危作业管理制度生产技术部制华盖山煤矿高危作业管理制度为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各类高危作业控制和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危险作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许可程序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高危作业识别一、定义高危作业,是指是在作业过程中由于生产任务和作业环境特殊,具有高度危险性,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才能够控制作业过程中产生危险的作业。事故易发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根据事故统计分析,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几率较大,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作业。如:电工作业、焊工作业、起重作业等特种作业,以及高空作业等。二、风险评定标准及方法风险评价是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危险因素进行评价,分析危险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确定风险的大小。定性评价主要采用直接判定法,定量评价主要采取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建成LEC法)。(一)直接判定发即根据人的经验和判断能力对生产工艺、设备、环境、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现状进行评价,采用是非判断以确定不可承受的风险。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采用直接判定方法:1、违反法律、法规,行业作业准则、规范、相关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其他要求的;2、曾经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防控措施的;3、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事故,无适当控制措施的。(二)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BC法)LEC法是一种半定量评价方法,采用与系统危险性(D)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的大小,即D=L×E×C。这三种因素分别是L值.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0完全可以预料6相当可能3可能,但不经常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0.5很不可能,可以设想0.2极不可能0.1实际不可能E值.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内的频繁程度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10连续暴露6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3每周一次货偶然暴露2每月一次暴露1每年几次暴露0.5非常罕见暴露C值.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分数值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10010人以上死亡403~9人死亡151~2人死亡7严重3重大,伤残1引人注意采用LEC法评价危险因素时,根据危险因素诱发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将风险作业划分为五级进行管理,对危险性的分值(D)分别为:风险级别D值危险程度一级>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二级160-320高危作业,必须采取特别控制措施三级70-160事故易发作业,需要采取控制措施四级20-7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五级<2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1、作业风险级别为一级的为不可承受风险,必须采取措施降低风险级别后才能进行作业。2、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应确定为高危作业:(1)有可能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2)曾经发生过群死群伤事故的作业;(3)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事故的作业;(4)采用半定量评价法(LEC法),依据评价的结果,风险级别为二级的属于高危作业。3、风险级别为三级的属于事故易发作业。(三)无论是直接判定法还是LEC法,危险等级的划分都是凭经验判断,应用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和补充。三、高危作业根据以上风险评定,综合以往确定高危作业的工作特征、环境等,再结合矿井工作的实际情况,我矿的高危作业可分为以下几种:(一)动火作业使用气焊机或电焊机焊接,使用氧气、乙炔切割,使用砂轮切割机或易产生火花的设备进行作业,在防爆区敲击、穿凿、手工具等能产生火花的工作。(二)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是指在包含炉、塔、仓、隧道、下水道、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环境所从事的工作设施及场所。(三)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垂直距离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四)吊装作业吊装作业是指在检维修、安装、调试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具、器具、材料等掉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五)破土作业破土作业指生产区域内爆炸物仓库、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一级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六)断路作业断路祖业指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七)盲板抽堵作业当燃气设备需要检修及抢修时,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八)临时用电作业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要在此类区域接临时电源用电,叫做临时用电作业。(九)涉及腐蚀性戒指检维修作业生产区域内使用或盛装过硫酸、盐酸、硝酸、液碱、二氧化硫、甲醇等队人提油腐蚀性作用的封闭、半封闭的设备、设施及场所进行的作业。第二章煤矿高危作业一、煤矿高危作业管理制度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的文明施工,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煤矿的生产实际,为杜绝重大恶劣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般事故频率,切实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发展生产,并推行以安全生产为突破口的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特订立本制度。(一)煤矿行业属于特殊行业,也属于高危行业。本规定所称危险作业,是指对作业人员本身和周围人员及设备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作业,井工矿井的高危行业主要有以下几点:1、掘进作业2、采煤作业3、动火作业4、临时用电作业(二)危险作业管理的原则对危险作业实行“分级负责,控制重点,及时申报,措施到位”的原则,也就是对各类危险作业要实行矿级管理,并实行申报审批制。