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中考思想政治时事热点分析专题汇编专题三、建设法治中国维护公平正义【重要热点背景】1、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用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改革发展,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2、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将违法。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3、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高票通过了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是自该法1993年颁布后的首次修订。新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施行。新消法体现了平等善待消费者与经营者,同时更加鲜明地向消费者适度倾斜的立法理念。针对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消法“与时俱进”地明确了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完善了“三包”规定,终结“霸王条款”,并加重对违法经营的惩罚。如消协公益诉讼破解“维权难”。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霸王合同”,还有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这些都可由消协提起公益诉讼。在打官司上,新消法也做了有利于消费者的规定。在一般的民事诉讼中,一般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即消费者要告商家,就得自己提供证据,否则可能败诉。但是实际上由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并且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频频遭遇举证难。为此,新消法规定,由经营者来证明自己的产品没有瑕疵,否则,就要担责。【相关时事链接】1、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2、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3、9月10号开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根据《司法解释》,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或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即可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同时规定,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司法解释》规范了网络秩序,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4、作为一部被称为“民告官”的法律,行政诉讼法在颁布实施20多年之后首次大修。明确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应诉。进一步扩大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将涉及土地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纠纷,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5、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该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全国法院将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制度,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司法解释规定了具有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者黑名单”,分别是: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6、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有527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现初步查明,共有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涉案金额人民币1.1亿余元,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物。根据我国选举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对5名未送钱拉票但工作严重失职的省人大代表,依法公告终止其代表资格。衡阳市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决定,接受512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及3名未收受钱物但工作严重失职的市人大代表辞职。另有6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此前因调离本行政区域已经终止代表资格。7、7月1日起,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网上投诉全面放开。强调要认真办理网上信访诉求、意见和建议,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以更好、更快、更多地解决老百姓的合理诉求,纾缓信访群众的情绪,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考点解读】1、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特殊行为规范。法律面前人人平。3、我国法律体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我国法律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规范作用。法律通过调解矛盾纠纷、制裁违法犯罪,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法律具有保护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4、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的立法权。6、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7、依法治国的意义:①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④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⑤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8、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首位,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其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9、公民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财产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财产继承权、智力成果权、监督权、受教育权、公民的合法公益不受侵犯。10、消费者依法享有生命财产安全权、自主选择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11、公民都依法享有监督权、建议权,未成年也享有监督权、建议权;公民行使监督权、建议权可以通过给有关部门打电话、写信、发电子邮件,向人民代表反映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等方式实现。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是法律有效实施和司法公正的保障。12、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是公民意识的集中体现。公民要增强权利意识,正确行使权利,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范围,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权利;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予以维护。13、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是公民的责任,是公民责任意识的表现。青少年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更要善于斗争。14.公平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也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期盼正义、维护正义是所有善良人的共同心;崇尚公平,维护正义。15.生活在法活国家里,人人都要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依法规范自身行为。青少年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律已,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防微杜渐,拒绝不良行为和不良诱惑,不违法犯罪。【典型设问】(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12年来法制宣传日的主题均与宪法有关,为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首要地位。首先,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其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销或宣布无效。再次,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为什么说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首先,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的最高行为准则。其次,宪法是一切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再次,宪法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依照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3.如何增强宪法观念?认真学习宪法,热情宣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勇于同违反宪法的行为做斗争;在日常生活中对宪法提倡的行为要努力去做,对宪法禁止的行为坚决不做,对宪法要求公民必须做出的某些行为一定要做,并且做好。4.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有什么重要意义?(1)有利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在全民中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2)有利于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生活中依法律己、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靠法治解决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公平,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3)有利于树立榜样的作用,引导人们向法制人物学习,净化人们的心灵,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二)推进依法治国1.依法治国的含义、基本要求及核心是什么?(1)含义: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2)基本要求: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3)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2.在现阶段,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何重大意义?(1)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2)有利于预防和遏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健康有序地进行;(3)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4)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热情,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等。3.怎样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3)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5)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4.依法治国对中学生有什么要求?(1)中学生要积极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律己,依法办事。(2)要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3)中学生要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积极控告、检举各种违法犯罪分子,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维护我国法律的权威和尊严。(4)中学生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约束和制止不文明和违法行为。(5)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对违法行为予以抑制和谴责,对见义勇为等高尚行为予以赞成和鼓励。(6)青少年既要增强法律意识,养成自觉遵纪守法,勇于护法的习惯,又要加强道德修养,提高道德素质,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四有”新人。5.公民(青少年)依法行使监督权?(1)法律规定: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依法享有批评权和建议权。公民行使监督的方式或途径:A:向人大代表或人民大表大会反映情况;B: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写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提出批评建议或反映情况;C:向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反映情况。行使批评建议权应注意:不能采取贴大字报、聚众闹事、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等非法方式。(2)行使批评建议权的意义:①有利于国家机关加强廉政建设,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防止违法乱纪现象。②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6.各级贪污高官受到法律的严惩,这对我们有何启示?(1)公民要依法行使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