凡是危险作业,各部门必须按规定填报“危险作业审批单”,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三)职责1、危险作业人员的职责(1)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2)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3)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2、监护人的职责(1)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2)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3)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4)在发生危险时采取救援措施;(5)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3、安全责任人的职责(1)提出并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2)组织进行安全教育;(3)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指导。4、审批人员的职责(1)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2)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3)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危险作业范围、原则、作业人员条件。(四)危险作业申报要求1、进行危险作业时,下达任务处室和承包或执行任务单位,要共同研究拟定“危险作业实施方案”,其内容包括:(1)作业项目、量级、次数,拟定作业时间;(2)使用的主要设备、仪器;(3)选择的作业场所及其准备情况;(4)作业人员、组织指挥及技术责任人的责任、分工;(5)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预测及其应急预案;(6)人员教育培训;(7)方、案论证结论及技术负责人意见与签名。2、作业单位领导应组织本单位的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和有关人员组成危险作业实施方案审查小组,对“危险作业实施方案”逐项进行审查,做出审查结论,由单位领导签署意见。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审批(1)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2)不符合安全规范的;(3)使用的设备、仪器、特种工具和安全装置,无进行定期校验、试验的完整记录或合格证的;(4)技术人员、操作者、组织领导者安全责任未明确,各级签字不全的;(5)作业时间选定为大风、大雨、大雾、雷电、烈日、低温、黑夜(无足够照明的)等情况下进行的。(五)危险作业安全程序危险工作开展必须符合危险作业安全程序,详细的工作程序根据相应危险工作作出的具体细则进行实施。(六)危险作业实施要求1、危险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执行岗位定置、定员、定量和限定作业现场部位的原则。下达任务处室和承包或执行任务单位,应重点把好安全防护措施关,防护措施应符合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2、作业现场要设负责人,统一管理,设现场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必须明确每个作业人员的责任。3、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临时用工人员从事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4、放射源销毁等危险作业,应由具备有效资质的单位进行。5、危险作业要有相应的防护设备、防护措施。6、在危险作业现场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围栏。7、实施危险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拟定好的安全程序、规程进行作业。作业结束后,注意清理现场,消除隐患。8、实行连续多班作业的危险作业,要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人员进出制度,并作详细记录。9、为排除突然发生的危险情况,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的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可以采取临时紧急安全防护措施或启动应急预案,但必须将情况报告安全管理处室或主管业务10、对于已审批的危险作业,在执行中如遇有新的事故隐患或有改变时,应立即向审批机关报告,待安全防护措施补充完善后,方可继续作业。11、凡属危险作业范围,作业单位不办理审批手续,甚至冒险蛮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或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时,对不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的单位和责任者追究责任。二、掘进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掘进规定1、开口前,必须对开口前、后5米范围巷道顶板进行加强支护,并对开口点前后10米范围的各种管路、电缆用废旧皮带、大板配合圆木打斜撑掩盖好,经现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2、跟班负责人要巡回检查掘进地点的安全情况,发现不安隐患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掘进作业地点发生片帮冒顶堵巷事故时,掘进人员要立即向跟班负责人和调度室汇报,通知其它受威胁地点维修人员停止扩修工作,立即接顶封帮,进行处理。跟班负责人和调度室接到堵巷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险。3、坚持敲帮问顶制度,经常进行敲帮问顶,及时找落浮石(煤)活矸(煤),防止煤矸伤人。敲帮问顶应注意以下事项:(1)找顶工作应有两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找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带,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2)找顶应从完好支护的地方开始,由上向下,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找顶范围内严禁其它人员进入。(3)找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工具找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4)顶帮遇有大块矸石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慢慢地找下,不得硬刨强挖。4、掘进过程中,如果发生冒顶、片帮垮顶事故时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至安全地点,待帮顶稳定后进行处理。5、断面掘出后,要及时排除顶板和两帮的活矸,待顶板、两帮无险情后,立即清除掉落的煤矸,方可架设支架或进行支护。在一架未完工前,不得中止工作,如果不能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作业地点安全。6、掘进支护时必须紧跟中腰线走。柱腿扎脚要够,柱窝深度要够,顶帮背板数量要达标(顶上4块背板、3根撑木,帮上2块背板、3根撑木)并接实接严,并用木楔楔紧防止倒架。7、搬运物料时禁止用刮板机运输,严禁使用歪扭、弯曲等不合格支柱及钢梁。8、严禁盗拆其他支架间的背板、撑木。(二)维修规定1、补支架、换梁换腿(1)所补支架的规格必须与巷道原支护规格相同,补后支架严禁低于原支架。(2)更换棚腿时必须在顶梁靠近要换棚腿侧上方打好临时支柱,确认支柱稳固后方可落棚腿。(4)落棚腿时必须注意防止支柱掉脚。(4)更换梁头时必须采取临时支护措施,控制好顶板后方准拆下原有梁头,然后立即更换新梁头并背好帮顶,最后拆除临时支护。(5)撤换支架前必须先加固工作地点前后的支架。2、扩帮(1)扩帮前必须在原有支架的顶梁处打好临时支柱。(2)扩帮作业时如果棚腿已经变形必须按换棚腿措施进行更换。(3)刷帮时必须注意防止造成片帮、漏顶事故。(4)挖底及掏腿窝时必须使用背板临时护帮、护顶,防止片帮、冒顶伤人。(5)扩帮较宽且顶板不好时,打上临时点柱维护,再挖柱窝、架设新腿。(6)柱腿栽好后,如旧梁还可使用,则要将柱梁接合好;如果扩帮大或旧梁不能再用时,要更换新梁。3、抬棚维修(1)拆除抬棚前必须先维修和加固附近退路中的支架,补背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